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质量监督局严查食用植物油等食品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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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09 辽宁日报 | ||||||||
30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元旦、春节市场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专项活动。食品成为此次整治重点。 七类食品违法行为被严查 两节期间市场热销的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
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7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查处,对不具备必备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坚决取缔。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和名实不符、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区域为城乡接合部等食品质量安全比较薄弱的区域;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原产地域和地方特色产品集中的区域,保护名优特色产品。重点监管无证(照)生产和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小企业。取缔造假窝点。 十查十找筛假品 为保证食品打假执法到位,十查十找保证消费者利益。具体为: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重点查处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肉品冷库的执法检查。 八项措施严加检验 凡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严格执行公告、通报、曝光、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强制收回、吊销证书、行政处罚等八项措施,并由指定检验机构对其实施加严格检验。同时后续监管被强化,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后仍然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凡发现存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市场销售,追回已出厂的产品,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从重处罚。对于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关闭。 执法人员深入执法第一线,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并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确保消费者两节期间安全消费。(辽宁日报 凌鹤 刘佳) 相关专题:数种名牌大豆色拉油抽检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