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一些官员的“雅好”里包着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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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21: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作者:刘效仁 人们对世间万物总是有所系,有所好。有的好饮,有的嗜吃,有的爱戏成痴,有的爱石成癖。可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嗜好亦有雅有俗,崇雅恶俗也是件好事。 有点情趣,有点雅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爱字画、爱古玩,都是文雅之事,但
胡长清喜书法,本应下苦功临池,他却以其为发财之门径。他的书作一时间“一字千金”,题遍街头。他的来源不明的几百万资产,不少是以出售书作为名获取的不法收入。有人讽刺:“男厕所女厕所男女厕所,东写字西写字东西写字。”他颇不以为然,“我是以一个书法家的身份去写。”其实,别人请他题字,目的岂是纯正?如果他不是有权势的人物,何来离谱的润笔费?以字牟利,人们看得明白。 案发后查获的总财产折合人民币千万元之巨的温州一公安分局局长,好收藏古董、字画。到2003年3月案发时,他拥有书画作品195件,瓷器及西方艺术品27件,邮票、鸡血石及其他文物1000多件。由于珍藏甚巨,他不得不购一套高级公寓专门陈设,被称为“私家博物馆”。如果凭自己经济实力来实现这一雅好,倒也是一桩美事。但面对他人投其所好送来之物,便只知笑纳,还说他人只是“玉成其事”而别无他图,这其实不过是搞腐败的一个借口。 本来,干部能有一些雅好,人们会称许有加。然而,不要忘了,这里有一条原则,就是要公私分明,决不可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取不义之财、不义之物。这方面教训很多,主要一条是在有些人心目中,所玩所好皆成了攫取名利的手段和载体。于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把手伸得很长,巧取豪夺,以“好”谋私。这样做,即使被冠以“雅好”,也是为法律所不容的。 常言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明太祖朱元璋就曾对侍臣说过:“好功则贪名者进,好财则言利者进,好术则游谈者进,好谀则巧佞者进。”镇江某房产公司经理为了结识一官员,就打听其爱好,得知其喜欢字画,很快便出3万元买到了不久前他看中的两幅画。见雅好之物,爱不释手,赞不绝口,心理防线焉能不自溃?有雅好而不自警自制,雅好就会成为清廉防线的薄弱环节。更不要说,有的人本来就没什么雅好,所谓雅好不过是一种包装。但这样的包装骗不了人,到头来只能自食恶果。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