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给男人的目光一个安全落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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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作者:成彪 8月18日《东方早报》报道,8月17日早上,在上海一家医院上班的吴丹在公交车站愕然发现了一张告示:“请乘坐地铁的女乘客注意自己的着装,不要穿着吊带衫等暴露的服装。”落款为“尴尬的男乘客”。
这条消息刊发后,众说纷纭、观点不一,大多数男士首肯这样的告示,以为女士还是不要“主动”对男人进行“视觉侵犯”的好;持相同观点的还有部分被认为“比较保守”的中老年女士。大多数女士(特别是年轻女士)对这张告示不以为然,认为尊重女性着装也是一种“可爱”,甚至说“心无邪则行无邪”。 这张提醒告示之所以出现在公交车站,而不是出现在其他地方,大概是因为狭小的公交车厢就是乘客的视觉空间,如果一两个女乘客身着“暴露装”,那么男乘客的目光将无处可落,难免要对“最吸引眼球”的女士身上敏感的部位多打量几眼,这就有被称为“色狼”的危险。 很多被调查的男乘客都反映,有时在公交车上眼睛简直不知道该朝哪里看,“有些时候真的不是性骚扰,但是却有嘴说不清!”女性杂志上有一段真情告白:时装我最爱,常换常美丽,多看我生气,少看我更气。女人穿着新潮时尚,想来就是争夺眼球的。可是,男人什么时候该看,什么时候不该看?什么时候多看,什么时候少看?对男人来说,这真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在此,我赔着小心向广大女同胞转播几条可看可不看的小消息———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在欧美发达国家,如果男士被一名衣着特别暴露的女士控告强奸,那么被告的律师一定会把女士的着装暴露作为辩护的关键所在。在这些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性在性侵害中所负有的责任,男性也可以直接控告女性对其生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不久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因新增“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条款备受关注。8月17日,参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罗益锋告诉记者,他已向大会建议在这一新增条款的后边增加“妇女也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从而保护男性及其配偶的权利。 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尊重男性同胞,女士们不妨接受那张告示的“友情提醒”:给男人的目光一个安全落点。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