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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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3:45 中国新闻网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毕玉玺1993年至2004年间,共计受贿1004余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毕玉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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