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天灾死亡人数不能成为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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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
如果不是国家保密局与民政部于9月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宣布废止相关规定内容,解密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恐怕不少民众还不知道中国的天灾死亡人数此前仍然一直事属国家秘密。寻到1995年印发的《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这一文件,可看到秘密级事项的第三款列明:“全国及各省、市因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逃荒、要饭、死亡的非正常现象的综合统计资料”。
但是国民对于我们传统性千篇一律的灾害报道模式却是耳熟能详的:居第一位的,是领导如何高度重视;次之者,是军民如何团结救灾;至于灾情有多严重,则需观众读者自己从领导重视的程度、军民抗灾的力度等内容中进行逻辑推测;再至于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更是被守口如瓶讳莫如深。 这已被废止的规定内容,与依旧存在的报道模式,显然有着高度一致的逻辑诉求。 国家秘密,乃是一旦公开便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内容。所以,军事部署,关乎国防安全;外交谈判,影响国际博弈;刑侦进展,关系打击犯罪;高考试题,涉及考试公平……这种种所指向的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清楚明晰,并无分歧与疑义。但灾祸损失,尤其是死亡人数的统计资料,也成为关乎国家安全与利益的要点而进入国家秘密之列,却实在只是意识形态政治大行其道时代的畸形特点。 由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国内外环境与指导思想,促发最尖锐的制度优劣之辩,严密的国家机器,也因此一边倒地倾向于只公布有利于扬己贬敌的资料与新闻。因此,“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的悲剧,高层可以知晓,但不能公开承认;洪水滔天家破人亡的惨状,可以名之定性的“历史罕见”,但也不宜布告那定量的触目惊心数字。否则,于内难免要瓦解士气,诱导质疑,影响稳定,于外则多少自感丢失颜面,输了尊严。1976年中国发生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伤亡惨重,但政府一方面迟迟不公布伤亡数据,另一方面还拒绝国际媒体前往现场报道灾情,也拒绝国际社会提供援助,令国家与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更加恶化。意识形态指导下的保密思维,也必然要走到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反面。 而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时移世转。国家保密局发言人以“做好救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知情权”、“符合国际惯例”等概念来为解密张目,也正意味着被扭曲的国家利益观回归理性之后,为国家利益而保密的思路与事项也必须得到清理。不过,在解决了“是否应该列为国家秘密”的问题之后,必须追问一句“天灾死亡人数怎样才能真正不再成为秘密”。须知国家整体性的利益观回归了理性,但不少地方官员的政绩观却还陷在“个人顶戴”的泥沼里;须知为国家利益保密固然不能再成为屏蔽民众知情天灾的“天条”,但在此之外其实又何愁找不到其他行之有效的“不可使知之”的“理由”与“权力”;须知即便是纯粹的天灾,亦绝对有“预防是否及时”、“应对是否得力”的人事之尽,地方官员又岂能都坦荡自觉地将数据客观统计、如实上报? 因此话说从头,如果天灾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的解密,还意味着我们的灾害报道能够彻底告别样板戏式的束缚与模式及内容,得以充分自主地报道灾害损失伤亡的各个层面、贡献各自的数据所得,那“政务公开”才不会虚晃一枪,“知情权”也才不会被敷衍对付,救灾工作与公共利益,才说得上获得了比较可靠的保障。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