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如今已进入“玩命”时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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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5:54 潇湘晨报 | |||||||||
作者:张麦 日前,昆明市西坝怡园公园旁发生了一起人为虐待动物的荒唐事:一条流浪小狗,被几个小伙子在嘴里塞上鞭炮点燃后再仍出去,而活活炸死。这条小狗的嘴巴被严重炸裂,牙齿也被炸掉。一群放学回家的初中生看到这一幕,都难过得哭了。(12月23日《春城晚报》)
自2002年发生的清华大学学生向黑熊、棕熊身上和嘴里泼火碱、硫酸事件以来,仅媒体披露了的类似事件就有:成都某名牌大学生用微波炉活烤小鹿犬,广东几名中学生从高楼上往下扔死多只小猫,湖北某小学生把酒精洒在小猫身上活活烧死,不久前发生的复旦大学研究生虐杀30只小猫,以及这次发生在昆明的小青年向狗嘴里塞鞭炮炸死等。这些残忍事件都有两大特征:施虐者都是年轻人;施虐动机是为“取乐”。 人们豢养宠物,本来是为了在人与动物的亲密接触中,获得生活及生命的乐趣。殊不知,像上面提及的这些年轻人,居然把宠物的鲜活生命作为取乐的“道具”,以虐待虐杀动物来满足自己的快乐。并且,似乎虐待虐杀动物的方式愈离奇,才愈能体验“快乐”;似乎虐待虐杀动物的手段愈残忍,才愈能获得某种心理满足。 关于动物生命的存在价值和人文意义,早已是众所周知。概括起来就是:它们的生命跟我们的生命同等重要,因而也应无条件地受到人类的尊重与敬畏。那么,愈来愈多的青少年甚至知识青年,把动物的生命作为恶意“玩耍”的对象,而让动物为无聊的“取乐”付出生命的代价,这该是何等地残酷! 事实上,某些青少年对动物“玩命”而逐步形成的畸形“快乐”观,正在逐步地施予到人类身上。比如在街头巷尾,小青年们动不动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家庭里,有的中小学生仅为一点小事也敢杀害自己的亲人。更有不法青少年,劫财并同时害命,似乎已成为家常便饭!我就想,这些青少年之所以在打人杀人时脸不变色心不跳,无不是平时“玩命”所“锻炼”出来的胆量和残忍“心态”! 实施“动物福利”的呼声,在国内外一直没有停止过。只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至今尚未浮出水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关于生命保护问题的缺憾。鉴于青少年对动物“玩命”行为愈来愈呈升级的恶劣态势,国家关于“动物福利”的法规应该尽快出台,用严厉的法令制止缺乏起码生命道德的行为。同时,对青少年的生命教育也应尽快常规化、低龄化。不然,今天的小青年把点燃的鞭炮塞进狗嘴,说不定某天就可能将这种“玩命”式的“取乐”用到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