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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是招商引资还是制造红顶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27 新华网

  作者:姜伟

  据2005年7月15日新华网报道: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甘肃正宁县为招商引资抛出“职位诱饵”:“正宁县的政策规定,对投资3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符合相关条件的聘用到经济部门兼职,发给副科级四档基本工资,同时可以协商推荐任县政协委员;对投资5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40万元以上的工业
企业法人代表,经人事部门考察符合条件的,聘用到经济部门兼职,发给相当于正科级四档基本工资;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8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发给相当于副县级四档基本工资,并聘用其1 名子女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看了这则消息,使人感到,这哪里是招商引资,分明是在制造“红顶商人”。

  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进行招商引资,给予一些优惠政策无可厚非,但是这种优惠政策必须以遵纪守法为前提,不能以损害人民的权益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声誉为代价。正宁县这种论钱行偿、以价给官的作法,不仅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制造新的“红顶商人”,短期内可能对发展有利,但从长远看,对当地经济发展只会起阻碍和破坏作用。

  “红顶商人”是当今政坛出现的一种怪异现象,其实中央和各级早有规定,党政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正宁县此种作法,无异于与此规定相违背。商人来此投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假如无利可图,谁也不会做赔本的卖买。如果让这些人既经商又从政,那么势必会使一些人在“红顶子”光环照耀下,谋取更大的不正当利益。另外,对外来商人给予这么多好处,那么当地的企业家,该当如何呢?如此看,这种制造“红顶商人”现象,不仅当地的正常经济秩序难以维持,而且投资环境也难以得到净化。

  正宁县给来投资的商人不仅是丰厚的经济利益,而且还有厚重的政治待遇,这就使这些“红顶商人”有了违法乱纪的“护身符”。他们中有的可以凭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兼任的政府职务在当地为所欲为,有的甚至把其作为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如今一些老板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违法犯罪,见诸媒体的已不在少数。这些人如此猖狂,就是因为有了这些“红顶子”。这种现象在当今讲法制、讲和谐、讲公平的社会里,明显是不合时宜。

  正宁县的有关领导该清醒清醒了,反思一下 什么才是招商引资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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