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堂寨风景区跨两省三县引发商标抢注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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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00 周末报 | ||||||||
离“五一黄金周”仅不足一月之遥,全国各地的风景区都在厉兵秣马,满心欢喜地等待分享这顿旅游界的年度“大餐”。然而全国闻名的安徽省金寨县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工作人员却显得心情复杂、坐卧难安。说不定哪一天,就不能再打出天堂寨的名号,自己多年来的辛苦将拱手送给他人。这一切皆因“天堂寨”的金字招牌被湖北人抢注了。 这场商标抢注风波已经历时两年半之久,争执的双方陷入了胶着的状态。记者获悉,
一峰跨两省三县 提起天堂寨,外界往往都会把它和“将军县”——金寨联系起来。被誉为“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的天堂寨是安徽省境内数一数二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开发近20年来,已形成了独特的品牌,并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说到商标注册的问题,安徽省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人都对这“一步之差”痛惜不已。“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就产生了申请注册‘天堂寨’商标的想法,但迟迟未付诸行动。”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因为天堂寨的特殊地理环境,金寨方面的犹豫却为他们日后的被动埋下了祸根。 摊开天堂寨的行政区划图,人们就能看到,实际上天堂寨并不仅仅属于安徽金寨,它恰好坐落在两省交界处。以天堂寨主峰为界线,连绵起伏的山脉两旁分布着安徽金寨白马寨(现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湖北罗田天堂寨(现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英山吴家山(现南武当山国家森林公园)三大林场。山北是安徽的金寨县,山东南是湖北英山县,西南就是罗田县。天堂寨“正如峰顶的那株古树,它的根紧紧抓着鄂皖两省的土石,枝叶给三县带来阴凉。”金寨县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王特很形象地形容了天堂寨地理位置的独特。“一峰跨两省三县”的特殊地理环境使得金寨无法独享这一自然资源。 直到安徽方面开始进入实质准备阶段,才惊讶地发现:毗邻的湖北同行居然先行一步,于2002年8月已悄悄向国家商标局申报了24大类旅游商标!2003年11月一期《湖北日报》刊登的一则“豆腐块”更让金寨人忧心忡忡:湖北省罗田县成功注册了“天堂寨风景区”、“天堂湖风景区”两件商标,并独家享有两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004年1月,湖北罗田县申请的商标进入了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如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为罗田县所有。这对金寨,乃至整个安徽来说,意味着“天堂寨”的使用必须看别人眼色了。消息传开后,迅速引发了一场席卷安徽旅游界的争议。 金寨多年辛苦打造 “自己苦心经营的旅游品牌被别人捡了便宜。”这在金寨人的情感上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中原第一峰”天堂寨被发现后,湖北的英山县、罗田县,安徽的金寨县在各自的辖区内,对其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开发。由于理念和投入上的差距,在天堂寨的旅游开发上,安徽一直走在湖北前面。 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前身是国有白马寨林场。1987年,白马寨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1990年,经省政府批建天堂寨自然保护区;1992年,又经省林业厅批准为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 在伐林盛行的上世纪80年代末期,安徽的天堂寨人勒紧腰带,把森林养护起来,搞起了生态旅游。“砍刀、斧头扔下了,换了一副门脸,做服务,办旅游。”原来的林场职工摇身一变,成了护林人、导游、生意人。“吃的是田地里长的,穿的、用的是山上长的”,“到农家来,吃吊锅,喝小吊酒”。 记者从金寨县旅游局了解到,天堂寨一直被安徽视为一颗旅游明珠,从省里到县里在这砸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自1993年真正开发以来,金寨县投入4000万元改造通往风景区的沿线道路,开通了景区无线电话系统和程控电话,兴建了地面卫星接收站,修筑了旅游步道。1998年,安徽省财政厅拨款1200万元建起了客运索道,同年10月18日正式营运,直通天堂寨山顶。在导游册里喊出了“乘金寨索道,看罗田景点”的口号。2002年度,金寨县旅游收入达1300万元。经过20多年的建设,“天堂寨”品牌效应渐成。 由于开发力度大,金寨旅游综合经济收入远远超过了山那边的罗田。