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热线:城管执法拳脚相加 无辜妇女被踢流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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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43 法制播报 | ||||||||
主持人:前不久,我们栏目接到了一位广东观众打来的电话。这位观众在电话中说,自己在夜宵摊吃东西的时候,突然被一群穿着城管制服的人给打了。据这位观众说,这种事在当地并不罕见,而且都是事后不了了之。为此,我们124热线记者赶到了广东,下面一起来看记者从广东发回的报道。 解说:家住广东省佛山市大岗镇的叶女士夫妇,来广东打工已经两年多了,夫妻俩
当事人 叶女士:他就这样子一脚踹过来,就刚好踹到我这个地方。 大岗镇城管中队负责人罗主任:打人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当事人 叶女士:做了B超以后,他(医生)说是流产。 大岗镇城管中队负责人罗主任:我觉得她是诬告。 解说:叶女士介绍说,她和丈夫2002年就开始来广东做夜宵。夫妻俩起早摸黑,精心照应着这份小本生意。然而,就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这一天,正好是叶女士怀孕刚满3个月的时候。 当事人 叶女士:4月10号的晚上,他那个城管队的队长开着车过来,他们有七八个人值班,他来说不准在这边摆。 解说:叶女士想,自己家的摊位月初才在城管交费,怎么突然不让摆摊了。就在叶女士还没来得及上前问个明白的时候,城管的执法人员已经开始下手了。 当事人 叶女士:当时有人坐着这样子吃饭,他就站在这一边,他把那个碗这样一抽。 解说:看见碗桌被掀翻,叶女士急忙上前阻拦。然而,让她始料不及的是,那位城管执法人员转过头来对着叶女士就是一脚。 当事人 叶女士:他就从这边过来,他桌子抽了,这个地方是空的。他就这样子一脚踹过来,就刚好踹到我这个地方。 解说:这一脚正揣在了叶女士已经怀孕三个月的肚子上,叶女士顿时楞住了。然而就在叶女士还没来得及反应的一瞬间,大岗镇的城管执法人员已经收走了摊位上东西,准备开车扬长而去。 当事人 叶女士:当时他车是这个位置,我人就这样站着,就拦着它,就这么近的距离,他把车子开动了,开动直接对着我撞过来。 解说:由于围观群众及时报警,这场纠纷才得以停息。然而,当天夜里,叶女士就感到身体出现异常,第二天临晨,叶女士夫妇在大岗镇医院听到了这样的消息。 当事人 叶女士:当时出血量大,做了B超之后,他(医生)说是流产,已经流了。 解说:面对妻子突然流产,叶女士的丈夫一气之下来到了大岗镇民政局,举报城管执法人员的打人事件。然而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只隔了一个晚上,派出所和城管的人,都说没有发生过这回事。 叶女士:案发之后呢,我找他们两方交涉,他们两方绝对不承认。当时的民警,出现场的民警他就说没有。 大岗镇城管中队负责人罗主任:觉得她是诬告,但是,怎么说呢,难道我们反过来告她吗?那叫我们怎么处理,现在是维护不到我们的权益。 解说:究竟是城管执法人员的暴力作为,还是叶女士单方面的诬告?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事实呢?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住在附近一家服装厂的保安目睹了当天发生的一切。 某厂区保安:这些人怎么这样执法,打人、踢了人家一脚。后来他们(群众)就报了警。来了个警察,他看了一下也没取证,也没带人做证。那个女的就在哭。 解说:然而,当记者来到大岗城管中队采访时,城管中队的负责人仍然拒绝承认当天晚上的打人事件。城管队的负责人说,因为叶女士一家在这一代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为撤销非法个体营业单位,城管队不得不对他们实行强制执法。 大岗镇城管中队负责人罗主任:不顾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你又不尊重城管的执法,这就是乱摆乱卖。 叶女士:这地方招商,统一招商的,为什么别人可以做,我为什么不可以做。 解说:就城管中队所说的乱摆乱卖问题,叶女士拿出了大岗镇城管局最近开具的统一经营收费发票。记者了解到,叶女士的摊位是从2002年,大岗镇城管中心招商以来就租用了的。并且按月缴纳摊位费。然而在大岗镇城管中队,他们除了不承认自己开出的这些发票外,甚至对叶女士的流产事件,城管队也坚决否认。最后,一家人不得不要求派出所给叶女士的病情做法医鉴定。 大岗镇城管中队负责人罗主任:由始至终,提供的医疗鉴定,甚至是区公安局的法医鉴定,说明是没这回事,皮外伤都没。 解说:然而,在叶女士出事当天所去医院的病历上,分明写着流产的字样。在病历中,记者还看到,上面清楚记载着叶女士4月28号在医院所做手术和需要住院治疗的事实。 叶女士的丈夫:那个法医鉴定,去很多次,都做不出来,不知道法医鉴定是怎么做出来的。 叶女士:他就我没流,没有流产,他说你怀的什么狗屁孕,他还骂人。 解说:面对大岗镇城管中队和当地派出所的强硬态度,叶女士决定上佛山市城管局讨要说法。从大岗镇到佛山市,再到广州市,叶女士夫妻俩走偏了各级民政部门,得到的回答同样是无人受理。然而让他们更加意料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 叶女士:5月6日是到了下一个月的收费期限,他就通知我们不准我们在这做生意了,他说你要告我们,你就不要在这个地方做生意。然后真的就不收我们的费了。 解说:城管部门拒绝收费,意味着叶女士一家再也没有权利在这一带继续做生意了。在多次投诉上级部门均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叶女士夫妇俩不知道明天能去哪里! 常韦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城管打人,这个事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个绝对不是他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没有任何机构有这么一个范围可以随意去打人,没有! 常韦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华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韦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如果是这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确确实实由于你城管的个别人,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跟人打起来了,打得过程中造成人家流产了。首先应该向他这个局,或者有关领导反映这个情况,让他领导对这个事作出处理,如果这个领导拒绝,她可以通过民事的,或者刑事的手段。就是如果确实给人伤害比较严重的,可以通过刑事手段或民事手段(诉讼至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法律一定会支持你的正当的诉讼请求。(诉讼的)主体呢,就是由直接的责任人,承担他打人的民事或刑事的责任。 124热线提示: 1、叶女士应当首先到上一级城管部门反映该问题,并找到当时的打人者。 2、如果城管部门拒绝受理,叶女士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案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其刑事责任。 3、如果叶女士对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存在怀疑,他可以在诉讼前,要求法院重新做病情鉴定。 主持人:一些地方城管部门暴力执法现象越来越突出。有关专家指出,除了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应该完善对他们的一个监督体制。这样才能更好的使城管文明执法,搞好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叶女士希望城管能对打人事件做出一个合理的答复,对于叶女士的事情和大岗镇摊贩的有关情况,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