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安徽招警维权第一案 大学生起诉人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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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8:49 周末报 | ||||||||
2月16日晚,记者第三次拨通胡祖沛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沉默了很长时间,说:“好吧,我答应接受《周末》采访。” 胡祖沛,男,1982年出生,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 他成为新闻人物,缘起于去年的2月24日。马鞍山市人事局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
然而,一年时间快过去了,这个警官梦对胡祖沛来说依旧遥不可及。一份可能永远也见不着的他自己的心电图正让他的警官梦变成一场噩梦。 当时,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全部通过,排名第8。 体检,心率不正常,落选。 胡祖沛要求复检,被拒绝;要求查看原始体检心电图,被拒绝。自己重新在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正常! 在当地公安部门和家人的惋惜声中,胡祖沛毅然走向法庭,2004年7月15日,他将马鞍山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可是,这个被全国法学界高度关注、胡祖沛的代理律师称为“或许注定会成为依法行政进程中安徽省乃至全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进行得并不顺利。当记者得到这个消息后,曾经两次与胡祖沛联系,他都回避了,他说:“有人警告我家人不准去找媒体。我的工作没了就没了,不想连累家人。” 今年2月16日,当记者又一次打电话给胡祖沛时,他说:“一审输了,大家都劝我就此收手,说我如果继续上诉的话,那就算跟有关部门彻底崩了。我上诉了,所以也不怕跟媒体沟通了。爸妈都支持我。” 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文学青年 2月17日中午,寒冷在雨点的助威下,把马鞍山市当涂县街上的行人赶得稀稀拉拉。 “你是《周末》的记者吗?”记者眼前出现了一个阔脸浓眉、身板厚实的小伙子,一身黑色的长棉衣,手臂上是警徽,见记者盯着他的衣服,他不好意思地说:“警校发的棉衣,穿惯了,舍不得换。我就是胡祖沛。” “我从小就梦想当警察,大学也是学的怎么做好警察,我不想被一个莫须有的说法毁了我的梦想。虽然,很多人都说我就算赢了官司,一样也当不了警察了。”胡祖沛一边笑,一边摸着衣服上的警徽。 胡祖沛对记者说:“如果不是因为在学校太顺利,我可能现在也不会跟他们闹僵。虽然我们安徽公安学校的分配形势并不太好,但我却一直认为自己比别的同学要优秀一点,发生这样的事导致我不能当警察,真受不了。” 从胡祖沛的毕业材料上,记者看到的是一个在学校有相当不错表现的好学生。 2000年,胡祖沛参加高考,经过一系列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如愿地考入了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的前身,现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了侦查专业的一名预备警官。入校不久,胡被老师和同学们推选为学院学生会干部。 随着学校升格为安徽大学公安学院,2001年9月,胡祖沛又参加按1∶2比例淘汰的对口转升考试,之后顺利升入安徽大学公安学院治安管理专业,并被选为治安区队团支部书记。2002年,他还被学校评为“文体标兵”。此外,他还利用课余时间,经过2001—2004年3年间的学习取得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的第二大专学历。 在一个路边茶馆里坐定后,胡祖沛掏出一张名片给记者,上面挂了很多的名号:马鞍山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市诗词学会理事、安徽省太白诗词学会理事……他自信地笑笑说:“我从小喜欢写东西,在这里算有点小名气了。” 胡祖沛告诉记者,他在大学期间一直在安徽省公安厅的机关刊物《安徽公安》杂志上发表作品,因为这个,还于2003年得到学校的一个“嘉奖”。他自豪地说:“在我记忆里,我还是学院第一个拿到这样荣誉的学生呢。”说到这,胡祖沛兴奋地握紧了拳头。 体检表成自己都不能看的个人隐私 2004年2月24日,马鞍山市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发出《2004年全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向社会上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胡祖沛说:“当时有几家刊物要我去当编辑,但我都回绝了。搞文学是我的爱好,但当警察是我的梦想。”胡祖沛填报了马鞍山市某公安局的民警。这个只招19人的职位当时有120多人报考。在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后,胡祖沛的成绩是第8名,他接到了体检的通知。 “我妈妈知道这个消息后高兴坏了,她已经下岗了,但还硬是用平时省下的饭菜钱买了好多好吃的,在家摆了满满一桌,我们叫她也多吃点,她就在边上笑,一直笑。”胡祖沛望着窗外,有点入神,“我体检前一段时间,妈妈每天都很早上街买菜,说早上菜场的菜好,晚了就都被别人挑去了。” 体检时间是2004年6月11日。 6月9日,胡祖沛为了放心,一个人去了马鞍山某人民医院按照招警标准做了一次体检,结果完全合格。回家后,老妈又烧了很多好菜款待他,老爸也破例跟他讲了很多话,很多到公安局后为人处事的道理。 到了体检当天,胡祖沛清晨3点多就醒了,和几个同学租车去市人事考试中心集合,因为5点之前人事局就要组织考生坐车集体去体检医院检查。 “我竟然一点都不困,跟同学有说有笑的。”胡祖沛说。 在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过程中,每个项目体检完毕,医生都告诉胡祖沛正常、合格了。 体检结束后,胡祖沛满怀信心等待着,偏偏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6月14日早上8点,人事局公布名单。 胡祖沛和几个同学一早就守到人事局所在大楼。8点到了,一个工作人员出来说得等一下。 9点、10点、11点,一直到12点才公布。 “就在等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边上小声地嘀咕谁谁谁已经被录取了。我心里有点难受,同样参加考试的,为什么他们能知道,我们还要在外面等呢?”胡祖沛当时就觉得不服气,“但爸爸一直叮嘱我做人不要意气用事,我和同学们就没发作。” 经过漫长的4个小时的等待,发榜的时候,胡祖沛找了几遍也找不到自己的名字,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在心中反复问自己。他当时去问人事局张贴通知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录取名单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们不清楚、不知道。 当他把这个消息带回家时,全家都懵了。 与胡祖沛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17位考生,从6月14日开始,18位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多次向马鞍山市人事局书面反映情况,申请复检,但都被拒绝了。当这18位考生提出要看自己的体检表时,人事局工作人员以体检表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 “我们看看自己的体检表侵犯了谁的隐私啊?”胡祖沛等18位考生实在不明白。 7月1日下午,18位对体检结果持有疑义的考生及其家长再次向马鞍山市人事局领导书面提出要求公开体检结果,人事局还是不予理睬。第二天,18位考生将18人签名的要求公开体检结果和对人事局认为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的申请书,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往人事局,要求工作人员收下后给予回执,但一直没有回音。 同伴撤出,“要打官司就先辞职!” 此次马鞍山市招警,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都公开了,但最后的体检结果却不公开。自己花了200元钱做的体检,最后落个不合格的结果,连自己的体检表都看不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年7月15日,胡祖沛和另一个考生王某将人事局告上了法庭,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 “我本来不想找律师,因为事情明摆着,他们能拿出证明我不合格的心电图,我就认输,如果拿不出,或者拿出来是说明我合格,那我就赢了。”胡祖沛说,“后来,有亲友劝我说,跟人事局这样的政府部门打官司,没有律师肯定会输的。这时我才想到找律师,可当地的律师都因为各种原因不接我的官司,最后还是一个热心人向我推荐了江苏的律师。他们是来自南京的高宏伟和江舜治。” 在诉状中胡祖沛和王某除了要求人事局复检以外,还增加了一个跟自己关系不大的诉讼请求,那就是状告马鞍山市人事局违法放宽心率标准。 胡祖沛说,体检后他们得知,市人事局擅自将考生正常心律的范围由每分钟50—100次放宽到每分钟50—105次,违反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的规定,为一些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的考生开了方便之门。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平等竞争权,属违规操作。 这个诉讼请求,胡祖沛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胡祖沛向记者提供了有8个人亲笔签名的证词,他们都表示愿意为此出庭作证。 他们在证词中还写道,马鞍山人事局在此次招警中明显违背了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也不符合依法行政、公开行政、透明行政的原则。胡祖沛请求法院依法撤消市人事局违法放宽体检合格标准的行政行为;依法对人事局认为原告身体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 7月15日,胡祖沛等收到了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胡祖沛说:“在那么多人中,我年纪算比较小的,但看到他们支持我的样子,感觉心里充满了力量。” 