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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如果我在法学院当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2:17 东方早报

  作者:薛涌

  前一阶段,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罢招研究生,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响。知识界普遍为他的行为喝彩。我是很少几个对之提出批评的人。

  贺教授的行为,是学者抗议大学教育体制,要争取教授在教育中的主导权。对此我
完全赞同。但我对贺教授有两点批评。第一,他的反抗,未免避重就轻,转移了人们对北大法学院根本性问题的注意力。第二,反抗要有效,就应该是建设性的反抗。你说人家那套不行,自己就得提出一套可行的、明显是更好的方案。可惜这一点贺教授也没有做到。

  不久前我在《中国新闻周刊》上发表文章,就第一点对贺教授提出批评:北大法学院的根本问题,恐怕是弱势阶层在学生中的代表性不足。如果要让中国社会各阶层都享受公正的司法服务,法学院就必须从各阶层广纳人才,而不能仅凭考试取人。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是过于专业还是不够专业,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闹,未免小提大作。

  文章发表后,又看见贺教授接受记者采访,谈的还是考试的范围问题。他坚持认为,法学院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范围太广,有专业兴趣的人很可能被淘汰掉。似乎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解决的办法,当然是按他所说的那样,把考试范围缩小,选拔些专业人才。

  我相信研究生考试有许多问题。特别是学术官僚主宰的考试,问题更多。但是,如果问题的核心不过是人家主张考试涉及的知识面要广,贺教授主张考试一定要专的话,怎么能说贺教授一定对、人家一定错呢?这也就是我对贺教授的第二点批评。我实在看不出他的方案比现在的考试有什么明显的好处。

  我曾经举过例子,一般美国的大学,本科没有法学专业。法学院招生,若按我们的说法,招的就都是非专业人员,也就无所谓专业性考试。如果人家那里的教授都有贺教授这样的专业理念,而且为此罢招,美国的大部分法学院恐怕就该关门了。在我看来,贺教授的行为很新,理念却很旧。你学中国法律史,上本科就得打下一定的基础,否则就不够专,应该干别的去。其实,中国法律史,和文化、经济、社会组织等等联系甚深。应该有研究农业、人类学、思想史等等专业的人来搞法律史,哪怕他们本科毫无法学训练。这样学科才有进步,学生才能超过老师。否则,从本科就啃法律史,老师是什么训练自己也是什么训练,这样路只能越走越窄,学生的想像力、创造力可能越来越差。和贺教授相反,我认为现在的研究生考试,不是太博,而是太专。比如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在我看来可以完全不考法学专业的内容,甚至可以主要面对外专业的学生招生。因为法律本身的意义,在于给社会提供一套公正的规则。所以搞法律或法学的,就得对社会各个方面有深入的了解。比如一个医疗事故的官司会涉及非常专业的医学知识,微软要有诉讼,也不可能不涉及计算机专业。研究法律史,碰到土地纠纷,比如有关“一田二主”官司,这里涉及的不仅是产权的界定,还有城乡关系、耕地的生成和维护、水利惯行等一系列技术性问题。死读法律史的人反而可能面对这些问题作茧自缚。所以,美国法学院不考专业,却维持了这么高的水平、成为美国精英的摇篮,自有其道理在。

  这样批评完贺教授,我就应该用同样标准要求自己:既然专业考试不好,就提出一个更有建设性的方案。如果我在法学院当教授,我对所有法学方面的考试都不感兴趣。要招研究生,我要设计两大门考试。一门是中文,一门是外语。

  现在文科的研究生考试,有哪个系考中文?我们的研究生教育要用中文完成,不考中文岂不荒唐?在美国读研究生,考GRE也好,或法学院、商学院的标准化智能考试也好,英文是永远逃不掉的。为什么?就是因为人家的教学是用英文进行。考过GRE的人都知道,其英文阅读部分量大得出奇。所以,我建议不仅是法学院,其他学院考研,首先要考中文。要学习GRE那种实用性的题型,把各种专业文章汇聚在一起,在三个小时内让学生读,测他们读完了多少,理解了多少。这样的挑战,当研究生的每天都能碰到,非考不行。另一个考试就是外语。因为这个学科毕竟受外来影响太大。即使你学中国法律史,不懂日文恐怕也有些说不过去。因为第一流的研究许多是日文写的。我相信,只要这两门考试有充分的挑战性,选出来的学生就比贺教授用专业考试选出来的学生素质高。

  话说到底,“专业”是人定的。贺教授给专业画了一个圈子,不过是说明他自己的训练而已。有一个贺教授就够了,不必再去克隆。所以他的学生的专业发展,当然也不应该按他划定的边界走。选拔人才,要着眼于基本的素质,让他们进门后自己创造“专业”。这样学术才能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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