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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轮驱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6:02 《决策》杂志

  任玉岭

  考虑到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面对我国水资源紧缺、锐减与污染的严重性和潜在的危害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下大决心遏制水资源的锐减和污染。但是又决不能为“保护”而“保护”,只有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发展”的路子,也就是同时驱动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轮子,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才是正确的途径。

  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尽量降低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认真调整产业结构。从大的方面考虑,应改变“重二产轻三产”的思想,在经济发展中,要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是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和高就业为特征,为了降低水的消耗和污染,应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发展。从工业产业本身考虑,应该尽可能减少污染企业的发展,尤其为了减少面源污染,要重视遏制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的生产。尽可能多发展有机肥、生物肥和生物农药等,并通过政策支持扩大其使用比例。只有下决心进行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才能降低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大面积的化学污染。

  ———转变生产的粗放经营。我国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农业生产,总的来说生产管理都比较粗放。仅就水的消耗来说,2004年我国创造的GDP仅占世界4%,而对淡水的消耗却占世界的15%。我国生产1吨钢用水量是国际先进水平的10-40倍,开采1吨原油用水量是世界先进水平的6-20倍,生产1吨纸用水量是国际水平的5-10倍。农田灌溉用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工业用水的重复率国外已达80-90%,而我国不到30%。从这些数字看出,我国工农业生产的粗放经营急需转变,同时也看出我国节约用水和减少水污染有着极大潜力。在农业上我国水资源节约的潜力就更大,用地下滴灌方式可以使水的利用效率提高1.7-2.5倍,并且可避免水土流失,使除草剂少用50%,氮肥用量下降25-50%,并使农作物增产15-50%。因此改变工农业生产的粗放经营,既可以极大的降低水资源的耗费,又可以有效的降低对水资源的污染。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不仅是节约

能源和资源的有效道路,也是节约用水和降低水污染的有效途径。水资源和其它资源一样,只要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置,都可能得到循环利用,多次利用。现在的科学技术,不仅可以使生活污水转化为中水,而且也可以使多种工业污水的BOD和COD得到清除,达到重复利用之目的。为了使水资源更好地循环利用和减少对江河湖海的污染,还可以把工业与种植业、畜牧业衔接起来进行发展,例如,南阳酒精厂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把能引发江河富营养化污染的酒精糟,进行沼气发酵,所产沼气可以供作居民生活用的燃气,沼气废水可以用作肥料、浇灌农田。这样既减少了对江河的污染,又为建设
节约型社会
做出了贡献。

  ———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农村因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大量使用以及畜牧、家禽的大规模发展,所带来的面源污染,不仅造成了江河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造成COD和重金属的严重污染。为了防范面源污染的不断升级和可能造成的对水资源污染,有必要在农村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应以沼气发酵为纽带,形成以秸秆→青贮→饲料→畜禽→粪便→沼气发酵→肥料→农田→作物为内容的产业链。此外,要大力发展有机肥料和微生物农药,推广生物防治和微生物除臭,并利用微生物在土壤的活动,清除和降解各种化学毒物,使土壤得到净化,彻底消除和堵塞对水资源的面源污染,又确保农业的丰收和高产。

  ———实行绿色GDP的经济核算。GDP的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联系是合理的,以GDP的增长评价公务人员的政绩也是必要的,但是,现行的GDP的核算没有涵盖对环境的破坏及对生活质量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减少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必须要推行绿色GDP的经济核算,也就是在现有GDP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外围因素”,如环境恶化、水质污染、无酬劳动、财富报废等,都应在GDP中扣除。还要对这些外围因素造成的财富损失进行补偿,以使GDP反映“真实的财富”,从而达到约束浪费、约束污染,使水资源得到保护。

  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层面,尽量保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彻底转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应将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纳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体系内,使“保护”与发展目标相一致。政府应给予企业一定的激励和监督,促使企业强化水资源保护意识,将保护和节约水资源内化到企业决策过程中。使企业像考虑资金和劳力成本一样将节约用水、防止水资源污染作为企业追求发展和赢利的重要一环。所有环境保护政策也应扬弃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突出预防为主,做到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环保管理。我国的环保法律,应该说是基本正确和基本完善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由于管理的混乱,在社会上很多人就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后门挤进环保部门,使不少环保管理机构严重超编。也有一些地方因环保管理单位可以创收,财政拨款较少,环保部门为了养这些超编人员,不得不靠“排污费”进行补填。这样做的结果,一是造成排污费被挪用,使污染治理失去了经费保证;二是关掉一个污染企业,就等于打掉环保部门一个饭碗,所以给关闭污染企业带来了阻力。因此,要彻底治理水污染,就要理顺环保的位置,确保财政支出。同时,要整治和改革环保执法队伍,提高队伍素质,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水资源的保护与监督,切实强化执法力度。

  ———改革与水资源保护相违背的政策。当今影响水资源安全的政策涉及很多方面,例如,土地使用的“占补平衡”政策,造成很多小型坑塘被填埋;激励小水电发展的政策,造成中西部大小河流水电开发纷纷立项上马、遍地开花,河流在水被截流后的水量骤减,使河水变死、变臭。以罚代法的政策,也使不少企业对水污染肆无忌惮。另外各地招商引资的冲动导致的“低门槛”,也给污染敞开了方便之门等。因此要确保水资源的安全,防止水资源的污染,就要对有关与水资源保护相违背的政策进行调整。对尚没有政策约束的有关问题也要进行必要的约束,如县乡垃圾的填埋问题、各个城市修橡皮坝拦河水问题、对某些农药、除草剂生产限制问题、对严重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问题、对集中饲养猪牛的粪便排放管理问题、对地下水的开采问题、对小城镇生活污水污物的排放问题,以及调整水质排放标准问题等,都需要切实关注和加强管理。

  ———建立河流的排污权市场。在河流的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任意把大小河流作为其排污的下水道。而通过建立污染权市场有可能抑制企业的污染排放,使河流污染总量控制在可以允许的水平上。政府可以按流域进行控制,把允许排放污染物的总量,分解成若干向河流排污的许可证,证照持有者可以拥有规定污染物品种与数量的排放权。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花钱买来这种排污权证,保证排污进行。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以努力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企业对河流的污染,届时还可以把多余的排污权证卖给别人或由政府按市价回收。这样既控制了河流的污染程度,又调动了企业进行工艺革新、降低排污的积极性。我国的排污许可证虽然与此有些类似,但因为排污证拿到手中后,一劳永逸,又不能转卖,不能调动企业降低污染的积极性,而且因为没有排污总量的控制,会造成河流承受污染的

超载。虽然在超排时要收排污费,但并不能实现有效的治理。再说,有些企业排污水虽然达到了企业标准,但实际上污染仍然存在,例如纸浆废水,虽为达标排放,仍然会使河流变黑,并会随着排放量的增加污染下游河体。为此,应该建立河流污染权市场,搞好全流域的控制,并可通过污染权证的转让交易,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使江河浊水变清。

  ———将水资源保护上升为基本国策。总结几十年的经验,水资源的污染和锐减已经十分突出。再不给予高度重视,水资源将会危及国家安全。因此,应该把水资源的利用保护上升为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依法承担起管好用好水资源和防止水资源污染的管理责任。用科学发展观对用水管水来一次革命。并需把水资源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将其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起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另外,要大力宣传和培养全民的节水与环保意识,重视节水与降污技术的研制与开发,加快重点湖泊与河流的污染治理,并预防县乡污染的扩大,遏制农村的面源污染,确保我国水资源保护有一个大转变、大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大贡献。-(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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