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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模式:值得全国借鉴的新农村建设样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2:39 决策杂志

  本刊记者 张道刚

  赣州,江西南部的一个农业大市。自2004年9月份以来,这块红土地上涌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眼下新农村建设成了赣州最热门的话题。自今年中央和国家4个部委来到这儿调研后
,我们现已接待了全国13个省市的考察团。”当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李光健处长打开话匣子时,在百米之外的赣南宾馆,由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召开的“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正在如期举行。

  在这次会议上,赣州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得到了大会的肯定和好评。会议认为,赣州市因地制宜、维持自然等方式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创造出了“江西经验”,值得全国借鉴和推广。

  也正因为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做法在全国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指导性,这次会议改变了过去一贯的议程,采取先参观后开会讨论的形式,让所有与会代表学习和讨论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经验。

  “赣州模式”由此走出江西,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样本。

  一个市委书记与新农村建设实践

  为什么新农村建设的“江西经验”发轫于赣州,而不是其他地区?

  “这与市委书记潘逸阳个人的阅历、知识和兴趣有很大的关系,他对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问题有比较精深的研究。”李光健告诉《决策》。

  今年44岁的潘逸阳博士,是2003年9月从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农工部部长的任上履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的。此前,他曾任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和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

  2002年8月,在任江西省农工部部长时,潘逸阳的《农民主体论》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有评论家认为,此书是一本研究中国现代化与农民问题的力作,他提出并论述的当代中国农民是中国现代化主体的新观点,对于正确认识农民、理解农民、提高农民有着深刻的启迪。

  显然,这位书记的个人志趣和从政经历契合了新农村建设的背景,而赣州传统农区的特点正好给潘逸阳提供了实践自己较为成熟观点的平台。

  “去年国家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为赣州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最佳契机。”李光健说。然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只有一句话,到底如何建设?此前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

  谙熟农村工作的潘逸阳,对于农业和农村工作固有的弊端太熟悉不过。如赣州市有14个部门在抓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些力量不可谓不强大,投入的精力也不可谓不多,但往往是各唱各的调,各走各的路,没有一个整体效果,而且还产生了一种相互间的消磨,损耗了很多力量。此外,许多涉农项目资金真正用在项目上的不多,很多资金半途中就消耗掉了,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也正因为这么多部门都在抓农业,在机制上不统一,从而导致了投放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怎么办?潘逸阳认为,若想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做到“三个整合”,即整合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整合资金、资源;整合机制。也就是说,通过“三个整合”来建立一套全新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机制。那么如何整合?赣州市的做法就是把原来的市农委改成农村工作部,并且由市委常委担任部长,以农工部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个总的协调单位,领导全市的“三农”工作。在资源整合上,赣州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农工部合并办公,而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是市委书记潘逸阳。赣州下辖的18个县市区也依照市里做法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可以看出,这种整合煞费了一番苦心,即在现有的体制内,尽量用机制来协调,这样可起到“四两拨千斤”和形成整体合力的效应。

  “可以不谦虚地说,赣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做法对中央的决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在起草‘十一五’规划过程中,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前后来了四批人在赣州调研。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描述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赣州以‘五新一好’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理念也体现了这一内涵。”李光健自豪地说。

  “五新一好”的背景与内容

  赣州新农村建设始于2004年9月,此前,赣州市决策者下到县市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摸底调研。

  “当时潘逸阳书记特别强调,赣州的新农村建设要有别于以往的路径和模式。不仅仅是直观上的新,要新在机制、体制、模式上。”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明展告诉《决策》。

  然而,农业和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新农村建设到底选择哪些内容?经过一番调研和讨论,“五新一好”浮出水面: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以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经济组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以“三民”(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抓手,创建好班子。可以看出,“五新一好”是一个有机的、辨证统一的整体。

  在“五新一好”中,赣州又区分了每一项工作的重点。譬如建设新村镇,之所以强调以规划为龙头,是因为农村的规划杂乱无章,据测算,农民宅基地滥用乱占的耕地远远大于开发区所占用的耕地;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来发展新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只有发展富民产业,农民增收致富有了保障,才可以支撑起真正意义的新农村;要让农民走向现代化,就要抓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农民知识化工程为载体培育新农民;要发展农业新产业,没有合作社、各种协会等作为载体的新经济组织,农业组织化程度难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协调统一,因此,必须塑造新风貌;而要实现“五新”,归根到底是创建一个好班子,否则“五新”就成了一句空话。

  用潘逸阳的话说,赣州新农村建设中的“五新一好”是既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又注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既注重推进农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注重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抓住了“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涵盖了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是破解“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

  “这里面又以新产业的发展、新村镇的建设和好班子的建设为重点,因为这三个具有先导性、带动性。”李光健说。

  2004年9月14日,赣州召开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一个区域性的新农村建设实验正式启动。与此同时,赣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在这份“决定”中,对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这样描述的: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60%的村镇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村镇标准。然而,这只是一份“务虚”的文件,随后配套出台并经赣州市人大审议通过的《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却是一份纲领性和可操作的“务实”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农村建设正式启动之前,赣州市首先明确了五大原则: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这“40字”原则的可圈可点之处在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不搞一刀切。

