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百万重金奖励公安局长,不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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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21: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惠铭生 最近,辽宁省公安厅设置了100万元大奖,犒劳在公安“百日”大考综合成绩排名前5名的市局局长,这5名公安局长将分别得到20万元的奖金。(见9月20日《沈阳今报》)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先看公安“百日”大考的内容:侦破命案绝对数要超过当地
其次,公安局长干出成绩是他的“分内事”,凭什么要给予重奖?即使能奖励,那些奋战在一线、流血又流汗的普通干警为啥不能分享,他们心里服气吗? 再次,公安厅用百姓税款设置此重奖是否经过了人大批准?假如没有,这个重奖合法吗? 一名公安局长是否政绩突出,是否得民心、合民意,不能凭靠一个阶段的工作来衡量,更不能凭借几个生硬的数字来考量。而应该考察最近几年尤其是他上任后做了哪些工作,应该让老百姓来评价才对。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