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研究网幕后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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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8:54 周末报 | ||||||||
冯小刚的贺岁新片《天下无贼》在2004年年末的电影市场着实火了一把,这是他意料之中的;而《天下无贼》在贼市里同样的火热,因为片中对盗窃细节的刻画,以至于成了不少新贼的入门教材,这是他意料之外的。 无独有偶,一个名为“骗术研究网”的网站最近火速蹿红,这恐怕是国内惟一一家专门揭骗的网站。站长搜罗了形形色色的骗术,并配有详细的实例,对行骗的招数过程有着
小网站面面俱到,日访问量高达8万 深蓝底色,金色站名,上书“为大家生活保驾护航”,下方分别是“骗术案例库”、“图书视频”、“咨询留言”、“网友交流”等几个链接,仅此而已。这样一个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的页面,就是日最高访问量达8万多人次的“骗术研究网”首页。 尽管“其貌不扬”,仍可看出这个网站的站长颇费了一番苦心。轻触手中的鼠标,点击“骗术案例库”。顷刻间,街头骗术、扑克骗术、金融骗术、房产骗术、骗婚骗色,你能想到的骗术、你想不到的骗术,分门别类地呈现在眼前,基本上覆盖了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职业撞车族”损招频出》、《2004中国十大科技骗局》、《星探公司行骗招数曝光》、《色情引诱犯罪“四个步骤”》……这样的案例站长设置了163个之多。 这些案例来自何处呢?记者在网站介绍上看见,站长自称“所有的骗术案例均来自各大媒体的相关报道”。 在网页上,站长对于网站宗旨是这样表述的:“‘骗术研究网’于2002年开站,两年来颇受网民欢迎,总流量近50多万人次,日最高访问量达到8万多人次。‘骗术研究网’的目标就在于公开骗子的骗术,使群众看透骗子的表演,避免遭受损失。本网追踪最新骗术演变,曝光社会热点骗术,贡献互联网最新最全的骗术案例。”此外,网站方面还提供专家顾问,专门给需要帮助的人支招。 站长自称“骗术研究网”为个人性质的小网,但有意思的是,这个个人小网的机构分支却“面面俱到”,竟然涵盖了技术部负责网站设计和技术维护、编辑部负责骗术案例库的内容编辑更新、业务部负责发展网站VIP会员以及网站广告销售、研究室负责最新骗术研究跟踪以及定期出版会员刊物和秘书处协助其它部门工作以及负责联系“骗网”的签约专家等。 两次上当教训敲开揭骗大门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站的状况,记者通过QQ与该网站站长取得了联系。QQ名为“揭骗专家”的站长不愿意直接和记者对话,也不愿透露真实姓名,但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类似日记的自述资料,想以此来说明他创办网站的意图与过程。 在这份自述文档中,站长表示,目前网站上刊载的各类骗术揭秘全部源自他个人多年的反骗心得体会。 “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将这些骗术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共计15个领域。为此我还辞掉了某饮料公司市场经理的职位,在家潜心研究骗术。” “本来,我准备将自己的心得体会结集成书稿出版,无奈出版的代价太大,只得暂时搁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创办网站费用不是很高,传播的速度与范围却远非书稿能比,希望之火不禁重新燃起。说干就干,在一些朋友的帮助下,网站的雏形很快搭建起来。 2002年底,“骗术研究网”横空出世,受到众多网民的追捧。 “谁能想到,在此之前,我也曾被骗子弄得人财两空。” 1999年10月,为了不让自己的妹妹面临辍学的危险,23岁的站长放弃了武汉大学成教学院的自费法律本科攻读,南下广州投奔在当地一家制衣厂打工的女友。女友拿出1000元钱,让他先租间房子安顿下来。 “第二天上午,我来到一家中介,工作人员又是倒茶又是递烟,然后递给我厚厚一本租房信息。”中介向他推荐了一套住房:两室一厅,离制衣厂步行只要10分钟,有家具、闭路电视、空调、洗衣机,每月只要600元。“我记得在另一家中介,同等位置的房子要1200元,条件还没这么好,于是,立刻提出要看房子。中介表示,看房子需要先交80元的看房费,还要与房东先联系。我生怕错失良机,就交了钱回家等通知。” “第三天,我去看房,发现装修程度比介绍的还要好,就提出签2年。中介公司按照标的额的10%又收取成交服务费144元。”