法制播报:12.4普法宣传日特别节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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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09 法制播报 | ||||||||
主持人:今天是12月4日普法宣传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法制播报》节目特地为观众制作了一期普法宣传的特别节目。首先,我们要说的是,124节目在2004年里,接到大量的来自全国各地的观众朋友的来信来电,对于观众的信任和期待,我们124节目都竭尽全力的进行了法律上的援助。近期124热线接到了很多由于供暖引起的物业纠纷的电话咨询。这不,家住北京的冯女士搬进新家没多久,就为暖气的事发了愁。为了帮助冯女士解决她的供暖纠纷,我们124记者和律师一同走进了冯女士的家。
【124在行动】暖气漏水谁之过 2004年11月26日上午9点 解说:一走进冯女士的家,冯女士马上对赵律师,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当事人冯女士:六月份我们入住的时候,就发现我家和四楼暖气的位置和其他相同户型的都不一样,暖气比较靠门,挡住了我们安推拉门的位置,我们就要求物业改一下这个暖气,当时他也答应了。 解说:于是,按照冯女士的要求,六月份物业对暖气的位置进行了改动,十月份,冯女士高高兴兴的搬进了新家。 当事人冯女士:拿到钥匙,看到暖气已经改完了,当时非常放心,没有在多问打压(暖气试水)的情况。 解说:随着冬天的临近,冯女士所住的小区开始进行暖气试水,结果出现了冯女士意想不到的问题。 当事人冯女士:试水四天后,发现暖气漏水,发现水从地板缝中渗出来,地板就开始变形了。我们就要求物业停了暖气的水来维修。 解说:为了对暖气进行修理,冯女士只好忍痛把已经装修好的地板重新拆掉。 当事人冯女士:把地板公司的人叫来,把地板全部拆掉,之后发现他(物业)移动过的暖气的管道有四个接头,其中一个漏水,很严重。 解说:最终,由于暖气的漏水,造成了冯女士家中的地板变形、踢脚线拆除以及推拉门的卡口变形,冯女士认为对于这些损失,物业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 当事人冯女士:他改完这个暖气就应该承担这个暖气改动造成漏水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所以我认为他就应该赔偿所有的损失。 解说:但是对于暖气漏水给冯女士家中造成的损失,物业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的损失。对此,物业有自己的说法。 当事人冯女士:他开发商说是图纸上没有明确标注这个暖气的位置,就是大概在这个位置,是我要求改动的,物业好象他是帮忙改动了这个暖气,所以暖气漏水他们有一部分责任,但因为是我的要求,所以他们只能承担一部分责任。 解说:于是,小区物业按照自己的说法坚持认为他们最多只能承担60%的责任。而即使是着60%的责任,物业也没有给冯女士一个明确的答复。 当事人冯女士:他(物业)说你自己把地板先铺了,他(物业)把定损表填了报上去,报到开发商上边,报上去减免两个月的物业费,看能不能批下来,如果批不下来,这个损失还是没办法补偿。 解说:三个星期已经过去了,眼看着自己的损失无法得到物业方面明确的答复,冯女士焦虑的心情我们可想而知。无奈之下,冯女士给我们124打来电话寻求法律帮助。就这样,我们立即与证泰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联系,赶到了冯女士家中。那么对于物业所说的“帮忙移动了暖气的位置,所以不应承担全部责任”的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否成立呢?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赵律师的现场解答。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赵宏宇律师:他这个理由不成立,因为他已经同意帮你改动,而且也已经实际进行了改动,而这个新改动这就是新的合同关系,是承揽合同,而他作为承揽义务方,他的义务就是两点:第一,移到你指定的位置,第二,保证之后的质量,他有这个义务,现在漏水,他有这个义务,第一:维修,修复合格。第二,因为 质量不合格带来的损失他来承担。 解说:在明确了由于暖气漏水造成的损失到底应该谁来承担之后,冯女士最关心的就是目前,在与物业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之下,冯女士究竟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赵宏宇律师:有两种方式,第一,可以跟他协商解决,但是协商结果看来你不大满意,那么这个协商应该是没有结果的,第二个办法,可以到法庭起诉,按照他违约这个情况,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要有明确的依据,比如你们之前有口头约定,有证据,有证人。第二,你的损失,要有明确的损失依据,要证明你的损失有多少钱。 解说:知道了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冯女士感到非常高兴,但是对于当初改动暖气位置而与物业之间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冯女士还存在疑问。 当事人冯女士:口头约定也算是合同是吗?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赵宏宇律师:对,(合同)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但是要有证据,或者对方认可。 当事人冯女士:因为他(物业)说他是帮忙。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赵宏宇律师:帮忙,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他这么将不是很合法的。应该说,他答应给你改了,着就是给你这个口头约定成立了。 当事人冯女士:你说的非常有道理,我非常满意。 主持人:我们节目的124热线在过去一年里,为不少打来电话的观众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对部分案件审理过程的关注,让大家了解了不少法律方面的知识,举案说法,为百姓维权是我们124节目的一贯宗旨,接下来就让我们回顾几个典型案例。 