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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放生担保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9:56 小康

  本刊记者 李智 报道

  倔强的刘立明已经被公司的业务困扰了近半个月的时间,以至于记者如约来到他的办公室时,他仍然在办公桌后那扇宽大的落地窗前默默地站立着,要不是秘书告诉他有客人来访,恐怕他会这样专注的伫立良久。

  作为北京一家科技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刘立明是为数不多有过留洋背景的“海归派”。他曾在美国担保业打拼过许久,练就了超一流的操作技术。但是,自回国创业以来,仿佛事事不顺,尤其是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在他看来,目前国内的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一块鸡肋,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寒酸得很,问其原因,刘的回答简洁而干脆“获得了准生权(记者注:申请成立公司)并不等于就跨入了行业的门槛(记者注:银行不买账)!”

  谁来为担保业担保

  事实上,就国内担保业的困境记者早已有所耳闻,只不过留存于印象中的没有如此严重。而按照刘立明的解读:“国内担保业今天的困境与政府当时的一己之见不无联系。”

  据了解,国内担保业发端于1998年中期。当时,中央政府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而银行业为获得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有财政支持的项目,竞相追逐国债项目的配套贷款、政府牵头的重点项目贷款,以及上市公司和三资企业的贷款等业务,相比之下,小批量、多笔数的中小企业贷款很难令银行产生兴趣。

  面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当时有专家谏言第三方的介入是化解矛盾的良方,于是在这种背景下,各地开始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遗留至今的问题是,担保业自从创生伊始就没有明确的管理归属。

  就记者所知,国内担保业的监管最早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然而,随着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该职能从人行分离,1999年又明确由财政部金融司负责监管,有关部门配合。可后来,又因为涉及住房置业和中小企业贷款,对其的监管职能又被划归到建设部以及原国家经贸委(现

商务部)。而据刘立明介绍,目前要申请成立担保公司除了涉及上述部门外,还包括:工商局、商业银行、国税局、地税局、房管局、法院、物价部门等。

  “这看起来虽然‘婆婆’不少,可多头监管的结果是最后谁都没有明确责任,由此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各自为政,没有人对担保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全行业缺乏明确的准则和规范。目前,大多数担保企业都‘暗渡陈仓’将资金用于投资国债、

房地产甚至
股票
,或者直接贷给企业,自己做‘二银行’,显然这大大偏离了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刘立明不无感慨地说。

  其实,对于刘所论及的上述内容,各涉及单位也心知肚明。但是,在各方角力过程中,银行又最具发言权,因为,银行面对担保企业的最终结果是要掏出真金白银,可在如此混乱的状态下,银行捂紧钱袋将中小担保企业拒之门外,也就无形中设立了一道准入门槛儿。

  与此相对的是,银行的此种做法似乎并没有影响担保企业准生的兴趣,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家担保公司,虽然各方说法不一,但是,据一位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是4000余家。与2003年的955家相比,短短的二年多的时间里,整个行业爆增了四倍有余。

  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中部某省全省共有担保机构上百家,可去年一年才开展担保业务65项,加上省担保中心的19项业务,全省共计84项,担保额仅为1亿多元。很显然,担保企业的作用微乎其微,同时这与成立担保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初衷也背道而驰。

  拯救担保业

  事实上,尽管担保业的发展近年来方兴未艾。但是在行业中,也一直存在国家将进行行业整顿、严格市场准入的心理预期。因为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高层对担保市场的重要批示,决定对全国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被多数业内人士视为一个重要信号。

  而近期记者也从有关渠道获悉,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正在起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发改委新闻发言人的答复:“此办法将对担保行业的准入、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退出、扶持措施等方面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使担保行业具有更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对担保公司的管理更规范。”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也于此前将一份建议上报给高层。据央行政策法规处一位人士透露,该建议的大致内容为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地方担保和省级与全国性的再担保多层信用补偿机制。地方担保机构直接面对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再担保机构直接面对担保机构,通过与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机构按预定支付再担保费,再担保机构则按照与担保机构的约定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通过地区担保机构、省级担保机构、全国性再担保机构之间的多层次转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

  “有了资本金补偿机制和多层次的再担保机制,使担保机制和银行都能以更积极的态度开展业务,有利于担保规模的扩大,提高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央行的该人士强调。

  诚然,单纯依靠担保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初衷难以实现,但是担保业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及其他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此番人民银行与发改委重拳出击对规范担保行业应有深远影响。-

  国外的担保业

  在国外,担保是一个用途广泛的金融工具。既可以为政府实施政策性业务服务,也可以为市场实施商业性业务服务。在美国,所有工程建设都要求承建机构进行工程担保,如果承建机构完不成任务,担保机构则要代为执行,或自己亲自动手,或请其他承建机构继续完成项目。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市场机制,美国才没有了中国的“烂尾工程”。担保的核心作用在于信用增级,从而增加双方交易的机会。如果没有工程担保,承包机构在美国就得不到对方的信任,也就拿不到业务。

  日本的情况与美国不同,日本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其强调政府的直接融资支持功能。为此,日本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分别在全国各地方行政区设立了52个信贷担保公司,目前全日本50%的中小企业利用该制度获取信贷担保。

  担保业务可以分为融资担保、合同担保、金融衍生产品担保和其他非合同担保等。目前国内的专业性担保公司,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融资担保业务,即为本身资质不够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的法人或个人提供担保,提升其信用级别,使得他们能够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担保公司则从其中收取担保费用。如果缺乏银行的信任,银行不认可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会直接影响到担保公司的业务量和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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