  新农村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动员大会之后,赣州市县乡三级派出了万人组成的工作组下到乡村指导新农村建设。一时间,赣州新农村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处处可见干部群众忙碌的身影。

  新农村建设从何入手?开局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赣州一开始就把“三清三改”作为启动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三清”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在启动之前,又突出了规划先行。

  “一年之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个切入点应当说设计得非常巧妙。因为一讲到建设新农村就是投入问题,而‘三清’是不需要花钱就能做的。让农民自己先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这是最直接的效果,其本身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过程,比满大街挂横幅、刷标语的效果还好。选择‘三改’的出发点也是从农民最关心、见效最快、最能得到实惠的事情入手。”李光健告诉《决策》。

  然而,让赣州670万农民一夜之间全部行动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赣州的基本思路就是抓点示范、连点成线、以线扩面、逐步推开。在示范点的选址上,赣州各地把典型示范点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国道或省道两旁。

  “一开始说自主申报,没人申报,但真正抓了典型示范之后,村看村、户看户,现在许多没有列入示范点的村庄也在积极争取加入。因为攀比是中国农民的基本心理,要把它引到良性的轨道上去,这是一种工作艺术。”南康市潭口镇镇长曾静萍告诉《决策》。

  “三清”可以不投入,但“三改”是一项花钱的工程。因此,“三改”成了新农村建设中最大的难题。

  “修路每户要600元,粉刷墙壁3000多元,改水400元,改厕1000多元。这5000多元中,政府补贴一部分,剩下的就要农户自己拿了。”赣县吉埠镇枧田村农民戴明生给《决策》记者算了一笔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何而来?换句话说,如何破解这道难题?赣州的做法是对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集约投放。譬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老建扶贫、以工代赈以及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专项资金相对集中捆绑使用。与此同时,各级财政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在这里,政府的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激活了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一年来,赣州累计整合资金4.9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

  在新农村示范点的建设中,赣州采取了“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进行推动。以“以奖代补”为例,改变了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以“实物补贴”的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这有两个好处,一则是不能把这个资金挪作他用,有利于说服农民现在就动手;另一则是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以降低成本,确保质量。

  “推进的策略可用16个字来概括: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帮助。这里首先避免的就是政府的大包大揽,强迫命令。”南康市委书记魏运亭在接受《决策》记者采访时说。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的路径中体现农民的主体性?赣州新农村建设的最大亮点是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民自主推选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现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我监督。也就是说,村庄“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做到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订、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督促、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管。

  “每一个自然村都至少成立一个以上的理事会,它不同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一级政权,理事会是百分之百的民间组织,理事会的会长、成员都是农民自己选的。比如说修路,成立一个修路理事会,路修完这个理事会也就解散了。”赣县副县长何礼重告诉《决策》。

  “当时我们这个村庄有300多人参加选举,现理事会成员共有9个人,其中5个是党员,2个是村干部。我们讲话老百姓会听,他们选了我们就要支持理事会的工作。当然理事会开展每项工作之前都要发征求意见函。”枧田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副会长戴章均补充道。

  在赣县南塘镇石院村,记者看到河水潺潺、竹木繁茂的生态农庄依山而建,一条条新修的水泥路宽敞平坦,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画卷映入眼帘。更令记者惊奇的是,在一些偏远的乡村,还挂出了“村落社区服务中心”的牌子。

  “把市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建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使每个村落社区都‘有人管理、有章可循’,这样,让农民能长期生活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何礼重解释道。

  “但村庄整治不等于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偏废。目前赣州已完成了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六个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建立各级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600个,发展会员7.8万名,联结农户20.3万户,通过‘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农民57万人。”李光健告诉《决策》。

  “赣州模式”的几点启示

  赣州以“五新一好”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在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赣州新农村建设的经验表明,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就要把重点放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调动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以农民为中心安排新农村建设工作。要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让农民得到实惠。譬如,赣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一些农民一听说要投入资金,又认为政府在搞政绩工程。但当地政府本着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原则,不急躁冒进,不搞强迫命令,先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三清三改”入手,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派出大批新农村建设指导组下到乡村免费为村庄和农户搞规划,然后选定示范点以典型引路,从而使农民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等待观望再到积极参与,最后水到渠成。因此,新农村建设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攀比,而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引路。

  许多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着丰富的遗存和深厚的积淀。各地如何来注重彰显农村的特色,注重保护山体、河流、水塘,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建设田园风光型的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中,这是一个不得不注意的问题。赣州市提出的“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的思路值得借鉴,即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注意传承建筑文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不搞千篇一律;在村庄整治和建设中力求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提升了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

  正如潘逸阳所说,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新农村建设不要过高要求农民,不要搞太多的人造景观。

  “赣州模式”中的许多成功做法与经验值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借鉴,但并不是说这个模式就能够到处移植。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因此只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照搬照套,更不能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以此来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

  在“赣州会议”上,汪光焘指出,新农村建设要避免“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因此,不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片面理解为大量投入资金建新房,大拆大建搞集中;片面理解为搞运动,不顾实效搞形式。也就是说,不能把村镇建设等同于新农村建设。如果没有农民收入的增加,新农村建设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本文原标题为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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