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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贼勾结案庭审第3天公诉人与嫌犯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通河 张晓东) 今天是成都火车站“警偷勾结”系列案开庭审理的第三天,通往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狭

  窄小道直至法院门口依然民警排列,警犬把门。经过斡旋,记者终于获准在交存了提包、采访本乃至车辆钥匙过后,通过安检门的“扫描”进入了法庭。记者注意到,今天获准进法庭旁听的,有新华社、中央电台和本网三家媒体记者。下面是记者凭记忆录下的庭审片
断。随着庭审的逐步深入,成都火车站“警偷勾结”的黑色面纱终于缓缓撩开,记者听到了警匪勾结的细节。

  程辉认罪立功,冯桃当庭翻供

  上午9时许,庭审正式开始。

  被指控的11名前警察,今天最后4名被押上法庭,他们是程辉、冯桃、接正锦和张保观。起诉书指控他们的罪名,依然是徇私枉法罪。

  法庭的公诉人席上,坐着4位公诉人,1位书记员,辩护人席上则请来了成都方面的5名律师。

  主审法官完成一系列程式化的庭前交待后,公诉人代表检控方宣读了起诉书,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反应迥然不同。

  根据指控,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4被告人经共同或分别与智勇、林维、朱宁、王春、张勇、陶刚(均另案)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期间,明知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系盗窃犯罪人员,多次将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或“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现金人民币共计96300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被告人程辉分得人民币19300元,被告人冯桃分得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接正锦分得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张保观分得人民币45000元。

  2000年11月左右,被告人接正锦明知所辖的王春、张保观、朱斌警组放盗窃犯罪人员进入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的现金,对此放纵不管,且分别向该3个警组索要现金7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4被告人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却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上罗列的第一被告人是程辉,在指控他犯罪的同时还说明了他有立功表现。头发花白的程辉生于1963年,法庭上,他平静地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补充说明,他提供了被放进候车厅盗窃作案的人员清单,检举他人犯罪有功。

  名列第二位的冯桃在庭上显得异常亢奋,他全盘否定了对他的犯罪指控,并给今天的庭审留下悬念。

  接正锦是管理几个警组的警务队队长,他辩解说他收的7000元不是抽头的“黑金”,而是3个警组平时罚款提成交上来搞活动,其余的指控,他都认了。

  公诉人质问冯桃:我们刑讯逼供没有?

  法庭调查阶段冯桃一直否认所受指控的罪行,下面是公诉人与其庭上交锋,斗智斗勇的片断。

  冯桃:我到警组只有10多天,他们根本没有把事情(指警偷勾结。记者注)告诉我。

  公诉人:那你从警组分到的钱是什么?

  冯:那是警长发警组的奖金。

  公:你在侦查阶段有你自己的供述,你不仅分了钱,而且也知道是什么钱。

  冯:那是检察官一再诱导,说这样可以从轻处理。

  公:你说,我们对你刑讯逼供没有?如果不是事实,为什么你签字画押?

  “特勤”——“警偷勾结”为盗窃作案打开方便之门

  通过庭审证据展示的逐渐深入,撩开了“警偷勾结”案的黑色面纱,直接深入了“警偷勾结”所建构的黑色“利益共同体”的内在机理。

  “特勤”,一个外界十分陌生的身份,却为王平、赖俊成等人组成的“宜宾帮”等几个盗窃作案团伙洞开了出入火车站候车厅的“方便之门”。

  一般旅客要进入候车厅,必须凭据手中的火车票。而以帮助协查案件、提供线索身份出现,王平们手持车站派出所相关警队发给的“特勤证”,可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畅行无阻。更关键的是,王平们通过给候车厅警组交了“班费”、“烤火费”,他们在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作案得手,不用担心被“绳之以法”,因为黑色“利益共同体”的存在,大量的旅客报案会被隐瞒下来,没有上报成案。

  “警偷勾结”潜规则,“班费”、“烤火费”别有深意

  法庭出具的证据显示,“警偷勾结”构建的黑色“利益共同体”,潜藏在警偷二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集中体现在“班费”和“烤火费”上。程辉们和王平们,车站外的一顿火锅,就可得“班费”和“烤火费”的规则,执行着国家法律的程辉们,与王平们订下了“警偷”之间的黑色“口头契约”。

  于是,“班费”有了他们特定的利益内涵——以候车厅警组执勤的轮班时间为周期,每班每放进一个盗窃人员收300元。“烤火费”,则是作案人员在该班次作案得手的“收获”到了600元后,要将其中一半上交警组。

  警组监督盗窃作案人员“打卡张(隐瞒收入)”的方式也很独特,尽管大量案件被隐瞒不报,可失窃旅客报案的损失情况,就是他们提起“烤火费”的根据。

  法庭调查还显示,“警偷勾结”的利益实现最初是现金过手,后来还发展到了

银行卡交易,“偷儿”要上交“烤火费”,只要到银行划账就行。

  由于有“班费”和“烤火费”的利益链条,法庭证据显示,每每遇到上级到候车厅检查,哪怕是临时的突然袭击,王平们总能在第一时间接到程辉们的电话告急“安全撤离”。

  刑事追诉过程,分别用过三个罪名

  根据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在刑事追诉的进程中,分别用过3个罪名:盗窃、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

  最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程辉,原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务队候车厅警长,今年2月3日因“盗窃”被成都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3月8日因徇私枉法罪被四川检察院成都铁路检察分院决定逮捕。

  冯桃,原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2月27日因盗窃被刑事拘留,4月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接正锦,4月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被监视居住。

  张保观,2月27日因涉嫌盗窃被刑拘,4月5日因滥用职权被逮捕。

  9日庭审被拒绝旁听的真相

  10月9日,采访成都火车站“警偷勾结”系列案被拒绝的不仅有本报记者,还有

人民日报记者。

  经过记者调查,10月9日上午,获准进入法庭旁听采访的仅新华社一家媒体的记者。铁路有关方面曾公开说:当天有5席旁听证给了新华社、人民日报和

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记者调查发现,并没有人民日报记者和中央电视台记者在9日进入法庭旁听席。

  那天上午,人民日报记者、本网记者和人民公安报记者一道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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