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17日召开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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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3:4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丽)开门立法,走群众路线。昨日内蒙古人大就《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即将出台的我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做最后的准备和完善工作。这是我区近些年来人大立法召开的第二次听证会。 此次立法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内蒙古人大法制委员会阎华等11位组成人员;参加人为
此外,自治区人大还邀请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政府法制办、公安厅、公安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立法咨询顾问参加听证会,听取听证意见。 此次听证会听证的内容为:1、根据我区实际,规定(草案)对违法行为设定的罚款幅度是否合理适当;2、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从重处罚?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应从轻处罚;在本规定中是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如需规范,怎样设定? 在听证会上,参加人员就酒后驾车、超载超员、交通事故逃逸、出租车乘降点外停车、不按规定超车、会车、使用灯光、不戴头盔、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罚款收缴分离制度、行人违章等行为处罚展开激烈讨论。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