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终身禁开出租矫枉是否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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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43 现代快报 | |||||||||
今日话题 出租车驾驶员蒋殿武因拒载被取消经营资格,终身不得进入南京出租车行业。蒋殿武成为南京出租车行业终身禁入第一人。(8月28日现代快报)拒载一直是出租车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但用如此“重典”是不是矫枉过正了呢?不能“一棍子打死”
再“铁”的整治也得有个度,笔者认真查阅了南京市出台的治理出租车的有关办法,也没看到“终身禁开”这样的“处罚”。“蒋殿武事件”对于出租车拒载问题好像是显示了政府的治理决心,但是行政机关处罚单位和个人都要有法律依据,“随心”而罚,“杀鸡儆猴”岂是万全之策? 蒋殿武违反了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出租车营运法规和出租司机的职业道德,理应受到处罚,但是处理人坚持的原则是“治病救人”,不能“一棍子打死”。程军明严惩的哥应有度 拒载有时候还真是能够理解的:在交通高峰期,往交通拥堵区域去的的哥,意味着赔本也赚不着吆喝。在没有双计费的情况下,不拒载就意识着经济损失,光靠责任心恐怕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吧?当这种拒载成为一种可以理解的近乎普遍现象的时候,这种杀招,就让人觉得不近人情。也许有人说,法不容情,那只是说在执法的时候不要讲究人情,并不是说法律不体现人情———不是还有一句话叫作法网柔情吗? 容我大着胆子说:严惩的哥,也应有度。古河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