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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终身禁开出租矫枉是否过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43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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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驾驶员蒋殿武因拒载被取消经营资格,终身不得进入南京出租车行业。蒋殿武成为南京出租车行业终身禁入第一人。(8月28日现代快报)拒载一直是出租车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但用如此“重典”是不是矫枉过正了呢?不能“一棍子打死”

  再“铁”的整治也得有个度,笔者认真查阅了南京市出台的治理出租车的有关办法,也没看到“终身禁开”这样的“处罚”。“蒋殿武事件”对于出租车拒载问题好像是显示了政府的治理决心,但是行政机关处罚单位和个人都要有法律依据,“随心”而罚,“杀鸡儆猴”岂是万全之策?

  蒋殿武违反了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

出租车营运法规和出租司机的职业道德,理应受到处罚,但是处理人坚持的原则是“治病救人”,不能“一棍子打死”。程军明严惩的哥应有度

  拒载有时候还真是能够理解的:在交通高峰期,往交通拥堵区域去的的哥,意味着赔本也赚不着吆喝。在没有双计费的情况下,不拒载就意识着经济损失,光靠责任心恐怕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吧?当这种拒载成为一种可以理解的近乎普遍现象的时候,这种杀招,就让人觉得不近人情。也许有人说,法不容情,那只是说在执法的时候不要讲究人情,并不是说法律不体现人情———不是还有一句话叫作法网柔情吗?

  容我大着胆子说:严惩的哥,也应有度。古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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