球迷索要精神赔偿 解说:北京市昌平区新康园小区的居民状告开发商所要精神赔偿的事不知您还记不记得。由于该小区使用的是临时电和工程用电,所以停电时事情时有发生,居民们对此早有不满。在一个特殊的日子,新康园小区又停电了。 北京市昌平区新康园小区居民:正好那天晚上看亚洲杯,中国跟那个日本队踢,大概日本队进了一个球以后就是正好中国队往里踢,还没踢进去,不知道踢进去没踢进去,就是开场20分钟以后,咔嚓停电了,那断了。 解说:新康园小区的居民决定状告开发商,要求精神赔偿。但此种精神赔偿却不能在法律上得到支持。我们的节目也请法律专家为小区的居民指出了更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 专家:那么作为业主如何维权呢?在当初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边有明确规定,关于市政配套设施里已经明确规定了电路是属于双路用电,也就是说,是正是用电的,但是开发商在两年多的时间迟迟不予建立这种设施,而一直使用临时用电,就构成了违约,作为业主来讲,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主持人:专家的话确实给新康园小区居民的维权行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目前新康园小区居民已经向海淀法院提起了诉讼,此案也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下面要说的事,说大不算大,说小也不算小,因为您可能也遇到过。 吃出苍蝇可获精神赔偿 解说:这位林先生,您还记得吧,他就是那个为了一只苍蝇打官司的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林先生,今年5月23日在他家附近的餐馆吃饭,不料却吃出了苍蝇。在没有得到餐馆老板道歉的情况下,林先生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换餐费并要求精神赔偿。最终,林先生胜诉,并且得到了200元的精神赔偿。其实,有很多人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但是最终告上法庭的却很少。 消费者: 我觉无所谓,过去就过去了。 消费者: 一个苍蝇200块钱,我觉得稍高了点,商家也不容易。 消费者: 如果我碰到,他拿盘菜给我换了,跟我说声对不起,我已经很知足了。 解说:看来,像林先生这么较真的人还真不多,那么较这种真到底值不值得呢? 中消协:200元的赔偿数额不算大,但是它这个案例让许许多多的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并自觉在经营场所和经营程序规则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对规范推动这个行业,使他们能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我想是有积极意义的。 解说:为了一只小小的苍蝇,从诉讼到拿到判决结果,林先生花费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其中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是无法计算的,那么消费者怎样才能更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君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给我们作了解答。 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 杨玉熹:第一个就是证据的保全和取得的问题,因为消费的这种侵权案件很多时候证据是很容易灭失的,如果你当时没有记录下来没有保存下来,那么你以后可能就没办法再取得了,这里面一个是物证的取得,再一个就是人证证言的取得,还有一些就是相关部门的笔录,比如发生争执了,有了相关部门来安排,这个笔录也可以构成证据,第二点我想消费者应当适当地选择维权机构,并不一定所有的纠纷都需要(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比如投诉到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这对于一些行业的消费者侵权案来讲可能是一个更快捷的维权方式。 主持人:除了走向法庭,消费者还有多种维权途径,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就为百姓的生活提供了方便。 《行政许可法》 解说:作为一项新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肯定是经过法律专家反复论证才得以出台的,也许其中的法律知识并不是每个老百姓都能明白;但《行政许可法》出台的目的以及它会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何种影响,却是我们每个人都想了解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应松年:这个老百姓的第一个感觉可能会是有很多事情已经不需要行政机关来审查、批准这类事了,因为这个说得非常明白,凡是你个人能够自主决定的,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的这些事,那就不需要经过审批的。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张树义:那么很多项目要取消,也就说这个事前的控制,这个关卡没了,那就意味着公民更多的自由。 解说:通俗易懂地讲,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百姓到政府行政部门办事的手续将会简化,从前我们所说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这么说您就明白了吧。如今,《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一年了,这些该有的变化,都出现了吗?为此我们特意走访了相关部门。 企业经营证照申请者:办一些商业(方面)的,经销乐器什么的。 记者:那你觉得这照你办了多长时间呢? 