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工资被低估,权利更被低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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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不要鼓吹涨工资,否则会令外资流失、工人失业”,近来常有专家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窻称,我国工资整体上涨的幅度不能太快,否则会导致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很自然地,在网上又是“听取骂声一片”(12月24日《解放日报》)。
以“廉价劳动力”吸引外资的做法,近年来已被人批驳过很多次,这里不再重复。笔者想讨论的,是蔡窻先生的如下观点:改革开放以来,吸收了大量农民工的行业市场化程度都很高,没有受到过什么行政干预,因此可以说这样的劳动力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一个国家不可能把全国的劳动力价格给系统压低,所以没有道理说“低估”。 被这些专家学者忽略的是,劳动力的市场化与劳动者所能享有的权利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农民工权利的缺失,劳资双方在工资博弈问题上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表面上看,拿多少工资是工人与企业之间你情我愿的事情,实际情况是,由于企业处于特别的强势地位,农民工则相对处于弱势,劳资双方并不具备平等议价的能力。比工资被低估更严重的是权利被低估,前者乃是后者的必然反应。实际上,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一些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不管我们如何辩论,工资涨与不涨都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不可能像给公务员涨工资一样给农民工涨工资。但这并不等于政府可以袖手旁观,无所作为。工资水平的高低可以由市场调节,但是任何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该也必须要由政府提供有效保障。即使是提出“不要鼓吹涨工资”的专家学者,也不能忽略这一事实。 莫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