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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商家怎能靠恶俗促销“扬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7:38 解放日报

  作者:彰弘

  最近,媒体报道了几起有点离谱的促销“鲜招”,先是一家大型超市在开业庆典上向围观群众抛洒1元纸币,而后是一家油漆涂料代理商为证明其产品无毒将油漆当众喝下,还有某雪糕将内包装做成“避孕套”模样,再有某卫浴产品让穿三点式的美女当街洗澡……

  看罢这几条促销新闻,不禁要问:现在的企业究竟怎么了?靠这种“出格”的促销花招当然可以在现场吸引好奇者围观,而且也会被热衷猎奇的媒体所关注,但如此传播,效果究竟如何,是臭名远扬还是美名远播,不用说,结论已经很明白。你到大街上撒钱够气派,可是你违反了国家的货币管理条例,更何况老百姓不但没有“见钱眼开”,反而会鄙视这种行为;你不怕对身体造成伤害,可以喝下自己认为无毒的油漆,可是消费者不会认为可以喝的油漆就是环保,你更不能用这种表演误导小孩子也把油漆当饮料喝;用“避孕套”包装雪糕确实新鲜,可买雪糕的孩子家长会骂你“缺德”;让美女当街洗澡够诱惑,可是围观的人记住了美女,却不一定会买你的浴缸。至于什么“马桶糖果”、“吸血鬼饮料”之类,都一样是俗不可耐。恶俗促销的招数,尽管会吸引个别人的眼球,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可人家毕竟只是把你当作笑柄,这样的企业,公众可以知道你,却肯定不会喜欢你。这正如历史上有很多“恶人”,几乎是家喻户晓,但招徕的是众人的唾骂。

  恶俗的促销方式,让公众看到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低下。显然,这些企业不会运用现代的营销和传播手段,但是即使“黔驴技穷”,也不能拿恶俗当“卖点”。同样,触犯法律的促销招数,让公众看到了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那些罔顾传统伦理道德的促销技巧,给公众传达的是一个不良“企业公民”的形象。即使有再高的知名度,一个管理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或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不会给公众带来好感。特别是现在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消费者已变得更加理智,单凭一些哗众取宠的噱头,再也不会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为了一时的知名度,却损失了美誉度,自然也会损失预期的效益,其实是得不偿失。

  在市场经济时代,由于商品极大丰富,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增强,要想在众多的同行中脱颖而出,企业是需要“制造名声”的。但如果“臭名远扬”,消费者又怎么会支持呢?在消费者可以有更多选择的时代,只有“美名传四海”的企业和产品才会真正受到青睐。所以,应对市场竞争,不仅需要提高知名度,还必须努力提升美誉度,通过现代的传播手段,在推介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多传达一些品牌文化和企业责任,而且要真正做一个好“企业公民”——守法、诚信和对社会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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