企业经营证照申请者:办得很快,办得很快。 记者:多长时间? 企业经营证照申请者:也就是十多天,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曾经在哈尔滨办照,就是办过将近两三个月才能办下来。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酒仙桥工商所副所长 陈磊:也就是说,办一个执照,以前需要一个月。 记者:那现在是(多长时间)?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酒仙桥工商所副所长 陈磊:整个办下来。现在整个办下来,需要5个工作日。 解说:这些实实在在的转变相信您也感受到了,但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据法律专家讲,对于政府部门说来说,设立许可就意味着利益,所以该法规很可能会遇到个别地方和政府部门的抵制。在此也在这里提醒某些有抵触情绪的部门,简化手续虽然会影响眼前的一些利益,但却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两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千万别丢了西瓜捡芝麻。 主持人:在2004年的一年时间里,除了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今年还有“听政会”这个词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的版面上。其中有两场听政会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其中之一就是关于电磁及环境污染的北京环保听政第一案。 环保听政第一案 解说:这起北京环保听政第一案的起因,是搭建在百旺家苑小区附近的高压线塔。小区的居民认为,搭建高压线塔不仅会对当地山水景观造成破坏,更严重的是会产生磁污染,影响到居民尤其是儿童的健康。为了阻止高压线塔的搭建,居民们成了小区维权委员会,向市长信箱发了邮件,并于今年6月8日得到市环保局明确此条线路为违规建设的答复。但情况却并没有好转。 百旺家苑抵制架空高压线维权委员会负责人 吴钟璋:你看,现在,从环保局给他发了要求,补办手续,一直到现在,他不断地在施工,他的施工事实上一天都没停。 解说:在居民与电力公司僵持不下的时候,小区的维权委员会接到了市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告知书。在听证会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其中在电力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介报告》是否有重大缺陷和高压线是否会对沿线单位造成影响两个问题上。在听证会上,居民们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百旺家苑抵制架空高压线维权委员会负责人 吴钟璋:请别忘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是人。 解说:今年刚刚出台的《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政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所以不论这次听政会的机结果如何,都会产生极深远的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杨小军:我觉得,放大地来讲,北京市这个高压线环境听证会不仅是执行、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问题,实际上,是大势所趋,就是不仅这个行业、这个项目的问题,所有以后有关重大利益、公共利益的事项,影响到别人权力的,都应当举行听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杨小军:过去的法律,只规定听,让行政机关自己做决定完了,没有明确听和决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但《行政许可法》呢,做了一个完善。 主持人:听证会制度,无疑代表着民众参与意识的一大进步和政府民主决策的一大革新,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听证会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在一些具体的操作规则和程序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够成熟的地方。《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肯定会对听证会的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算是我国听证会制度的一次完善吧。接下来的一个典型案件,就引起了一场关于人权与路权的听证会之争。 新交法与奥拓撞人案 解说:今年9月份,北京市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举行,会上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若干有较大争议的规定进行了讨论。其中受争议最大的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由于行人违章而引发交通事故发生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在其中。 解说:此条规定之所以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今年5月轰动京城的“奥拓车”撞人案。在本案中,被害人因横穿二环主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奥拓车撞死。根据新交法的此条规定,虽然行人违章在先,被告人肇事司机刘寰依然要承担60%的民事赔偿,他赔付死者家属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人民币,而原告则赔偿被告刘寰修车费664元。此判决一出立刻引来了一片讨论声,一方面,受害人失去了生命;另一方面,确实是受害人违章在先。本案的肇事司机刘寰对于这种判决有一肚子的委屈。 