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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贪官用受贿赃款扶贫是新伪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贪官居然用受贿所得赃款扶贫济困,这听起来很像“笑谈”。据《重庆晨报》8月2日报道,湖南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自2001年4月至2003年上半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5万余元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也许有人认为这是贪官人性中“善”的一面,是贪官的“良心发现”,并为之叫好。笔者却认为,不能被贪官的“伪善”蒙蔽,这不过是贪官欺骗世人的新的“变色伪装”罢了
!在党和政府重拳治腐的今天,伪装几乎成了贪官的惯用伎俩。为了降低腐败风险,他们除了“廉不离口”地“讲廉”外,还“不惜血本”地“买廉”。“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贪官们不惜将受贿来的部分礼品、礼金(不过一般只占受贿总数的零头,多了,他们是舍不得的)上交纪检部门,以换取“清廉”的声誉。万一以后“东窗事发”,亦可从轻处理。余斌将受贿所得用于扶贫,与那些重金“买廉”者将部分违法所得用于上缴相比,并无本质不同,不过余斌的伪装更具欺骗性。

  其实,打此“如意算盘”的贪官大有人在,宝鸡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太民便是其中典型。一次,宝鸡市某个体户得到范的帮助,为表谢意送来一张3万元存折。范当着局监察室主任的面,对来人劈头盖脸地严厉批评,而后在存单上写上“我虽没有钱,但我有人格、有党性……我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等字样,并将存款单当场退还来人。2001年,宝鸡市纪委设立“519”廉政账号向社会公布后,账上的款项都是匿名打入的,惟有范太民真名实姓地打进了2700元“礼金收入”,以此标榜自己清廉。范太民的“作秀”,不知蒙蔽了多少善良人的眼睛。

  贪官多有“两面性”,在明处、在人前,他们是无私奉献的楷模,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是扶困济贫的英雄,是反腐倡廉的典型;在暗处,他们贪财、贪色、贪权,凭借权钱交易贪恋锦衣玉食的生活,成为金钱的奴仆、人民的罪人。从“最不像贪官”的大贪官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到带领全家过“苦行僧”生活却贪污160多万元的南川市五交化公司原经理金荣中,人们完全见识了贪官们的“变色龙”丑态。狼固然可怕,那些披着羊皮的狼却更可怕,让人防不胜防,也更难发现。他们明处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旗号,暗处干的却是谋取私利的勾当,祸害无穷!

  贪官的扶贫,让我们认识了贪官又一种新“伪装”,这说明当前反腐斗争的艰巨性与复杂性,我们千万不能被迷惑! (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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