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顺利:在他准备搬入新居的时候,房东却说老婆认为价位太低不让租。“我找到中介,中介只愿意退还第一个月的房租以及5%的违约金共计660元,拒绝退还中介费。我扬言要告他们,谁知那人指指墙上的举报电话说:‘你要告就告去吧!’” 站长随后拨打了这个举报电话,对方自称是律师:“这里面主要是房东违约,但他按照合同支付了违约金,上法院告他也只能讨还违约金,但你还要支付律师、诉讼费和大量的精力。中介公司完成了看房、促成签合同的所有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属于合理合法!” “若非我学过两年法律,就被这个‘律师’一边倒的分析给糊弄过去了。”他隐约觉得其中另有蹊跷,就向房产局的举报中心报了案。“经过3个月的折腾,真相令我大吃一惊:那套房子的产权竟然属于中介公司,他们首先以低价吸引顾客上钩,然后签一份假合同,从中骗取成交服务费,如果顾客受冤要举报,举报电话和‘律师’也是假的,是中介所用来平息顾客怒气的。” 尽管站长最终拿回了全部费用,但他也耗费了3个月的时间精力,因此耽误了找工作。然而他想不到的是,不久之后的一次受骗经历,让他付出了一辈子都追悔莫及的惨痛代价。 正当他为了工作四处奔走时,突然觉得下身奇痒不舒服。“我立即联想到性病,难道是女友……?” 辗转反侧了一宿后,“我骗她说自己去人才市场碰运气,然后登上一辆巴士,一口气过了10个站才下车。”他走进了一家皮肤病性病诊所。一位大约60多岁的老医生戴着老花镜,手里又拿着个放大镜,正在认真研读中医学。一位身着白大褂的年轻人在询问了症状后,将他拉入里面的房间检查。“你这是性病,但不要紧,只要你配合治疗,我们能帮你治好!而且愈后不复发!”外面的老中医开了一些口服和外用药:“880元一个疗程,一个疗程30天,第一个疗程治愈,第二个疗程巩固,坚持吃两个疗程,保证痊愈!否则容易复发,复发后就难治了!” “回到家里,我将药品藏在柜子里偷偷服用,并且以各种借口拒绝与女友发生关系。” 他万万没有想到,纸永远包不住火。女友不辞而别,只留下了一张纸条:“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恨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直到我从家里垃圾篓里发现你治疗性病的废弃药品盒和说明书,才知道你一直在瞒着我。想起你和那些三陪小姐干那种丑事,我就觉得恶心。” 两个疗程的药下去,病情仍在反复,“我隐隐感到自己又受骗了!”这次他到了一家正规大医院,经那位专家仔细诊断,他得的根本不是性病,而是由精神紧张、不讲卫生导致真菌引起的毛囊炎,结果只花了不到100元,用了3天时间就痊愈了。“我的健康是挽回了,可是我的女友却永远地失去了……” 职业防骗专家处境尴尬 “有了前车之鉴,我开始处处留意防骗,时常浏览一些法律网站搜集案例。”2001年8月,站长当上了打工同乡会的会长。在老乡会上谈防骗体会,这很受大家的欢迎。于是他专门跑到书店找有关防骗的书籍,睡觉之前都要看,逐步养成了研究骗局案例的习惯。 2001年底,同乡蔡老板找到他,表示自己与一个自称一家进出口公司经理的漂亮女人一见钟情,不到一个月,女经理提出向蔡老板借10万元做笔生意,声称半月后还12万。蔡老板拿不定主意。“我给蔡老板支招:借的时候说我也有20%的股份,并以我的名义要求借款需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她愿意公证,就说明她是真的做生意,如果她拒绝公证,只能说明她是骗婚的!”果然,当蔡老板和那个女经理提到公证的时候,她脸都急白了。后来经过调查,发现那家进出口公司中根本就没有这个女经理。“为了表示感谢,蔡老板当即拿出5000元给我作为酬劳,不过当时被我谢绝了。” “2002年3月,蔡老板又将自己的朋友王总介绍给我。”王总是纸箱厂的老总,产品严重积压。此时恰好有一来自温州的传真定单,表示一次性需要10万只啤酒纸箱。王总粗略一算,这笔生意利润可达100万。对方邀请王总带上10万元公关费到温州实地考察,承诺只要到温州签下合同,马上按照总价款的20%汇来定金。“王总不大放心,就邀请我一同前往。”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浙江、福建一带的纸箱厂多达上千家,产品的价格也低于王总的价位。这个现象非常反常。”他通过电话向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结果该局表示这家贸易公司早在两年前就因涉嫌诈骗被取缔了。 事后王总给了站长1万元的报酬,并聘他为公司副总。他婉言谢绝了邀请,却因此萌生了做职业揭骗人的想法。“我的反骗专家的名声不仅在老乡当中鹊起,而且在私营老板中也有了名气。” 站长表示,简单的咨询他一般不收费用,涉及到需要调查的,他一般按照标的额的5%或者协议收费。