刘寰:这不是生命权与通行权的问题。不是人跟车相比。是行人,违法行人,跟守法司机之间的生命权之间的比较,之间的选择。我觉得最多也就是30%,因为我认为我是没有责任的,没有责任最多是20%。 解说:按照以前的规定,交通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基本上是法院判决的直接依据。但在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基本没有采纳交通队的认定,而是听取了原告律师的意见。随着新交法的实施,以往交通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统一被称为“事故认定书”,其中少了“责任”两个字。交通队出具的事故现场认定书,便不再是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所以专家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博士:我们现在首先强调的是以人为本,以生命为本。行人他相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它确实是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特别是很多乡下人进城了以后,他也不知道从哪儿去过路,缺少交通法规意识。 解说:肇事司机刘寰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也能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情。但是15万余元的赔偿额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承担能力,并且已经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 刘寰:五个月了,前前后后,花钱就花了四五万块钱了,每天总在琢磨这事情的前因后果。将来会朝什么方向发展,所有的精力,我的所有的生活实际上就是陷在这个事故里。 解说:新交法刚刚实施就出现了如此尖锐的现象,于是有专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交法作出修改,对减轻司机责任比例作出具体规定,或者由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在全国统一执行。更多的市民则认为:新交法引出的民事赔偿规定,应将现有的规定进一步修正、细化。于是也就有了9月份的新交法听证会。目前,新交法修改的具体细节还没有出台,我们期待交通法尽快完善,也希望国务院及早出台相关的保险救助措施。 主持人:被称为“新交法”第一案的奥拓车撞人案,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市民都十分关注,可以说,本案件的审理,无疑是标志新交法实施的一个里程碑。出了这样的事,我们不能光看热闹,不管您是司机还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有份。说到新法规,今年,我国的宪法一共修改了13处内容,涉及14个条文的修改,您知道了吗?您对其中的那些修改内容最关心呢? 百姓与修宪 公务员:好像是第一个是把三个代表入宪,第二个我记得是把人权、保护私人财产入宪。 外企职员: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写入宪法,我最关注的就是这一点,现在这样的话,大家更有安全感,你用劳动创造或者用智慧创造的财富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认可,这是最重要的。 法学硕士:我对这个挺关注的,因为它把土地的征用了,保证人权,明确规定写入宪法,还有三个代表都纳入宪法里面去了。 教师:已经进行了修改,改了13处,首先是人权和私有财产这个方面的修改。 公司职员:应该会有很大的帮助,毕竟中国现在正在走向民主嘛,民主建设更多一点对大家都有好处,特别是我们老百姓。 大学生:我关心就是一个是个人的私人财产合法财产受到保护,另一个就是人权保护写入宪法还有三个代表写入宪法序言,当然这是一个进步,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主要是宪政道路上一个进步嘛,但是我想这些问题主要是还要看实施怎么样。 公司职员:首先这人权入宪肯定是对我们有好处的,因为能够让我们国家更加民主、更加人性化,提高人民的权利 解说:在我们的调查中,大多数的百姓对“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入宪,和“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这两点表现出极大的满意和支持。《宪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本依据,宪法的修改必然也会影响到其它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这些,百姓们一定会感受到。 中央宪法修改小组成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张春生:那么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规定的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的一些根本性的制度,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但是应当说宪法它从基本法的角度来讲,它更有决定的意义。现在已有的你比如说制止乱罚款的法律,这实际上也是在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将来还要有制止乱摊派的、乱收费的这实际上都是制止一种利用公权力随便的剥夺公民的财产,所以这个事应该说,它都是体现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关系重大的,有了这个才能够进一步立法,将来的立法要把它具体化,广大公民也应该关心这些事情。 主持人:虽说我们的124只是一条热线,但它却始终牵引着百姓的目光,因为不论是小区停电的身边事还是修改宪法这样事关百姓生活的大事,都是我们节目关注的对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