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周刊:中国文物寻求美国“禁运”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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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5:55 新世纪周刊 | ||||||||
撰文/于学玲 中美之间的文物禁令通过后,美国政府就有义务禁止被盗中国文物入境或者协助中国政府追回,但不管怎么说,“亡羊补牢”的方式是一种尴尬。 面对中国国内日渐严重的文物盗卖和走私,中美之间的文物禁令格外引人关注。
2005年6月7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厅负责人证实,根据中美双方的协议,美国政府正在考虑颁布一项禁令,将限制进口一部分中国文物,以有效遏制中国目前严重的文物偷盗、走私之风。 文物走私愈演愈烈 “此前已有国家向美国提出要求。”文物专家、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张得勤说,现在已经有柬埔寨、马里、意大利、哥伦比亚等11个国家,在美国成功申请到文物的进口禁令。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一年前访美时正式要求,“美国严格限制所有超过100年的中国古董流入美国。”即民国之前的文物均在限制之列。保护的范围明确涵盖从旧石器时代至清朝的文物,包括青铜器、银器、石器、陶器、字画、纺织品等。 此前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乾隆60年(1795年)以前的文物限制出境。中国政府的要求,不仅将限制出口美国文物的年限扩大了一百多年,更重要的是,美国政府将第一次承担起阻止中国文物流失的责任。 中方的要求来源于近年来文物盗窃和走私案件的不断升高。2005年5月,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透露,去年全国共发生36起馆藏文物、寺庙文物以及田野石刻被盗案件,其中只有7起案件被侦破,破案率仅为20%左右。在这36起文物被盗案件中,共丢失各级文物223件。发案次数比前年上升81.8%。 触目惊心的数字还不排除有“水分”。因为有的单位怕担责任而瞒报案件,另外还未包括盗窃民间古墓的行为,而盗掘民间古墓才是真正文物市场上的“大头”。2004年,当安徽“3·25”特大盗掘、倒卖、走私文物案被侦破、并且追回流失到港澳的文物后,活跃多年的香港文物市场竟一时萧条,各家古董商店纷纷关门停业。 切断终端市场的无奈之举 美国美中收藏家协会会长周德昭此间分析,中国政府之所以首先选择美国并提出保护要求,因为美国是中国走私文物的“最大终端市场”。 众所周知,在纽约、伦敦、香港、布鲁塞尔等全球四大艺术品市场的集散地中,纽约是世界文物成交价格的最高端市场。美国收藏家开出的高价美元,刺激了违法分子疯狂盗掘考古遗址、走私各类文物,特别是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和陶俑。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会主任张永年介绍,如果将中国文物非法流失的路径分为几个段落,那么盗掘是源头,中国海关是第二个环节,香港是中转站(也有少部分文物不经过香港),欧美国家是最后的目的地。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环节在监管上均有难度。 公开资料表明,海关能查获的文物也只是外流文物中的很少一部分。去年全国海关文物走私案是260多起,收缴禁止出口的文物8000多件。这些仅仅是从所有出口货物的5%中抽查到的。 根据国际公约,走私出境的文物返还所在国家,前提是该国必须提供充分的合法拥有证明,但由于中国的文物档案并不完备,因此很多文物无法索回。 中国文物流失的源头是在国内,治本之策是切断国内的文物盗掘、走私渠道,但目前“治本”困难较大。申请“禁令 ”实际上是求助于国外监管,多少也是无奈之举。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张得勤通俗地说,“这就好比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管一样,多少让人沮丧。” 张得勤认为如果美国政府采纳要求,等于是切断一个重要的终端市场,盗掘出土的中国文物一旦缺少国际大市场“支撑”即会留在国内。而在国内,所有出土文物都属国家所有,不允许私人交易和收藏。没有了利益驱使,自然会减少猖獗的文物盗掘走私现象。“所以禁令的意义会写入中国文物保护的历史。” 文物保护叫人忧 一方面国家文物“高调”寻觅他国保护,另一方面国内文物保护的现状叫人忧心忡忡。 中国拥有不可移动文物点近40万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7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1座,还有22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遗产大国。然而,中国文物保护现状却着实令人堪忧。 北京市文物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北京市现存不可移动文物有3500项,其中60%被不合理占用。 