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何时响亮声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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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5:50 南风窗 | |||||||||
□本刊记者 钟岷源 发自福州 就在中国众多纺织厂商还没来得及为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化干戈为玉帛”舒一口气的时候,欧盟开始对中国的两种劳保鞋展开反倾销调查;中美纺织品贸易磋商尚无结果时,7月初加拿大一个名为“团结起来”的劳工组织也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出申请,欲对中国9类服装实行“特保”……
在频频发生的贸易争端中,一个个曾经似乎不那么重要的组织——行业协会,越来越多地走到台前。现实要求它们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对外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诉讼和谈判中发挥对话主体的作用,对内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以维护企业、整个行业乃至国家的利益。 然而,按照目前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它们能否胜任和完成被赋予的使命呢? WTO框架下行业协会 的“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不断融入国际市场,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多面临反倾销的困扰。根据WTO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不能替企业应诉或提供帮助。而企业单打独斗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财力。 目前,中国行业协会存在着官协“官味”难去、官协与民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常常使中国在国际交往、国际谈判中处于被动和尴尬的局面。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赵黎青教授告知记者,“像中国的工商联、贸促会,里面的工作人员有的就是享受着公务员待遇的,有的人与国外行业协会的人打交道时,介绍自己是‘局级干部’,对方根本就不明白。” 在国际事务中,惯例是“官对官、民间对民间”,当事情发生在“民对民”的层面时,对方是不能接受“官代民”的,而由于中国在这一方面的薄弱与缺失,往往使对方难以找到可接受的谈判对象或对话主体。 事实上,无论是在申诉应诉、数据收集、证据准备,还是在公共游说、抗辩,行业协会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它在管理成员企业上的作用甚至超过了政府。 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是WTO允许采取的合法贸易救济措施。专家指出,行业协会在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是以非政府组织身份发挥的。其国际法依据源自《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另外,《反倾销协定》也涉及国内生产者协会和生产者、出口商或进口商的同业公会或商会。各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法也多将行业协会列入 “利害关系方”。 国外协会的性质,是代表成员企业利益,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民间组织,行政上不受政府约束,但有义务向政府提供行业的有关情况,向协会成员宣传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并要求成员企业执行政府所作出的决策。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受到WTO法律框架体系的约束,现在政府承担的许多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将逐步由行业协会来承担。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放弃保护国内的市场和产业,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在事实上代替政府某些职能,成为游离于WTO规则之外的市场屏障。 我们还未进入角色 两年前,福耀玻璃在加拿大赢得了中国入世以来的第一起反倾销官司,该集团的总裁曹德旺也被称为“中国入世后反倾销胜诉第一人”,其后,他又状告美国商务部的“枉法裁决”。他同时还是中国汽车玻璃协会的会长。 “反倾销的时候,我们的行业协会能否进入角色?” “站在行业领导的位置上,我认为现在的行业协会根本起不了作用。” “为什么?” “行业协会应该是行业内企业与企业利益之间的一个共同体,作为一个社团,必须跟国际接轨。中国现在的行业协会,在外国人看来就是一级政府部门,就像我们的汽车玻璃行业协会,挂靠在平板玻璃协会下面,平板玻璃协会挂靠在国家建材局下面,这样的挂靠,不三不四,外国人不承认,认为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部门,失去了行业协会的作用。” 曹德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作以上表述。在他看来,行业协会要起到作用,必须要有能力约束行业内的企业。他说:“拿玻璃为例,我们中国生产玻璃的企业,都往美国跑,大厂小厂都往那边挤,有的工厂规模小得可怜,也出口美国,可以想象这是一种垃圾玻璃。但美国不承认是垃圾玻璃,抓住把柄,说是倾销,从质量上,形象上,损害了我们中国产品的形象,破坏了整个玻璃行业的出口。” 