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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10 首都之窗

  提案号:第0659号

  提案人:鲁安怀 朱尔澄 宋正纯 王蓉蓉 何福胜 姚飞 周玲玲 李复来 施天涛 王纪选

  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兴起于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开全国之先河。1980年10月,北
京中关村一批科技人员响应党中央提出的科技工作要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号召,在无需政府提供任何保障的条件下,放弃稳定的工作,创办全国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北京市等离子学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起初称为民办科技机构)。此后,北京民营科技企业不断涌现,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经受住了来自企业内部与外在环境的各种挑战与考验,逐渐登上了北京经济发展的大舞台,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拥有国内最优秀的各类人才,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所产生的资讯、交通、辐射力等方面的优势是其他城市难以比拟的;同时,北京市政府积极鼓励科技企业的发展,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人员引进、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创造了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一流科技人员来京创业。截至2003年9月底,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总数已经接近20000家,这些企业凝聚了众多的高科技人才,其中有留学回国人员近三千人,博士以上学历四千余人,硕士学历人员二万余人。蓬勃发展的民营科技企业正在北京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早在2000年,北京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收入就突破千亿元,占当年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0.65%;2002年底,这一收入总额更是达到二千二百亿元,占当年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的70.29%,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2002年底召开的首届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代表大会的贺词中提到,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北京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发展首都经济的一支极其重要生力军。

  然而,我们注意到,目前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仍然受到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既有来自科技企业内部的,譬如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结构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有来自外部的,譬如融资、税费和知识产权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在总体态势上缺乏一种稳态,很多企业仅能存活3、4年,真正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长盛不衰的企业还是很少。据北京致远管理研究中心的专家对中国企业成败案例的调查,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5000家民营企业生存时间超过5年的仅有430家,生存超过8年的只占总数的3%左右,这一调查结果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认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分工进一步加强以及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作为国内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北京,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迎接挑战、把握机遇,最重要的是要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够长期保持竞争优势的大型现代企业,面对这一历史使命与呼唤,北京民营科技企业责无旁贷。北京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现状之间的差距、新经济所带来的机会与竞争的迫力,促使我们对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予以特别地关注,并组织了调研队伍,就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进行了一定范围的抽样调查,我们希望通过调查能够揭示出北京民营科技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的、普遍性的问题,揭示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把相关理论与北京市实际情况结合,就不同产权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环境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针对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部管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提出对策,其内部问题的建议主要以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建设为主,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辅以宣传和引导,而外部问题对策则主要以政府建议为主,解决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的外部环境问题。

  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建议

  1.明晰产权。市政府可成立民营科技企业产权临时办公室,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产权不清问题,用行政力量去阻止行政干预,从而排除阻力,加快产权改革步伐;积极鼓励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倡导个人独资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把个人独资企业、家族企业改造成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对于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个人独资企业、家族企业,政府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或适当的奖励,以加速股份制改造进程。

  2.解决融资难题。1)创造条件大力引进风险投资。由于北京中小科技企业总体数量大,发展速度快,而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因此银行信贷资金远不能满足民营科技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金融与科技结合的权益性投资方式,可以为高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规模扩张提供通畅的渠道和充沛的资金,美国9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按照风险资本模式发展起来的。引进风险投资,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实行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园区进行投资,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来看,北京各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应当允许民间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在税收上给予和国际惯例相仿的优惠,以加大吸引风险投资进入的力度,使民营科技企业能够在风险投资的护航下茁壮成长;另一问题是解决好资本退出机制,这是影响风险资本业关键因素之一。对于投资方来说,建立一个快速高效的资本退出通道,才能使其大胆投资,资本退出通道的缺乏也正是巨额资金难以进入企业的原因。2003年3月挂牌成立的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条资本退出通道。2)允许民间资本成立中小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因为较高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不乐于向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报低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贷款,出路在于放宽对金融机构成立的限制,允许民间资本成立中小金融机构来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和金融服务。产生于北京市民间的中小金融机构,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比较容易了解到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经营情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从而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控制问题。3)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机构,继续发展由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鼓励行会、商会、证券公司等组建有针对性的担保机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的互助担保体系。2000年4月份成立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就是北京市政府为解决企业融资困难而设立的,对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市场准入问题。1)制定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产业准入目录,让民营经济平等地进入投资市场,积极改进政府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采取法律、经济的手段,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逐步放松政府管制;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政府的审批行为,减少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调整有关法律法规,降低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取消专职人员及专用营业场地等方面的要求,这种低门槛的市场准入制度,会使一大批教授专家、科研人员和青年学生畅通无阻地进入了高技术创业领域,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速度,极大地促进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3)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为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中介组织可有效降低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要鼓励发展为北京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在现有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加强企业的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规范发展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民营科技企业的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中介组织、民营科技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4.税费问题的建议。1)参照已有的税收扶植政策,制定针对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尚没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科技企业,建议市政府可参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在认定条件上要将实行和具备健全的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实行政策扶持与规范企业制度并举的原则。2)消除政策歧视,实现民营科技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之间的一视同仁。3)税收优惠管理实行税务部门与其他方面的力量相结合。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很好地实施,与其管理分不开。为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减轻高新技术纳税的稽查成本负担,查处“假冒”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偷漏税现象,工商税务部门、科技信息部门、海关、银行等应联手协作,加强管理,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实行电子申报和网上咨询服务,减轻高新技术企业负担;尽快建立完善税收计算机审计制度,对会计电算化核算水平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审计,为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无纸化创造条件。

  5.加强民营科技企业权益的保护力度。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家人身安全及个人财产的保护,为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给予强大的支持;2)市政府要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政府有关部门首先应当站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事关现代化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护知识产权同发展经济和改善投资环境联系起来,把打击假冒商标、专利及盗版侵权行为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统一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为完善的生存环境。3)知识产权是政府参与管理和推动技术创新的核心政策手段。应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决策的内容,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部分。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进程,将政府的作用和市场与企业推动的作用形成合力,通过政策导向、法律制度的保障,更加充分地发挥专利及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4)加大政府对北京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为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并加强行政引导,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科技企业择优扶持。

  6.加强政府支持。政府支持涉及到多方面,如融资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上面的论述已涉及到,当然还有其它问题,比如出台针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法律法规,取消或废止对民营科技企业存在歧视、相互冲突或不利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法律条款;对民营科技企业及员工要公平对待,在政策上要取消所有制带来的歧视,比如上市指标的分配、税费上缴、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称评定、户口关系等等,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外部环境。

  总之,北京民营科技企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非常需要政府的关注与扶持,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北京民营科技企业也一定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够长期保持竞争优势的大型现代化企业,为北京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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