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灾拷问可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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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4:08 新民周刊 | |||||||||
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是重要的政府职能。在正在深化的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要弱化直接进入经济活动的职能,强化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职能。 特约撰稿/陈 宪 飓风、台风、地震和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是自然界本来固有的现象,既不是人为因
尽管人类破坏环境的行为对自然灾害加剧的程度,还需要相关科学作出进一步的实证分析,以给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但是,我们已经有足够的事实和研究表明,人类过度地利用资源、排放污染,超出了自然生态的平衡点,就必然会遭到各种形式的惩罚,以至于付出最为惨重的生命的代价。“过度”和“超出”的程度与受惩罚的程度是成正比的。现有的气象灾害(如飓风、台风和沙尘暴)、地质灾害(如山体滑坡、地面沉降和塌陷)所造成的几近毁灭性的打击,以及多不胜数的严重事故,已经一再敲响了警钟。 从环境角度分析与研究可持续发展问题,一个重要的观察点,就是环境恶化和环境改善此消彼长的状况,即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所导致的环境恶化,与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所产生的环境改善,是否达到了向好的临界点——由环境的净恶化转换为环境的净改善。无论从全球的范围看,还是就中国而言,目前仍然处于环境净恶化的阶段。笔者曾经看到一份文献称,中国要到本世纪的20年代,达到由环境净恶化转换为环境净改善的临界点。这是比较乐观的估计。笔者当然不知道在做出这一估计时,是否考虑到各种污染因素对外层空间、海洋等造成的长远影响的释放。如果考虑的因素还不够全面、缜密,那么,这个时限就会延长。唯有达到这一临界点,环境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才开始成为可能。否则,可持续发展就总是没有现实地“落地”。 在经济学看来,环境因素和人口因素一样,都是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慢变量。也就是说,无论是它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有利影响,还是不利影响,都要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之后才会显现出来。因此,在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行政主体)行为普遍短期化的背景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法治和监管,牺牲这些慢变量就会成为主体的必然选择。设想中国没有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中国的总人口将会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将会是何等的严峻。时下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在某种程度上肯定是环境因素这一慢变量释放不利影响的结果。因此,唯有像当年解决人口问题一样,在长远战略的层面采取法制的、政策的严厉措施,解决资源过度利用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并以法治的手段加以落实,才能够使环境因素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比较而言,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诸环境因素中,也有快、慢变量之分。例如,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地表淡水的状况是相对的快变量,也就是说,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控制利用,地表淡水的污染和治理,都可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变化;又如,因为污染物长期过度排放而导致的外层空间、海洋的污染,则是慢变量,它们产生负面影响的过程是缓慢的,而且其治理修复也是相对困难的。目前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针对前者的,而对于后者,一方面治理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产生的影响和破坏是难以预期的,因此,值得引起更加高度的关注。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不可再生资源的控制利用、地表淡水的治理是必要的,还需要特别重视各种污染物长期排放可能发生的问题。这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无疑更加重大。 还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水平很低、自然环境十分脆弱的国家,这就要求我们特别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然而,无论是当下现状,还是发展趋势,都使我们不无忧虑地发现,目前的资源、环境状况对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如果我们真正将经济发展(自变量)的坐标调整到为了生活质量(因变量)的提高,那么,环境因素在整个目标排序中就会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今后,我们宁可经济增长速度慢一点,也不能再以资源和环境的大规模利用和污染为代价。这句话说说容易,做起来是不那么容易的,需要我们从法制、战略、体制、政策和观念等方面做出积极的、长期的努力。 公共经济学告诉我们,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公共物品或共有资源;环境污染是负的外部性。市场对公共物品、共有资源和外部性缺乏配置及监管效率。而且,公共物品和共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关系到社会公平。因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是重要的政府职能。在正在深化的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要弱化直接进入经济活动的职能,强化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职能。当然,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同样也有利用市场方式和机制的问题,以保证其职能的有效性。 (作者为上海大学教授)- 相关专题: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