大量被占用的古建筑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状态。6月7日,国家文物局政法处处长何戍中说,“我作为国家文物局执法干部,要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高玄殿检查,都被拒之门外。”始建于明嘉靖21年(1542年)、坐落在北京市景山西街的大高玄殿,是明清两朝皇家私庙,是紫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某单位占用后,因管理使用不当每况愈下。还有一些古建筑上电线太多,电路未按古建筑安全消防的规定要求走线;内部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和杂物。 祖上传下来的“玉钵”被现代人当成“泥碗”糟践。但事实上,古建筑被占用绝大部分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增加了文物古建的腾退难度。 文物传递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已成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但在现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似乎还只是少数学者和人文精英奔走呼吁的事情。 尽快修改文物保护法 自己的“孩子”管不好,要交给“别人管”,暴露出法律手段维护文物的现存盲点。 “要解决这些矛盾,根本出路是修改文物保护法,”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葛剑雄教授这样说。 葛剑雄教授介绍,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出土文物都应归国家所有。不用说不能盗掘,就是偶然发现的文物也要无条件地上缴国库。 但实际上,有几人能自觉地将文物上缴?流散民间的大量文物总要寻找出路,于是文物贩子应运而生。既然形成市场,谁给的价高就卖给谁,流失海外也就不足为奇。 葛剑雄指出,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主动上缴者给予奖励,但出土文物太多,有关部门根本支付不了最起码的奖金,更不用说与海外客户竞争。“强烈的反差不仅使出土文物源源不断地流入美国等国家与地区的黑市,而且往往使文物遭受毁灭性的破坏。” “要修改文物保护法,将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区别开来。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文物拥有所有权,同时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购买、继承、转让或奖励获得文物的保管权。” 葛剑雄具体的建议是:取消出土文物与传世文物的界限,凡经国家鉴定为文物的,发给等级证书,所有权归国家。从规定时限起,新出土文物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流通,传世文物可在一定期限内陆续完成这项手续。若干年后,境内全部文物都要具有等级证书。 除了需由国家收藏的特级文物外,出土文物的发现者可优先拥有保管权,鉴定登记后发给证书。保管权可在国内合法转让、赠予或继承。国家收取文物鉴定费,并征收相关税项,部分税收可用于奖励发现文物者。传世文物也应在一定年限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葛剑雄还指出,“实行藏宝于民,既能使更多的文物得到保护,也能防止在特殊情况下文物因过于集中而毁于一旦。 ” 葛剑雄接着说,对特级以下文物的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由文物部门会同海关核发,坚决打击文物走私。 “当然,对正常的出口和交流应该提供方便。”中国文物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适当在世界流通无疑有利于弘扬中国文化,还能提高中国文物在世界的地位。 中美之间的文物禁令通过后,只要中国提出了完备的相关证明,美国政府就有义务禁止被盗中国文物入境或者协助中国政府追回,但不管怎么说,“亡羊补牢”的方式都是一件尴尬的事情,不论追索文物耗时耗力的巨大成本,能够追索的文物也只是实际流失的文物中的一部分,此间专家更多强调,关键还是以法律的方式将“自己的孩子”管好! 中国政府的要求,将限制出口美国文物的年限扩大了一百多年,更重要的是美国政府将第一次承担起阻止中国文物流失的责任。 美国是中国走私文物的“最大终端市场”。美国收藏家在拍卖会上开出的诱人美元,刺激了少数违法分子盗掘考古遗址、走私各类文物。 中美文物禁令前世今生 禁令的依据是美国在1983年曾经通过的文物进口法案。此法案同意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方法的公约》文件,向努力保护自身遗产的国家提供帮助,限制相关文物进口以切断美国市场对该国文物的需求。 禁令的颁布完全可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京办事处的裴女士说,1989年中国政府加入此公约。公约的目的是为加强各国在国际范围上的合作,以打击文物盗窃走私,有效保护文化遗产。中美间的这种双边协议,即在联合国公约框架内进行,起到补充和具体化的作用。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