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警察圈套”的反腐前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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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4:37 信息时报 | |||||||||
作者:李斌 时下腐败手段愈发五花八门,传统侦查手段也开始与时俱进。在不久的将来,或许在内地的反贪大戏上会重现海外警匪片的经典一幕:一房间内,假扮毒品买家的警探正与毒贩进行毒品交易,当双方成交时,警探亮明身份,随即一群警察冲入房内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这是“最高检报告建议设立受贿案件诱惑侦查制度”(《成都商报》12月29日)的新闻可能
而何谓“诱惑侦查”,这一专业的法律名词想必普通读者都不甚了了。据说它又叫“警察圈套”,是西方国家采用的侦查手段,我国刑事诉讼法无明确规定。按照报告描述的制度设计,检察院接到某官员索贿举报,征得行贿人同意后,检察官可配合行贿人向该官员“行贿”,并随行秘密录音、录像作为指控证据。 这样看来,“诱惑侦查”确实是查处贿赂犯罪,解决取证难题的好办法。然而,人性总是有弱点的,很难经受诱惑,钱是好东西,人见人爱。虽然官员们尤其是实权在握的都普遍接受过“要经得起‘糖衣炮弹’的考验”的教导,但真的像这样普遍地“诱惑”一下,会有多少人因此落马难以意料。如果波及面过大,难保不出现干部人人自危的反效果,而且某些“有心人”可能将这种手段用于陷害异己的不正当目的。 因此,即使“诱惑侦查”有比较严格的合法性界限,也很难保证为侦查对象提供违法条件而不会诱发他人的犯罪意图。看看10月份时西安某派出所采取“钓鱼”的方式抓嫖客的新闻所引发的争议,就会理解“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过是个过于乐观的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