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投机就在眼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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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1:13 新世纪周刊 | ||||||||
-撰文/徐胜治 最近的证券市场,暖风频吹,在短短的15个小时之内,管理层连续出台4项利好,如此大的密度,历史罕见。正可 谓是:非常时刻总有非常事件。而说到对这些政策的理解和反应,笔者的感觉就如同网上所流行的一个字——“晕”!
但“晕”归“晕”,既然在这个市场里混,就总要混出个道道来。所以笔者经过冥思苦想,终于悟到了“权证”二字 。这一发现让笔者情绪十分激动,以至于双手颤抖得都抓不住笔杆。因为如果真的推出“权证”,那么就意味着空前的投机, 巨大收益与风险的时代即将出现在我们面前。 何为权证 所谓权证,实际上是一种可转让期权。这种期权是一种交易的权力,比如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方案中提供给流通股 东一种权力,约定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流通股东有权以什么价格买入多少数量的该公司股票。流通股东可以行使权力,也 可以放弃权力。 如果这种期权做成一种凭证可以转让,那么流通股东在行使和放弃之外,也可以选择买卖与交易这种期权,此时这种 期权凭证就成为了我们即将要面对的权证。 那么,目前的市场中存不存在期权呢?其实一直是存在的。比如上市公司在配股和增发过程中,给原有股东的配股权 或优先配售权就是一种期权。而在实施过程中非流通股通常选择的是放弃,流通股东有行使权力的,也有放弃的,放弃的部分 实际上是无偿赠送给了承销商。 但是,这种期权处于一种有权无证的状态,因为它不可以交易、转让,没有成为权证。如果交易所将它变成一种交易 品种,使之证券化,那么这种期权就变成了权证。 权证方案VS对价方案 其实权证方案和第一批试点当中推出的对价方案,从补偿幅度上来说,没有什么好比较的,不存在哪种方法更科学、 更先进的问题,具体还要看如何实施。像三一重工和清华同方的方案都可以用类似的权证方案来替代,其对价不会因此有所改 变。 首先说清华同方的方案。从补偿角度来看,相当于清华同方是给了流通股东1:1的权证,这种权证的约定交易价格 是零。实际上是给了流通股东无偿买入等量增发流通股的权力。它相当于一种增发权证,但是权证中约定目标股票的交易价格 为零。当然,这种权力不可以交易,无法用于投机,也不可以不行使。 其次说三一重工的方案。从补偿角度来看,相当于三一重工给了流通股东1:0.35的权证,这种权证约定的目标 证券交易价格为-0.8元,也就是说同时倒找8毛钱。 但与清华同方方案所不同的是,这种权证约定的股票不是增发,而是非流通股东的减持,所以它这是一种减持权证。 同样,这种权力也不可以交易,也无法用于投机,也不可以不行使。 权证的价值 简单地说,权证的内在价值=行权比例×(股价-配售价)。而这个公式的奥妙就在于权证价格的变动幅度将远远大 于目标股价的变动幅度,这里有相当大的价格杠杆作用。 所谓行权比例,就是一份权证约定的股票交易数量,比如说这一份权证可以约定在某价格买入10股某股票,其行权 比例就是10。 从上面的公式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一支股票的股价跌到了配售价之下,那么此时这个权证就如同废纸一般(权证 价值为负值),理论上的交易价格可能就是一分钱。 而如果假设这只股票的价格从2元涨到3元(行权比例为5),股价涨幅虽为50%,但权证价值从一分钱涨到五元 钱,涨幅49900%。这是一种巨大的杠杆效应!怎么样,利润惊人吧。但记住,这只是涨的时候,跌的时候同样惊人! 权证的投机 正因为权证交易有这么大的价格杠杆作用,才使它成为一种几乎是最佳的投机工具。可以通过控制股票价格产生一个 微小的波动,从而使权证价格产生一个巨大的波动。而通过资金相对控制股价的较小波动是比较容易的,这就使得权证不仅有 价格放大的作用,还有资金放大的作用。 当然,将权证方案作为股权分置方案时,权证的市场投机作用还有很多种。比如说通过打压股价压低权证价格,然后 收购权证完成曲线的MBO,或者通过收购权证后放弃行使权力,完成曲线的直接全流通等。如果真是这样,中国的证券市场 必将会再度“活跃”。当然,风险也就更大了。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