与曹德旺有同样感受的,还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下称中纺商会)副会长曹新宇。 曹新宇告知,从5月份美国刚宣布设限开始,“中纺商会”就一直提醒国内企业,配额用得太快,棉制裤等三类“特保”产品已不宜出货,否则企业将遭受损失。 然而,“好意的提醒”并没有阻挡企业抢关出闸的脚步。今年4月起,预计到中美之间可能出现纺织品摩擦的企业纷纷加大了出货力度。5月18日美国对中国四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后,企业为了完成手里已接的订单,出口量更迅速飙升。在纺织品出口大省广东,海关数据显示,服装出口4月增幅达16.3%,5月增幅达23.2%。 6月19日商务部公布《纺织品临时配额管理办法(暂行)》后,企业抢在7月20日《办法》实行前,进一步加大了出口量。甚至有企业为了抢在美国“封关”之前到港,不惜血本改用比海运贵10倍的空运。南方航空公司货运部的消息称,6月后三周,由于服装出货的大幅增加,广州飞芝加哥的货班爆满,不得不增加了两班包机。 “这对纺织行业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一位从事对美纺织品出口的专业人士说。这种灾难也显现作为纺织品外贸企业全国性的同业组织,“中纺商会”的声音是无力的。“我们说了,但很遗憾,企业没有听。”曹新宇说,“商会的声音太微弱了,发挥不了作用。” 为什么商会“忙碌”的认可程度并不高?泉州“天宇化纤”的总经理吴抑对本刊记者分析说:“呼吁和信息发布只是企业需求的一部分,如果能协调好生产与出口等根本需求,行业协会的权威才能确立。现在企业还是按自己的惯性在运作。” 我们的问题出在哪? 现行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依然制约着我国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的发展壮大。该《条例》规定,和其他社团组织一样,商会、行业协会的登记、变更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这使得民间商会无法成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条例》还规定了“一区一会,一行一会”的原则,这为民间商会与官办商会的公平竞争设置了不平等障碍。 对此,福耀玻璃的曹德旺很有“体会”,他对记者说:“行业协会应该是由行业自由组建的,国家民政部门接受他的申请,让他注册。而现在政府考虑的是,政府改革,富余人员没地方安排,就可以安排到行业协会里挂个职务。你说人家会承认你吗?”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井华对媒体表示,这一制度使行业协会在成立上存在着明显的“先发优势”,即谁先在法律上取得合法地位,谁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本行业的合法代表人,不再有其他竞争的存在。这容易造成协会养尊处优和不思进取的思想,不利于协会自身的发展。 这种现状,实际上是保护了落后。专家呼吁应该引入一定的竞争性,允许一地一业有多家协会成立,只要不重名即可,不同的协会之间可以竞争、可以联盟,使行业协会有一定的开放性。 此外,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我们的行业协会还有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单个企业“没人愿意出头”,二是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出口配额而相互压价、相互毁誉、恶性竞争。 “中纺商会”秘书长王宇曾经参与组织浙江企业应对欧盟长丝纤维布反倾销调查,当时他们在浙江针对相关企业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最后只有56家应诉,另外800多家企业都放弃了。他认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的出口量小,该产品不是他们的主营产品,但更重要的是,相当多的企业存在“让人家去打官司,赢了自己沾光,输了也没什么损失”的侥幸心理,不愿意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义务。 而中国的企业因为出口数量受到限制,单个企业为了眼下能争夺到配额,把原本已经很低的价格压得更低。设限的原因是价格低,设限后的结果却是价格更低,单个企业为了自身短期的利益而使整个行业陷入了更加被动和不利的境地。今年5月下旬美国、欧盟启动的“特保”措施就导致福建石狮数百个服装品牌出口数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些专家还提出,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也不够“强势”。目前在一些“恶性竞争”、“以大压小”“假冒伪劣泛滥”等行业问题上,行业协会虽然开始起到一些作用,但力度和影响有限,常常使一些行业规定和条款形同虚设。要在行业自律方面显出力量,行业协会应提高自己的公正性和影响力,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制定行规公约,提高行业协会内所有人员的素质,让行业内企业对自律规定有认同感。 国外行业协会的作用 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来看,其行业协会相应比较成熟,一般都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入会企业的投入有相应的回报,有的行业协会实行分级的会员制,根据企业所作贡献的大小享受相应的服务;而且他们的行业服务都是由行业协会来提供,碰到事情一起解决,受益惠及整个协会,如果哪家企业不参加,就非常孤立,在整个行业中很难立足。 在这些国家看来,行业协会已普遍成为各个国家行业信息的集散地,成为各种行业技术标准、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甚至是国家制定产业政策的主要参谋和建议者。 