“每个月下来,收入也在5000元以上,加上我做饮料市场经理的收入,两项加起来超过1万。”后来,每天电话咨询的人数由原来的二三人上升到10人左右,他就干脆辞去经理职务,全身投入反骗活动。 之后,他就建起了这个“骗术研究网”,并红火起来。 但是,随着网站名声越来越大,引起的争议也越来越多。现在进入这个网站,可以看到站长的一则声明:“网站目前是个人性质,全凭个人出资。”不过,之前一些上过该网的朋友告诉记者,网站原本是设有VIP会员服务的,收费50元。当时有网友提出:若非有特殊需要,普通人一般不会花钱去阅读什么揭骗信息,倒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才会愿意花钱去了解歪门邪道的东西。记者登录该网站却没有看见任何收费项目的提示说明。在网站的公告栏中,记者还发现了站长的另一则声明:“近期网站要改版成完全公益性质的网站,暂不接受采访。”看来迫于舆论的压力,站长已经取消了收费的服务。而记者通过QQ向站长就此求证,他始终沉默不语。网站公告栏中的一段话也许可以看出其目前处境的尴尬:“由于经济和其它原因,本网遇到些困难,如果您是正规机构,本网可转让。”从一个方面证实了这个推测。 网络揭骗缺乏有效监管 “骗术研究网”通过公开各种骗术,一方面确实能使群众看透骗子的表演,更多地了解、掌握有关犯罪手段和犯罪伎俩的信息,更多地掌握制止各种诈骗犯罪的主动权,更好地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分子侵害。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好心办坏事”。国家广电部曾经一度在黄金时间停播限播了不少反黑破案等写实题材的连续剧,就是担心剧中对犯罪细节以及侦破细节的刻画会成为罪犯们的免费教材。现在“骗术研究网”也面临这个问题,很可能成为骗子们学习新的诈骗技术的“远程教育网”,严重的话,甚至可能涉嫌传授犯罪方法而触犯刑法,毕竟骗子总是比上当受骗的人更“有心”。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小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防骗宣传的方式不当,比如在揭露骗子的行骗内幕时过于注重细节描写、剖析骗术案例时透露了过于具体的行骗手段,在客观上确实容易造成诱发犯罪的负面效应。 至于“骗术研究网”是否涉嫌传授犯罪方法并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采用语言、文字、图像、动作或者其他手段把犯罪的具体方法、经验、技能等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从“骗术研究网”的种种表现来看,网站的创办者或其管理人没有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主观故意,其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揭骗、防骗,为广大百姓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提供有益的帮助。因此其创办者并没有触犯我国的刑律。虽然“骗术研究网”的负面效果尚无法确定,我们却不能因其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就“因噎废食”,关键是要进一步提升宣传者的相关素质,讲求反骗的技巧,多一些合理合法的理性分析、法律思考,少一点哗众取宠的露骨情节和犯罪描述。 不过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却与李小华观点明显不同。他认为,将骗术在网络上公之于众肯定不妥。虽然受骗者会增强戒备心,但是骗术公布后的示范效应是双向的,骗子也会因此强化他的作案动机和技巧。至于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更多了一个学习歪门邪道的途径。 夏学銮表示,以网络的形式来揭骗,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比如以前停播的那些涉案电视剧,有国家广电总局等相关单位来把关。而对于网络,目前相关部门的监管主要还停留在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有关黄毒上。如果改一种形式,将揭骗的内容搬到网下来,以社区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对易于上当受骗的人群进行专门的培训,效果也许会更好。本报记者 张 辰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