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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鼓浪屿拟收上岛费引发争议(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4:39 新京报

  去年8月,《鼓浪屿旅游管理和票务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并在今年2月24日的厦门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上得到肯定,票改正式启动。

  今年5月10日,厦门市物价局召开鼓浪屿景区价格听证会,按厦门市物价局有关记录材
料显示,43位代表中,3位经营者代表支持80元票价,其他人则反对高票价。

  7月中旬,厦门市政府决定在8月15日实施票改,但随即决定推迟票改进程。

  9月21日,厦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2004年12月20日开始实行票改,试运行期间的“大门票”定价每人50元,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过渡到每人80元,日光岩和菽庄花园仍按原标准收费。

  但11月27日,厦门市政府通过厦门电视台发布新闻,称票改推迟,原因将由市政府通告说明。

  原鼓浪屿区委宣传部长,现任万石山-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场处处长许景说,这次推迟,是厦门市政府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打算春节过了再实行(票改),这样不会对春节期间探亲访友的群众造成不便。另一方面,也有些软件需要进一步完善。

  而来自厦门市物价局的消息说,现在严控涨价项目的出台,所以推迟实施。

  12月6日,厦门市政府在当地媒体刊登通告说:“原定于2004年12月20日起实施的鼓浪屿票务制度改革方案,现因部分设备未到位,系统调试无法按时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鼓浪屿票务制度改革方案推迟至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体制改革与票制改革同步

  几乎与鼓浪屿票改同步,一场行政体制改革也在进行中。去年10月18日,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和体改办的方案,厦门市将思明、开元和鼓浪屿三个区合并为思明区,此后不久又成立了万石山-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原鼓浪屿区政府区长程建明转任管委会主任,原鼓浪屿区委宣传部长许景转任管委会市场处处长。

  按当地人的说法,鼓浪屿现在的身份很特殊,是“一岛两制”,思明区和万石山-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都对其有管辖权。

  按坊间普遍的猜测,鼓浪屿此次改制与票务制度改革不无关系。一位反对票改的老干部认为,厦门市此番行政机构调整,其意在为鼓浪屿收取门票铺路。一个事实是,去年7月28日,厦门市有关部门邀请来自张家界、普陀山及福建省的十多位景区管理专家对延续了多年的票务制度进行改革论证。专家认为,鼓浪屿作为行政区,不便收取景区门票。

  原厦门市物价局局长、现厦门市价格协会会长薛竹的话也许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种猜想,他说:“行政区划的调整只是为景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条件。”他说,本次改革是体制改革与票制改革同步,突出票制改革。

  但厦门市一位退休官员认为,行政区改为管委会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收门票,因为鼓浪屿还是风景区和居民区的混合区,并设有街道办,不能因为“区政府”换成“管委会”的招牌,就改变了居民区的性质。如果政府认为是,那就是掩耳盗铃。

  厦门市体改办《鼓浪屿旅游管理和票务制度改革方案》则说明了此次票改的初衷:改革有利于实现鼓浪屿从行政区到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转变,也可以推动景点事业单位成为适应旅游市场的现代企业。

  该方案称,从2000年到2003年,鼓浪屿三个景点的门票收入徘徊不前。2003年,厦门旅游总收入为165.32亿元,而鼓浪屿旅游总收入仅1亿元。这份方案预测,如果改制收取大门票,按现在每年鼓浪屿160万游客计算,在阵痛期内游客每年降至100万人次,但每人80元的门票收入还可以比近三年景点门票平均收入增加一倍以上。

  方案对门票收入的分配做了解释:大门票属上岛费(资源费),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归市财政,再由市财政返还给管委会使用。

  方案同时规定,厦门本地人可持身份证进入鼓浪屿,交上岛费的仅为外地游客。但鼓浪屿居民的亲友必须事先在管委会登记详细资料,并凭指纹确认免费上岛;普通游客如在门票有效期内进出岛的话,也需按指纹确认,以防假冒。

  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1月12日,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郑立中提出,成立管委会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论证已久,符合改革方向,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管委会刚成立不久,对下一步工作有诸多想法是好事,当然还需要推敲。

  票改中的几个焦点议题

  虽然鼓浪屿票改决心已定,且正式实施时间已最后出台,但在厦门,这个话题仍是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

  时至如今,仍有许多人认为,鼓浪屿不应被收取上岛费。主要依据是,鼓浪屿还是城市整体功能区的一部分,上面有博物馆、音乐厅等公共设施,是一个行政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还是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电影《海囚》展现的就是鼓浪屿作为贩卖华工的重要基地的故事,至今遗址犹在,因此收取门票本身是不合法的。

  厦门市价格协会的金岩在内部刊物上撰文说,对景区管理来说,国际通行“国家公园”的定位管理形式或风景名胜区的定位管理形式,但均体现国家所有的公益性质,且不以赢利为目的。从性质上讲,景区门票是管理事业性收费,而景点门票则是经营性收费。

  按管委会的说法,鼓浪屿门票的主要用途是弥补岛上三大赢利性景点的经营性收入,以及鼓浪屿的公共服务开支。

  但厦门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王炳章说,鼓浪屿居民已经纳税,其公共服务开支理应由厦门市政府承担,而不是挪用门票收入。

  厦门市微源科技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兰勇是惟一一位在听证会上提出反对收门票的代表。他说,“管委会的‘鼓浪屿景区门票收费标准听证会’有一个默认前提:即进入鼓浪屿必须收费。而这一前提广受争议,根本就没有形成共识。”第二个争议焦点是,鼓浪屿将成为富人的乐园。据厦门市政府的公开材料,票改的其中一个目标是为了保护清静的氛围而限制低端游客,提高鼓浪屿的档次。

  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的钱正坤副教授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钱正坤说:“有人说一大群素质低的人上岛,就买一块面包一瓶水,把岛上弄得一团糟,但有钱人也不一定就有文明素质。一团糟是管理问题,不是素质问题。”王炳章则认为,岛上的建筑并不是文物,是一种西方和闽南文化的民俗文化风情,没必要像其他文物一样为保护文物而限制游客数量。

  争议的第三个焦点是本地人超国民待遇问题。根据票改方案,除厦门市民和其他几类特殊照顾者凭身份证明上岛不用买票外,其他人一律要买票进入。

  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副会长卢绍荀等认为,无论是世贸规则还是国内法律,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这一原则具体反映在价格的执行上,就是要禁止价格歧视现象的发生。而票改方案将厦门市民和外地游客人为地隔离开来,实行的是双重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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