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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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4:33 人民网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先”。农产品(指种养业的食用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愈来愈重视饮食与健康的关系,农产品消费需求正向优质、营养、安全方向发展。然而,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业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的急剧增加,农用化学物(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的大量使用,致使农业生态环境恶化(2003年3月18日中国经济时报:我国10个主要省会城市的郊区农产品有7个城市重金属超标)、农产品污染严重(据农业部2004年在全
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注我们的现在与未来。近年来,人们生活中最为关心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我记得小时候无论走到全国什么地方,只要有河沟,即可见到鱼虾,可现在除流水河及人工养殖以外,早已了无踪影。现人们都觉得市场黄瓜不再有往日的清香,番茄没有以往那样的酸甜,海鲜也没有过去那样的鲜美;在农村竟有人种着两块粮、两块菜,其中不用化肥、农药的留着自己享用,而用化肥、农药的则专供城里人。农产品质量安全尤以蔬菜的农药残留及硝酸盐含量超标问题(据对北京、上海及天津等7个城市123种主要蔬菜品种的调查,硝酸盐严重污染(按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推算,已不允许食用)的蔬菜品种有33个、占26.8%;据中国农科院土肥所对京津唐地区14个县市、69个点的调查,该区农村因大量施用氮肥,致使饮用水硝酸盐含量半数以上超过最大允许量<50毫克/升>),已是近年来困扰百姓日常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我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同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的,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及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曾作过多次批示。目前,我国现行农业国家标准1834项、行业标准2095项、地方标准4000余项。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早日吃上“放心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农业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后,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入世后我国农业发展的最根本任务,就是要全面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每一个普通消费者,我们应时刻警惕来自不安全食品的威胁。为尽快实现全国主要农产品和消费无公害,让“菜蓝子”里的隐性污染早日远离我们的餐桌。我今提以下四点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 当今我国的农产品污染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尽管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了一些规范(我国现行相关食品的法律有13部、法规26部,主要集中在5个部门。因其最终解释权的主体不一,法律法规存有相互冲突、修订明显滞后),但因比较分散、针对性不强,尚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需要(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食品行业国家标准的采标率则只有14.63%。如我国目前的食品标准只有2000多个,涉及到安全标准的只有500多个,而欧洲仅对农药残留的标准就有15700多个。又如,法律法规的滞后性,造成所规定的处罚金额与现行的经济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相对于违法者所取得的高额利润来说,处罚金额显得微不足道,无法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故国家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逐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残留检测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操作规程、检测手段、质量标准、处罚力度等),依法规范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经营者的行为,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并加速制定有利于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大家早日吃上“放心食品”。从本质上说,不法分子现还没有胆大肆意到敢和法律公开抗衡的地步,他们也并非没有真正的顾忌,如我们的法律能对类似破坏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不法行径一样,作出相对严厉的处罚规定,在现行的标准上适当提升惩处力度,甚至可以将他们罚个倾家荡产,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必将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宣传指导。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赖于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加强管理,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首先,须强化全民环保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治理污染,善待地球,必须从各自做起,遵循自然规律,建立可持续生活模式。我们应将整个社会尽快建设成一个信誉社会,只要人人都对周围环境付出一点关爱,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就一定会不断得到提高和改善。 其次,加强对生产者的技术指导。通过广泛宣传、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及开展安全用药技能培训等,让更多的农民了解使用化学农药、化肥、激素的负效应(据农业部门对全国21个省、115个乡镇、1000余个农户的问卷调查,有90%以上的农户在选购农药时首先考虑的是防治效果,70%以上农户不知道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会危害人体健康,90%农户使用农药时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80%农户随意丢弃用过的农药包装物和剩余农药),切不可滥用药、乱用药,引导大家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逐步使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生产者的自觉行为。 三、杜绝污染源头。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与保护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当前,在所有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中,数食品污染的危害最大、最直接;而所有污染源中,又数农药给食品带来的污染最多、最严重(据2004年卫生部门抽检的275份叶类蔬菜样品,其中29份样品检出甲胺磷等蔬菜中禁用农药;滴滴涕等可诱发癌症和神经性疾病,其停止使用后,最早也要在未来第7代人体中才不会检出这些物质)。故须通过立法等措施,尽快调优农药品种结构,全面淘汰和停止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当前我国政府已着手进行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已于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严格限制或减少化学农药的生产比例,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高效、经济的低残留、环保型新农药,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全面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的环境监测。 其次,依法加强和规范农药的销售及使用管理。严格依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培育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加速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手段防治好病虫害。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尤要禁止在农作物采收安全间隔期内施药及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生产。 四、注重市场监管。 首先,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其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尽快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质量认证及执法监督体系,以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成立各级“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并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抓紧完善和推广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切实做好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监控工作;每个蔬菜市场都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坚决杜绝“有毒农产品”流入市场,对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一律严禁销售。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