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信访听证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处理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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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7:59 央视《法治在线》 | ||||||||
央视《法治在线》播出节目“信访听证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处理效率”,以下是节目内容: 您好观众朋友 欢迎收看法治在线 五月一日起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的信访条例,突出强调了要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在以往的信访工作中,信访听证作为一种有益的创新和探索,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事项。这次在新的信访条例中也
吉林省长春市一名叫李艳春的居民写给吉林省信访局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她表示对吉林省信访局的处理结果满意,今后不会再为住房噪音的问题上访。那么她是为了什么事情写下这封信的呢?整件事情的经过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李艳春吉林省长春市居民,她的原住房于1998年拆迁,2000年回迁安排的住房位于二楼,楼下就是供水房,她认为供水泵的噪音严重影响她的休息,要求在同一居民楼内调换住房或将水泵房搬走。 然而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证实水泵房的安装位置和噪声都符合规定,开发公司对泵房进行了隔音改造,并将原本24小时供水的时间改为早6点至晚9点,但李艳春仍然不满意并一再上访。 吉林省长春华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淑芬:这个事情我们不止一次地跟她讲,如果我们所做的所有努力,你如果还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我们。如果说法院裁决我们应该赔偿你什么,我们就赔偿你什么,那她也不去,就是找政府,就是找。 长春市信访办按照省信访局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对她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通过调查,认定李艳春上访的问题属于过分要求。 李艳春提出要求调换到本楼的另一套商品房居住,而这套房间的面积要超出她原住房面积58平米。在开发公司同意按建房成本价收取扩大面积款式时,李艳春却不同意交钱。此后,虽经省信访局多次接待并耐心细致地做李艳春的说服教育工作,但李艳春始终不听劝解,坚持自己的意见。 工作人员:一共包括我,还有我们处里的工作人员接待她多达50次以上。 如何处理好像李艳春这样的上访老户成为了一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样的老问题,需要信访工作人员拿出新办法,经过研究,他们想到了“听证”。 2001年咱们党的16大刚刚闭幕,提出了各项工作要有新的创新,要有突破,要有改革,按照16大的精神,省信访局召集有关的部门召开听证会。 2003年4月18日,吉林省信访局在这一天就长春市民李艳春的上访问题及处理情况召开了信访听证会。这也是全国首次由省级信访机构主持召开的信访问题听证会。这次听证会,除了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外,还有邀请了律师、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以及群众共同参与,对案件做出公开的评议。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听证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和议的方式,使听证结论具有了更强的权威性。最终,李艳春的上访问题在听证会上经过与会人员公开评议后形成了结论意见,最终使她心服口服并息诉罢访。这次特殊的听证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当地媒体以《听证会上解难题》为题目,对听证会这种解决信访难题的新途径,进行了大篇幅的相关报道。“信访听证”这个新名词不胫而走。 2003年5月,吉林省信访局在解决李艳春等信访问题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吉林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并在全省信访系统试行。《暂行办法》对信访听证原则、受理范围、听证程序、相关人员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信访听证从最初的一个点子变得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吉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 方中华:通过信访听证一个是可以为上访群众搭建一个充分发表意见的平台,作为行政部门也是对行政部门的一项监督,通过信访听证把我们的工作纳入社会舆论和各界监督中,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科学执政这个方针。 “听证解难题”验证了一个道理,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需要新思路、新点子。在新的信访条例中,为了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明确强调了创新信访机制的重要性。 据吉林省信访局统计,两年来,吉林全省通过信访听证会处理的360件信访问题,群众满意率占90%。 演播室主持人 这次新的信访条例将创新信访机制放到了总体思路的高度上,那么又该如何贯彻领会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今天我们就请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秘书司司长吕锡伟和吉林省信访局局长关德伟来和我们一起关注这一话题。 主持人:从刚才的片中可以看出,实行信访听证确实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机制创新,一方面有利于当事双方的沟通与交流,缓和矛盾;另一方面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对比政策、阐释法律,因而当事双方对得出的结论认可度高,对处理意见也易于接受。 主持人:我们还了解到,吉林省除了信访听证做得比较早比较成熟之外,还有一项创新。那就是早在2002年就启动了律师介入信访工作。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短片。 在省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的办公室内,我们见到了正在接待上访群众的刘律师。在上访群众中经常有一些涉及法律的信访问题,为了更好地给上访人答复,从2002年吉林省信访局引入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并且每周一、四固定有两名律师和信访接待员共同接待解答信访人的问题。刘律师参与共同接待已经整整三年了,今天她接待的第一个信访人是来自四川的何老汉。前不久他的儿子在施工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受伤,然而他的儿子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而且是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生了意外,他来信访部门是想询问一下是否能够从用人单位得到经济赔偿。 上访人:主要是找信访部门的律师咨询一下,就是具体的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这个事,我儿子摔伤的事,应该怎么办理? 刘炎律师:我接待那个老何,他的问题就是应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请求仲裁的问题,他也要到信访部门来找,就是千军万马一条路都来上访。通过律师解答之后,他知道他的问题,应该通过什么程序去解决,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 他就不再找信访了,所以对息访解纷,化解这个矛盾也是有一定的益处。 记者:你现在得到满意答案了吗 上访人:今天听了律师的解答,对我儿子摔伤这个事寻求法律援助,和得到经济赔偿这方面就是好像有点信心,原先就是能不能解决这些事还在心里面有一些疑问。对这个法律更加明确,所谓什么事应该到什么部门办这个更加明确了。 工作人员:我们刚开始接待信访群众的时候,来访的群众可以说是络绎不绝,就是因为这是一个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方法,那么信访群众有各种心态,带着各种的法律政策问题要来找律师谈一谈,寻求解决的途径。 主持人: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律师介入信访这项机制创新的施行,对来访群众的涉法上访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及时化解矛盾,缓解对立情绪,为上访群众指出了正确地解决问题的途径。那么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在过去是个新鲜事 现在已经在很多地方普及了 这样一种方式的出现 对信访工作带来了积极意义。以往的信访工作实践,已经证明了我们的信访工作需要创新,因为新思路如果是科学的,往往能够化难为易,让不满的上访群众满意。难与易,不满与满意之间的变化,代表着一种效率,于是往日的新招也成为了今天的制度。新的信访条例即将颁布了,这本身也是一次推陈出新,我们期待着强调创新的新条例能为信访工作带来新的变化。 相关链接 信访工作当遵循那些原则?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哪些方式及时化解矛盾?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察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哪一级别的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遵循什么要求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回避? 《信访条例》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信访事项的听证如何举行? 《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