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温州分行原行长被查出新罪 加刑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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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08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杭州4月12日电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11日对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中银大厦“腐败楼”一案的漏罪作出一审判决: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原行长、党组书记叶征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连同前罪有期徒刑13年,决定执行15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征违反了国家有关建设法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鉴于被告人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被发现余罪,应予数罪并罚。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