比如在外贸预警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对国际市场的商品数量、价格、流向,各国外贸政策的调整和专利、技术标准的变化等,进行科学的跟踪和分析,然后及时传递到各个协会成员手上,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政府提出各种报告和建议,敦请政府尽快决策和采取行动。 我们来看看美国行业协会的一个实例:该国《半导体知识产权保护法》是由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起草,由国会讨论通过的,最后上升为WTO《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会》(TPITS)的8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美国通讯工业协会(TIA)从1992年开始,组织了美国国内众多的协会,起草了《电信法》,1996年正式通过国会立法。美国的行业协会还是美国政府在WTO“国际谈判平台”的设计者和提供者。美国政府的所有谈判条款,都由各行业提供,谈判的结果也要得到美国行业协会的认可才获得国会的批准。 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马荣凯说,这就是西方国家行业协会起到的重要作用——参与立法。同时他们的“重要作用”是为政府服务,如向政府提供本行业发展趋势的报告,提出行业经济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负责贸易保护、市场损害调查、协调贸易纠纷;甚至陪同总统出访,进而与被访问国家达成大宗交易等。第三个重要作用是为企业服务,如规范行业内部的竞争行为,规划行业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维护本行业的企业利益,西方国家甚至连出口配额大多也是由行业协会负责分配的。 不仅如此,在国外有很多事例证明,行业协会是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提起人或者实际组织者,以行业整体角度参与反倾销案件的全部活动。 我们该如何突破? 当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处于接轨之时,我国的行业协会向国际规范靠拢就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 行业协会改革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协会不能再是政府的从属机构,政府应对协会的发展提供支持,但这种支持不是直接的指导,而是从法律、制度上给予保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 半个月前,泉州市政府发文泉州服装商会,征询“政府下放权限”的意见。该商会秘书长王宗锋对记者说:“政府正在把一些职能回归给行业协会,这是大势所趋,适应国际潮流。” 与此同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会同各部委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显示了强烈的“放权”信号,以及要求协会、商会要具备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相契合的责任和职能。 这个举动显然有助于改变行业协会“鱼龙混杂”的局面,有很多协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并非真正为行业服务,行业协会之间的竞争也将会更加激烈,一批服务不好的,缺乏公信力的协会,自然就有可能在新的竞争中退出。只有给行业协会放权,才能让它们更好地发挥维权的作用。 就“反倾销”而言,我国的行业协会更应该有所作为。 行业协会通过游说,施加影响,促进国际贸易纠纷中双方政府的谈判与争端解决。在国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启动之后,行业协会可以紧密关注调查程序的进展,通过游说,向有关方面施加影响,以尽快合理地解决争端。如果国外当局对国内产品进行调查,行业协会除应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应诉外,还可发挥集体力量,通过影响进口国的工业用户和消费者组织,使他们为其利益而影响进口国政府的谈判。 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其充分的信息优势,与政府部门和企业一道,构建相应的预警机制,关注反倾销发展趋势,收集各国(地区)反倾销尤其是对华反倾销信息,也包括监测国内产业遭受国外产品冲击所受的损害、国内产品出口对国外产业的影响以及遭致进口国(地区)政府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的可能,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对国内产业和出口市场保护的前置化。 行业协会进行民间对话磋商有助于减少贸易争端的政治色彩,利于争端的迅速、理性解决。当国际贸易争端发生时,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国内行业组织可以力争通过对话磋商渠道,达成和解协议,解决贸易摩擦,防止争端恶化,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也有助于我国争取较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当国内某产业申请启动对某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调查时,往往会涉及上下游产业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协会就应积极开展工作,阐明利害关系,并可作出适当的价格安排,团结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利益。■ 相关专题:南风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