2002年,罗田天堂寨风景区接待游客仅2万人次,旅游收入不足300万元,远远赶不上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收入。 金寨:“决不能让罗田注册成功!” 金寨县当地一名旅游业人士对记者称,如果湖北罗田“天堂寨”商标注册成功并获得独家使用权,就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又具有极强的排他性,其他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均不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湖北罗田县方面可以随时要求安徽天堂寨停止使用“天堂寨”这一品牌。届时,由天堂寨旅游品牌衍生的系列商品都可能面临“改换门庭”的尴尬。 该人士还表示,安徽六安市近几年在开发天堂寨旅游资源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使其已成目前六安市一个拿得出手的旅游品牌,本来期望借着红色旅游年的风潮使当地的旅游经济跃上一个台阶,现在倒好,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罗田此举好比掐住了金寨当地的经济主动脉,使得金寨在旅游经济上动弹不得。湖北省“天堂寨”商标注册成功,意味着六安在天堂寨硬件投资、宣传等方面的投入都会付诸东流。“更难以想像的后果则是,六安市开发的天堂寨景点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将化为泡影。周边地区灵芝、茶叶、天麻、山核桃、西洋参等农产品的销售将直接受到影响,进一步导致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的下降。” 因此,安徽方面的反应非常强烈。金寨县县长在2003年7月18日的一份报告中批示:“由天堂寨管理处出面,在法定的公告期内,集中提出异议的充分理由,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在维权过程中,若需要县政府及其部门出面的,县政府全力支持,决不能让对方注册成功。”2004年3月初,金寨县委副书记戴建华、管理处主任王特与商标事务所专业人士一道赶赴国家商标局商标受理二处暨异议处,呈交了安徽方面提出的异议书,并同时提出注册申请“天堂寨”商标的要求。 对于即将展开的答辩,金寨县旅游局邢晓玉局长认为,罗田方面在申请商标时,许多材料都是复印于金寨县开发天堂寨的成果,“这恰恰反证了天堂寨是我们的旅游开发成果”。邢局长坚定地说,金寨县会以强有力的证据驳倒罗田。安徽金寨县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王特称:“我们的天堂寨森林公园是国家批准成立的,辖区还有天堂寨镇,‘天堂寨’这个商标不是谁想要谁就能拿去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与罗田的较量中,他们已经输了第一个回合,罗田的抢注行动将成为他们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罗田:品牌意识后来居上 2005年2月26日,鄂东罗田县迎来入春以来难得的好天气,艳阳高照,草长莺飞。方华国驱车从县城出发,来到一山之隔的安徽省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他先坐索道前往顶峰,而后从山的另一侧翻山而下。 43岁的方华国现任罗田县旅游局局长,他此行无意看风景,主要是沿路查看景区内的建设进度。方华国曾任县办企业分管营销的副厂长、罗田县政策研究室主任,具有极强的品牌意识。“天堂寨”商标就是在他的力争之下申请注册的。他告诉记者,眼下除了罗田天堂寨风景区的建设资金难以到位外,这桩关系到天堂寨风景区到底在哪里的纷争也一直横亘心头。 在这起“天堂寨商标之争”的风波中,湖北罗田县现在可以说是个主动者。在去罗田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天堂寨风景区的路上,“大别山第一峰,天堂寨”等大打天堂牌的宣传标语就随处可见,风景区内餐馆的门头上也大都写着“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天堂寨风景区”。该风景区主任张新良向记者透露:“景区目前日最大接待量已达1000多人次,并且还在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办法,正在迎接它的高速发展期。2001年,湖北省拨了780万元,打通鄂东旅游通道,修筑了80多公里的柏油马路,2003年全面通车,自东向西连接南武当山、天堂寨等六大景区。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投资3.21亿元,目前各景区共建成了功能齐全的宾馆、旅社8家,高中档床位1200多个,新开辟景点60多处,游览线路10条。目前,我们正筹划建设观光索道。” 对于抢注“天堂寨”商标一事,罗田方面认为这极其平常。“天堂寨位于罗田县境内!”罗田方面斩钉截铁地辩驳,并以《罗田县志》等史料为证。“天堂寨的称谓,从1958年建设天堂寨林场沿用至今,注册商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湖北罗田县天堂寨管理处副主任江朝辉说。 “天堂寨”纷争由来已久 “天堂寨”商标抢注事件,绝不是孤立存在的。两省三地以前多因地界发生纠纷,而近年,则是围绕天堂寨旅游资源产生纠葛。罗田县天堂寨风景区56岁的王华兵对记者说:“最初的纠纷很简单,大都是为地界而起。山大人少,相邻的林场之间也不走动。林场里东西丢了,肯定怀疑另一个林场的人。有一年我们林场里的一棵珍贵树种被人毁坏了,差点引发了一场械斗。” 