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尝试公车改革 公车将被拍卖公务人员领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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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5:16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2月9日讯(记者崇真刘大正)街道办事处公车封存拍卖,公务人员按级别不同按月领取150元至2500元交通补贴。今天记者从青岛市市南区政府获悉,该区从本月起开始尝试公车改革,并首批将金门路街道办事处的两辆公车封存,并将择日进行拍卖。至此,青岛成为我省继威海之后实施公车改革的城市。 据介绍,这个街道办有公务员33人,两辆车每年的使用、养护等各方面费用17万元
据悉,按照该市市南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公务公车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取消公务车辆后,工作人员将可根据自身行政职务每人每月领取150元至2500元数额不等的交通包干费,限额包干后,超支自负,节余归己。同时,如果有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到下属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无偿借用车辆或报销、索要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因为节省包干费而影响工作的领导也将受到严肃处理。 相关专题:部分省市实行政府机关公车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