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职业性冷漠”的制度根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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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14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李先梓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村民郑铿弟因车祸被送进连江县医院抢救,3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认为,郑铿弟是因为差100多元钱迟迟输不上救命血才死去的。人们说:医院太不把人的生命当一回事!(本版今日11版)
把医院的冷漠说成是一种“职业性冷漠”,这不是笔者的临时杜撰。事件发生之后,有人分析说,医院由于经常面对危重病人,病人死亡对他们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久而久之,他们会失去同情心和心灵震撼力,形成一种“职业性冷漠”。处在这种“职业性冷漠”氛围之中的医生,无论有多么危重的病人,无论病人家属有多么着急,他们都会不慌不忙地“按照程序,按照制度”去做。连江县医院在事后仍然这样替自己辩解:“我们不过是要求病人履行交钱手续而已。” 其实,连江县医院所说的这句“履行交钱手续”,我们不能当作一句普通的遁词,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规定。尽管连江县医院能够在事后拿出一份医院《关于加强业务管理的几项规定》,《规定》说,遇有危、急、重的病人,应遵照院部规定先抢救后办理手续或边抢救边办理手续的规定,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但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医院防备出现类似事件而制定的挡箭牌。在医院内部,早就有另外一项不成文的“潜规定”,即患者必须先拿钱后治病。这从血库的值班人员的反应上就能看出来:当郑铿弟的家属哀求血库值班人员先拿血救人的时候,对方冷冷地说:“你叫我给你去赔钱?” 有这种冷漠“规定”的医院绝不只是连江医院。要彻底打破这种不亚于图财害命的“冷漠制度”,有关医疗管理部门及其法律部门不应该缺位。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