上世纪末,旅游热潮的兴起使三县为争夺天堂寨的旅游资源形成竞争局面,甚至因此还发生过过激行为。前些年,安徽天堂寨为开发主峰,未经罗田和英山同意就在峰顶建了个凉亭,结果激起“民愤”,亭子被拆了。后来,三方多次磋商后,才得以建成。 据称,有人曾专程到北京的地图出版社,希望能将“天堂寨”标在自己所在省的版图一边。与本次商标抢注风波一样,纷争的背后关乎利益之争。“从长远来看,‘天堂寨’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双方旅游界人士都这样认为。 代理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提出商标异议的深圳精英商标事务所孙榕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徽眼下只有唯一的机会:它有国家林业部认可的“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以此来证明安徽方面使用在先的事实。同时,《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天堂寨经过安徽方面的开发,品牌已经相当知名,安徽当然享有这个品牌合法的权利。但是,这个理由能在多大程度上抗辩湖北的注册申请,孙女士并不乐观,因为湖北方面申请在先的事实让安徽方面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而安徽当地法律界人士更是在仅存的这点希望上无情地浇上冷水。安徽华龙律师事务所田中喜律师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徽的异议难以成立。使用在先的原则不能成立,因为湖北方面也一直在使用。同时,国家林业部命名的“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这个冠名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也就难以在法律上抗辩湖北的注册申请。 “商标共用绝无可能” “这场费力耗时的‘持久战’没有十年八年分不出胜负,而商标的使用周期却只有十年时间,如此不计代价地争下去,到底谁是赢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目前,安徽方面采取了“两手抓”的方式,一方面委托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另一方面,则放下自己老大的架子,与罗田天堂寨风景区沟通,希望“商标共用”。然而第二路吃了闭门羹,罗田方面“寸土不让”,罗田县旅游局局长方华国说,“这一提议难以接受,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某一商标只能由一家企业专有,不可共用。” 所幸的是,安徽谋求合作的大门并未被完全关上。方华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当然合作开发是最好的方式,的确有共同享有这个商标的可能性。”而天堂寨主峰另外一侧、湖北英山南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处主任余海峰说:“天堂寨景区由主峰为界一分为三,离掉任何一方都不完整,从这一点来说,共同享有‘天堂寨’商标及其带来的利益是可行的。” 记者获知,其实在2003年9月13日,罗田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英山吴家山森林公园和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三名负责人曾以合作伙伴的身份三方签订了《关于成立鄂皖大别山旅游联合体的协议》。在“协议”的框架下,安徽天堂寨以发展红军文化、生态旅游为主;罗田天堂寨以挖掘民俗文化,开发山岳风光旅游为主;英山吴家山以发展道教文化,开发宗教旅游为主。这样一来,就可避免相互之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方统一形象宣传、统一项目规划和申报。同时,协议确定三家实行巡回值班制度,由安徽方面作为理事长单位,每年固定召开2次会议,具体安排全年工作。在湖北赤壁市召开的2004中国中部地区旅游协作年会上,湖北省旅游局郭局长表示:鄂东和皖西旅游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纷争,他愿意出面协调,将此事固定下来达成共享。 然而,时至今日,这一协议仍停留在文字上。实行通票制、打造旅游联合体目前仍未变成现实。 金寨人在打造“天堂寨”这个品牌上无疑是成功的,但是他们却输在了观念上。金寨天堂寨管理处主任王特表示:“我当时受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这协议差点成了我的罪过……”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类似跨省跨市抢注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发生过多起,就连湖北也一度是其受害者。黄冈市旅游局刘定华局长曾透露,该市大部分著名景区名称已被襄樊一家外资公司抢注,包括著名的“东坡赤壁”、“东坡肉”。然而湖北人从中吸取了教训,湖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刘晗处长表示:“罗田县依法抢注商标之举体现了较强的品牌意识,我们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报特约记者 渐 飞 本报记者 张 辰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