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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一名镇长指使警察打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4:00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相东

  今年5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海伦市海兴镇镇长周贵臣、海兴派出所所长南立秋带领70余人乘15辆汽车,来到该镇永进村4组,要强行收回村民孙井文等人的开荒地,分给返乡的村民。孙井文等人则坚持要求其依法送达“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决定书”,不料周镇长说,送什么决定书,中央领导或者安南来也不好使,这事就我说了算。周镇长并且指使派出所民警
将6位村民打倒,强行拖入车内,拉至派出所,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制作笔录,在不宣读笔录的情况下强迫划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3小时后才放回。这次行动将孙井文等人已耕种的70公顷土地全部分掉。直到目前,此事件仍未得到解决。

  海兴镇镇政府究竟凭什么要将村民已履行了7年的河套开荒合同单方面强行废止,并动用公安将农民打伤呢?

  事情还得追溯至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孙井文等人响应黑龙江省政府开荒号召,开垦荒地70余公顷。当时海伦市政府下发了开荒周转金,开荒单位是永进村,有开荒合同,开荒人是孙井文等人,对开荒地有使用权。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永进村委会与人签定以村民孙井文等28户家庭承包田每公顷八分,互换河套开荒地合同15年,一年一交承包费,孙进文等人成为合同主体。

  另一头,当年土地承包时,户在人不在的预留家庭承包田均分别留在各村民小组。然而近几年号召退耕还林,这些土地的一部分被村干部在未经户主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栽树,变相套取了国家粮食直补金和退耕还林补贴金,其余大部分土地被村干部私分,有一个村民组长就有30多公顷。2003年以来,农民纷纷返乡,向村里要地。可是侵占了土地的干部不愿意退出已侵占的部分土地,于是将目光瞄向了孙井文等人的开荒地。在某些人的积极运作下,2003年永进村就酝酿分这部分地来给回来的农民补偿。2004年海兴镇出台了政府行政“裁定”,要废止孙井文等人已经经营了7年的合同,强行收回土地,分给返乡的村民。孙井文等人对此不服并提出了行政复议。2004年7月29日,海伦市政府复议依法撤销海兴镇裁定。

  正当孙井文等人庆幸终于盼来了希望的时候,不料海兴镇政府根本不买海伦市政府的账,复议决定视作废纸,继续强行分地。2005年5月4日上午,海兴镇领导到永进村4组分开荒地时,孙井文等人坚持要求镇长依法送达“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决定书”,遭到拒绝。5月10日孙井文等人到海伦市法院起诉,告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海伦市法院不予立案。绥化市中院、省高级法院也是如此。当得知有人要告镇政府的消息后,镇里火了,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令人震惊的一幕。

  那么海兴镇政府及镇长为何又热衷于用暴力来废止这样一个合法合同呢?孙井文等人提供的一条信息颇耐人寻味:海兴镇永进村包括村民孙井文等人的开荒地共200公顷,16年来完税证一直没有送到纳税人手里,仅以两补为依据,这一项16年税额就达140多万元,而这140多万又没有进入国库,包括近200万元提统费一齐神秘蒸发了,村级帐目从来不公开此中的内情。另外,还在5月2日下午3时,记者的采访车就被5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设卡拦截在海伦至海兴公路10公里处。当记者出示记者证时,截车人说不好使,我们家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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