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难道只有裸捐才算是帮助别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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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36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赵志疆 山东省利津县有位以捡破烂为生的青年农民李俊民,8年来他先后收留过数百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人员。他没有万贯家财,他创办的“爱心家园”只能依靠自己的经营收入和部分流浪汉的劳动收入勉强维持,质疑之声也因此而起。有人称赞他的义举,也有人怀疑他只是把这些流浪汉当成牟利的工具。(7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
漫长的8年时间,数百名急需援助的流浪人员,很难把这些内容与一个捡破烂为生的农民联系在一起,但是李俊民却做到了。如此庞大的“爱心工程”需要耗费多少资金,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仅凭一己之力,别说李俊民是个“破烂王”,就算他是“巨贾富商”也一样负担沉重。为了“爱心家园”能够继续生存下去,那些有劳动能力的流浪者和李俊民一起投入了劳动,想不到李俊民的名声却因此而受到了损害。 同住皂二村的一位妇女告诉记者,原来李俊民家比较穷,自从收留这些流浪汉后,日子才一天天好起来,现在已经成为村里中等偏上的人家了。她不屑地说:“什么‘爱心家园’?我看是‘爱钱家园’。” 笔者不知道皂二村的居民生活水平究竟如何;也不知道所谓“中等偏上”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水准;惟一清楚的是,如果李俊民自己都填不饱肚子,他根本不可能去援助这么多的流浪者。在许许多多的“上等人家”袖手旁观的同时,仅仅“中等偏上”的李俊民主动伸出了援助的手,这难道还算不上是“爱心”吗?换句话说,李俊民手下有几百名“廉价劳动力”,如果真是有意于建设“爱钱家园”,折腾了8年之后却仅仅达到“村里中等偏上”的水平,这样的成绩是不是太惨了点? 如果说各种流传于坊间的腹诽传言只是让人感到无聊的话,当相同的声音从政府部门传出的时候,就多多少少令人感到有些愤怒了。 利津县一些官方人士委婉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因为李俊民利用流浪人员牟利了,所以,他的行为便不再是单纯的献爱心之举。民政局局长魏澄山认为,处理此事,他们面临两个难题:一是他们可以解决当地流浪人员的一时之需,但无力救助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人员;二是如果李俊民不组织流浪汉劳动牟利的话,政府可以支持他,但他目前的做法让他们感到为难。 因为李俊民“牟利了”,因此他就不是献爱心,言下之意只有李俊民“裸捐”到底,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献爱心了。问题是,以民政局的实力也只能是做到“解决当地流浪人员的一时之需”,一个“破烂王”拿什么去解决流浪人员的8年乃至更长时间之需?因为民政局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大批流浪人员被长期留置在李俊民的家里;因为怀疑李俊民爱心的“纯洁度”,所以他得不到应有的援助。 在这里,我觉得当地民政部门混淆了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救助流浪人员不是李俊民的责任,而是民政部门的责任。无论李俊民是在献爱心还是谋私利,这些流浪人员原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他的家里。2003年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利津县有没有设置这样的机构,民政局有没有尽到其应尽的监督管理职责?“破烂王”8年救助数百名流浪人员的义举足以让当地的民政部门为之汗颜,在那些官员们纸上谈兵式地讨论李俊民的爱心是否足够“纯洁”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可曾为这些流浪人员付出过多少的爱心? 流浪人员的救助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大事,普通公民主动援助流浪人员,分担社会责任,这原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但是李俊民究竟得到了什么呢?李俊民感叹目前的处境是骑虎难下,除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外,更大的压力恐怕还是那些来自四面八方的讥讽与非议。不知道那些义愤填膺地指责着李俊民应当“裸捐”的单位和个人,你们可曾为自己一毛不拔感到过些许羞愧?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