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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权利无保障 市场化工资不可能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1:14 燕赵都市报

  “不要鼓吹涨工资,否则会令外资流失、工人失业”,这些年来,我们常常听到一些专家这样警告。1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所长蔡窻在接受《解放日报》记者采访时,又如是表示。他说,如果整体上工资水平上涨太快,甚至持续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找工作就会越难,有可能导致整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无法提高,或者提高得慢,而且收入差距也会拉大。(本报今日8版)

  以“廉价劳动力”吸引外资的做法,近年来已被人批驳过很多次,这里不再重复。笔者想讨论的,是蔡窻先生的如下观点:改革开放以来,吸收了大量农民工的行业市场化程度都很高,没有受到过什么行政干预,因此可以说这样的劳动力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一个国家不可能把全国的劳动力价格给系统压低,所以没有道理说“低估”。

  蔡先生的观点在当前很具有代表性。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价格随行就市,是由市场决定的。正是从这种市场化的角度出发,他们认同当前低廉的工资水平。

  被这些专家学者忽略的是,劳动力的市场化与劳动者所能享有的权利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农民工权利的缺失,劳资双方在工资博弈问题上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表面上看,拿多少工资是工人与企业之间你情我愿的事情,实际情况是,由于企业处于特别的强势地位,农民工相对处于弱势,劳资双方并不具备平等议价的能力。

  在美国这样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势力非常强大。在工作条件、工资水平、企业裁员等任何涉及劳工利益的问题上,工会都会出头为工人做主,必要时,还会组织罢工向企业声张权利。在中国的某些专家学者看来,这显然会抬高劳动力成本,但美国经济的繁荣却与此密不可分。

  反观我国的农民工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的

维权渠道和维权手段,不得不忍受低工资、高劳动强度和恶劣的生活环境。“血汗工厂”侵犯工人权利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却会被扣上“恶意讨薪”的罪名。这种劳资双方权利极不对等的现状,与其说是遵循自由平等的市场规则,不如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

  中国的经济学家们相信市场的力量,但他们没有看清或不愿讲出的是,在公民权利普遍缺失的状态下,市场往往沦为供少数人攫取和饕餮的场所,农民工这个劳动力市场就是如此。

  比工资被低估更严重的是权利被低估,前者是后者的必然反应。实际上,农民工大多从事一些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不管我们如何辩论,工资涨与不涨都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不可能像给

公务员涨工资一样给农民工涨工资。但这并不等于政府可以袖手旁观,无所作为。工资水平的高低可以由市场调节,但是任何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该也必须由政府提供有效保障。即使是“不要鼓吹涨工资”的专家学者,也不能忽略这一事实。

  -莫林浩

  相关评论

  “竞次”思维下的劳动力低价“优势”

  既不公正也难持久

  客观地说,目前劳动力价格的低廉,有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因素在内,然而,劳动力价格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禀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换言之,中国超低的劳动力价格即使是由自然禀赋造成的,也不占重要地位,而更多的是由一种人为的制度在起作用。

  劳动力的价格之所以长期低下,事实上跟国家采取的“竞次”策略有关。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在经济竞争中要获取竞争优势,办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加大经济活动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本国人民福利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活动的生产率;另一种则是以人为压低工资、放任环境损害为代价,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后一种办法被形象地称之为“竞次”,即所谓打到底线的竞争。

  应当看到,在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20多年中,无论是国家的科研和教育投入,还是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都长期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这种情况下,经济还能取得高速增长,一个重要因素即是人为压低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所以,中国的GDP增速虽是发达国家的好几倍,但工资增速却远落后于这个幅度。比较一下日本就更清楚了。日本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其工资的成长速度比美国快70%,到1980年就已经与美国持平,这一段路程大概用了30年时间;而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在制造业,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19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显然,单用中国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无论是日本还是印度,其人口密度都要比中国大,而内部市场潜力又要比中国小。

  中国用超低的劳动力价格,是否换来了强大的竞争力呢?没有。统计显示,如果考虑生产率因素,在劳动力密集型制成品方面,创造同样多的制造业增加值,美国的劳动力成本仅相当于中国的1.3倍,日本相当于中国的1.2倍。而与韩国比较,中国的劳动力成本甚至还高20%。这意味着中国用相当于美、日将近1/25的工资,换来的仅仅是非常微弱的劳动成本优势。

  可见,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固然可以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有限且非常脆弱的比较成本优势,但这种以牺牲人民福利,降低社会伦理标准为代价换取的所谓国家竞争力的办法,是一种典型的竞次。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根本。借口避免工人失业而将人力资源打压至简单再生产的底线,就像一个工厂不提折旧费用一样荒谬。而采用这种有悖人类文明的竞争手段,纵然可以创造短期超常的产出,但绝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邓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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