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受贿济贫 同情之后的警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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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一孔 这几天,一个副市长的声音和遭遇引起媒体的关注,特别是网络之中,跟帖激辩如潮———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拿受贿款扶困济贫,当地法院的判决为缓刑、追缴违法所得等。
媒体报道说,曾经在纪委办案的余斌是一位具有影响力的人物,不怕得罪人,能顶着压力上。从当年同事的描述中,我们隐约可以看到余斌身为纪委干部的强硬准则。但在金钱面前,在实际工作中缺少资金支配的现实中,余斌的另类想法却在迈过这些强硬准则,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取别人送来的钱财。余斌称之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余斌说他在纪委工作了十多年,一直分管案件检察工作,“我太熟悉办案流程了,只要我不说,是很难查出来的”。 既然司法机关已经认定余斌受贿罪成立,所以,结合余斌的言辞,我们实际上可以从三方面来揣摩这种受贿济贫者的心理:第一,在副市长的高位上以及奸佞之徒的诱惑下,受贿就是为了捞一笔,济贫只是为掩人耳目转移视线;第二,身为党政干部,在受贿行为发生后,在一片反腐声中必定会战战兢兢,惟恐事发,只好用济贫的方式来安抚自己不安的心;第三,在没有能力调拨更多财政款的前提下,受贿就是为了济贫。 如果是第一种心理,那么,这部分人在公开场合往往表现出坚定意志,而私下不法交易数不胜数,如同官场“两面人”。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令人不齿。第二种心理较第一种心理的发生更为直接。受贿了,抖抖呵呵地拿了不该拿的钱,明知触犯党纪国法,可仍然心存侥幸。为了求一个自我安慰,用济贫的方法广结善缘,求个平安。其实,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在反腐通报中经常见到的,当然,这都是值得警惕的。 值得好好剖析的是第三种心理。为官一方自然要谋求政绩,这既是对普通百姓的回报,也是自我价值的肯定。但是,如果在解决当地困难的过程中,遇到资金上的问题,通过正常程序不能或者不能立刻得到解决,让余斌这样的副市长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又会捉襟见肘”,而通过收受他人钱财或者捐赠等非正常方式,却能使一些具体问题很快予以处理,特别是在干部工资、维修渠道、接待客人等方面———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是副市长权限空间太小,还是非正常方式的资金来得太容易?如果是权限小,为什么又要面对上访讨要工资、维修渠道等工作呢?如果非正常方式的资金,甚至是通过受贿来钱来得很容易,那么,是不是反腐监督体系出现了漏洞?……很多的疑问,很多的不解,都化做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这也是余斌事件留给我们最大的反思。 印象中,“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在税收宣传中,而在余斌这里,这句话却成了自己另类想法的总结,成了他受贿济贫的理论基础。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称他的结局是“另类想法导致另类悲情”。可余斌毕竟不是税务征收员,他只是一名副市长,一个有着党纪国法约束的政府工作人员。 所以,在余斌那里,我们除了对他能想到济贫乡里给予同情外,更多的还是期盼有法度的施政,也就是依法行政。否则,无意间伤害老百姓的感情或者好心办了坏事,就很容易发生了。这么说,是为了给“类余斌”一个警醒。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