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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百万重金奖励公安局长,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21: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作者:惠铭生

  最近,辽宁省公安厅设置了100万元大奖,犒劳在公安“百日”大考综合成绩排名前5名的市局局长,这5名公安局长将分别得到20万元的奖金。(见9月20日《沈阳今报》)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先看公安“百日”大考的内容:侦破命案绝对数要超过当地
2005年发案数;命案发案数保持在省综治办提出的范围之内;平均百名警察保证抓获外省市逃犯2.5人以上;今年以前的网上杀人逃犯,实现同比减少;提起公诉的数量要超过前3年的平均数,其中抢劫、抢夺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数要超过前两年的平均值;各地要侦破现有网上被盗抢汽车案件的10%以上。很明显,如果某个地方的公安局长平时工作做得比较好,本身案发率低、逃犯少,他就不可能获奖;相反,那些平时工作懒散,造成沉案、积案多,逃犯多的平庸领导则更有可能获奖!

  其次,公安局长干出成绩是他的“分内事”,凭什么要给予重奖?即使能奖励,那些奋战在一线、流血又流汗的普通干警为啥不能分享,他们心里服气吗?

  再次,公安厅用百姓税款设置此重奖是否经过了人大批准?假如没有,这个重奖合法吗?

  一名公安局长是否政绩突出,是否得民心、合民意,不能凭靠一个阶段的工作来衡量,更不能凭借几个生硬的数字来考量。而应该考察最近几年尤其是他上任后做了哪些工作,应该让老百姓来评价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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