一切似乎在朝着胡祖沛所希望的方向发展。2004年7月26日下午,胡祖沛和律师在法院依法查阅了人事局刚提供给法院的证据,终于看到了那份盼望了一个多月的体检表。 记者在体检表复印件上看到,胡祖沛的体检项目中所有检查项均为“正常”、“良好”,并有体检医生签字盖章。在内科检查项目中,“脉搏”一栏填的是68次/分钟“心脏及血管疾病”一栏中写有“HR68、齐、无杂音,合格”,并且医生还明确地下了“否认内科相关疾病”的结论。 可是,在体检表“主治医生意见”一栏中,却填着“EKG HR113,体检不合格”。胡祖沛说:“下体检结论的医生并没有参加当时的各体检项目检查,我绝对没有在现场看到过他。而且我7月3日还专门到本次招警的体检医院,在同一科室、同一设备前做了一次心电图检查,结果完全正常。” 胡祖沛说:“我问人事局心电图在哪里,他们说在医院,那我就去找到了那个主治医生,他承认是他盖的章,但告诉我心电图已经不在医院,被人事局拿走了。”随后胡祖沛提供的与该医院的对话录音证实了这点。 花山区法院原定于2004年7月27日公开审理此案,当胡祖沛提前赶到法庭时,被告知马鞍山市人事局要求追加市公安局为案件第二被告,胡祖沛当即表示反对。“公安局的人其实蛮同情我的,而且他们表示人事局那关过了就会收我,他们只有用人的权利。”胡祖沛无奈地说,“结果,我就被告知延迟开庭。” 这时,和胡祖沛一同起诉人事局的某法院聘用法警王某也遇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被告知“要打官司就先辞职!”为了保住现有的职位,王某中途退出了此案。今年的2月18日,记者和胡祖沛在马鞍山市街头遇到王某时,他苦笑对胡祖沛说:“我不接受记者采访,对不起了老弟,要你孤军奋战。” 此后形势急转直下。 去年9月14日,胡祖沛提交了两份新的证据,一份是医院方面的录音材料,内容主要是说明体检的最后结论并非出于医院,而是人事局。胡祖沛说:“我其实还想证明这心电图就在人事局手上,看他们能不能拿出来!” 另一个证据材料是证人证言,原告方要求8位证人出庭证明人事局在招警中存在违规之处。 胡祖沛叹息一声:“这两份材料法官都明确表态拒收。” 据一个当时前往马鞍山市采访的记者回忆:9月15日上午8时30分原定开庭时间到了后,审判长只说了一句话:“此案延期审理,今天暂不开庭。”许多媒体记者都扑了个空。 一审人事局胜诉,当地公安表示无奈 去年11月22日案件终于开庭,地点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胡祖沛忿忿地说:“第二法庭只有9个旁听席,其他几十名考生以及考生亲属都被堵在门外,从外地赶来的媒体记者更是被禁入。” 上午8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在法庭陈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人事部门有无放宽体检合格标准问题、复检申请问题、程序违法问题以及体检结论问题成为此案的焦点。 胡祖沛说,人事局在法庭上显得理由非常充分,他们说,自己的行政行为并没有直接侵犯原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且原告经过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进入体检程序后,已经是一个“准公务员”的身份,被告方根据医院的体检结论,作出不予录用的行为属于国家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活动,因此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被告方认为,根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主检医生和医院认为需要复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复查,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部门指定专人带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所以复检的决定权在主检医生和医院,而不在人事部门。 同时人事局还认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并未就心率的幅度作出明确规定,其只是个抽象的标准,而自己依据授权可以确定心率的正常幅度,不存在放宽一说。此外,自己在招警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实施的录用行为合法,不存在违规现象。 最后,人事局强调,这次录用标准对心率的要求是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的标准》作出的“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但是,不管他们怎么说,那张证明我心率不合格的心电图始终没有出现在我们面前。”胡祖沛说。 作为第三人出现在法庭的马鞍山市公安局在法庭上的陈述让胡祖沛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他说:“公安局的代表说,像我这样从公安院校毕业的优秀人才不能进入公安机关,他们深表同情和惋惜,所以希望法庭进一步调集证据,尽快作出公正的判决。我明白他们的处境,能说这话我已经很感激了。” 