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政府卖楼还债这面镜子折射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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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52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巴山牛 3年前,四川省崇州市教委决定调75名老师进入崇阳镇八所中小学工作。到拿调令时,镇党委、政府以修缮校舍的名义要求他们每人借出1至2万元人民币,并表示3年到期后归还。3年后,崇阳镇政府因自身财力有限,卖掉了刚修一年多的新办公大楼,以偿还向进城民办教师抽借的百万建校款。(《成都晚报》8月29日)
现任镇党委、政府不惜一切力量偿还老师的百万欠款,这种竭力维护老师们正当权益和政府信誉的举动应该得到肯定。但是,刚刚修建一年多的办公楼就卖掉,国有资产蒙受的损失自不待言。同时,当初承诺到期返还的借款未能兑现,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到影响。但是,值得追问的是,造成卖办公楼偿债的尴尬局面,这种瞎折腾应该由谁买单? 政府借教师调动之机强行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要挟的性质。想当初,急于想进城的75名老师面临不借款就拿不到调令的现实,不得不在镇政府的借据上签字。但需要注意的是,镇政府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没有受到上级制止,源于市财政“增人不增资”的政策。教育是公共财政重要的投入领域,保障教师工资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支出。财政不愿意支付新增教育经费,就是自身的失职。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市财政“增人不增资”的政策,逼迫镇政府想出了向进城老师借款的主意。 当然,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也拥有财政资金的支配权。崇阳镇政府当时向教师强行借款,其实也暴露出财政政策的随意性。镇党委、政府当时借来的100多万元是否用于修缮校舍姑且不论,但镇政府既然有钱修建豪华办公楼,为何还要向教师借款修缮校舍?镇政府为什么不可以在办公条件方面艰苦一点,优先用财政资金修缮校舍?与其后来卖掉办公楼偿还教师们的借款,为何当初不直接把修建办公楼的钱用于修缮校舍呢? 不必讳言,市财政默许镇政府通过向教师借款筹集教育经费,镇政府利用教师调动之机强行借款得以实现,折射了公共权力的滥用。老师们调进城是因为城市教育发展的需要。只要符合条件,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理由设卡借款。但是,仅仅因为调动的审批权把持在政府部门手里,老师的血汗钱就成了唐僧肉。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之所以大张旗鼓违法行政,就因为在这些基层官员心目中,行政行为全凭长官意志,毫无规矩可言。 现任镇党委、政府不惜一切努力偿还借款的举动是值得赞许的,但我们有必要追问:当初决定向教师借款修缮校舍,却又拿财政资金修建豪华办公楼的前一届镇领导,他们现在是不是得到了提升?如果得到了提升,是不是与向教师举债办教育和花费十分有限的财政资金建豪华办公楼的“政绩”有关?很显然,如果劳民伤财创造“政绩”的官员能得到政治上的重用,而勒紧裤带偿还旧债的务实官员却受到政治上的冷遇,这对现任党委、政府领导是极不公平的。 崇阳镇政府卖楼还债的现实,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了基层公共财政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干部考核任用制度方面存在的种种缺陷。没有科学而健全的制度约束官员的行为,劳民伤财并最终使公共利益和政府信用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就不会禁绝。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卖楼还债带给我们的教训,依然是行政行为如何规范、如何受到有效监督和公正评价的问题。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