去年12月3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驳回原告要求撤消被告违法放宽体检合格标准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对其体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的诉讼请求。 今年的2月18日,当记者在马鞍山采访时,曾试图与花山区法院取得联系,当时,一个承办案件的法官一下子就火了:“你们记者不要过问这事!”“啪”,电话就给挂了。再打,干脆不予接听。一个曾经前来采访的记者说,之前全国已有不少媒体的记者联系采访,但都遭到拒绝。 人事部门是不是走进了误区? 胡祖沛状告马鞍山市人事局一案目前已被国内法学界高度关注。 中国法学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合肥市政府法律顾问陈宏光教授是行政法学方面的权威,对于公务员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颇有研究。陈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对考生状告人事局这一事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他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考生状告人事局看作是考生对某项制度的冲击或与某个部门的较量,而应看作是在与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不合理规定作较量。对于公务员制度,如果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就应该及时加以修正,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它的完善,否则,对制度本身是极大的危害。 陈教授进而指出,一些执法者缺少对法律原意的理解,人事部门不能武断地认为我是机关,我就是专家。《安徽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主检医生和医院认为需要复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复查,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用人单位指定专人带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从立法原意上看,这一规定是用来规范主检医生和医院在复检中的行为的,而不是用来规范考生的,所以它并没有剥夺考生的基本权利,包括要求复检的权利。而人事部门则有对复检申请作出决定的义务,它作为体检委托方,应该对被委托医院的体检过程和体检结论负责。此外,一些人事部门在执法观念上还存在误区,招录公务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把优秀人才选择进来,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程序,或者在程序上有障碍,怎么能选到优秀人才呢?所以当有关规定比较原则,具体执行中又发生了偏差时,应该给当事人以救济的渠道,并且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护考生的利益。因此,推进公务员制度法制化进程,关键还在于观念上的转变。 幕后还有更大的丑闻吗? 胡祖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听到一审判人事局胜诉时很气愤,但有亲友制止了他的冲动,并告诉他:“法院能把你这个案子立案就不容易,毕竟他们也要被市人事局等部门管呢。” 胡祖沛说,去年12月23日,他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撤消花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与此同时,胡祖沛还请求法院确认马鞍山市人事局作出不予录用自己的行政行为违法的起诉。 “本来决定今年1月4日开庭的,后来因为大家要过年的缘故推后了。”胡祖沛说,“花山区人民法院在人事局不公开心电图这一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不服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马鞍山市民这样对记者说:“马鞍山市人事局招警如果公正公开的话,就应该将招警的全过程公开。就本案来说,心电图是否异常是涉及该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关键所在,假如不存在暗箱操作的话,为什么不能公开呢?”他认为,过程的不公开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正。 胡祖沛说:“如果能证明我是被刻意安排落榜的,那必然有人是被幕后操作混进了公安队伍,随后会牵扯出更大的丑闻。所以这官司我要一直打下去。” 记者在马鞍山市街头采访时,更多的人则认为,胡祖沛跟这些重要的部门作对没什么好处的,就算官司打赢了,他也未必会被录用。 “我不知道,究竟是噩梦被击碎还是始终只是个梦,最后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结束采访时,胡祖沛在一边自言自语。本报记者 周 益 本报特约记者 宾 语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