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公众何来如此之多“监督”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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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4:48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魏文彪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确定,未来5年各级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后,下一步即是如何保证这笔资金如数落实到位的问题。财政部教科文司一位官员表示,财政部呼吁全社会都参与到对这部分预算资金的使用监督当中。(《第一财经日报》12月29日)
对于一名政府部门与教育机构之外的普通群众来说,监督教育资金的落实根本无从入手,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而且,身为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他们进行监督还将承担不小的风险,尤其是那些有小孩在学校的家长,为了孩子即便有所耳闻实际也不敢吱声。所以,应当理性认识到“全社会”参与监督教育资金落实的现实局限性。 其实,对该笔资金的监督工作更应由监管部门来承担。只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即便没有“全社会”的参与,也同样能够将监督落实到位。另外,外部监督机构比如人大也有监督职责,只要不负选民委托与期望,同样能够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 对于百姓来说,他们选举产生了政府及其机构,任命官员、授予权力,只要相关机构与官员各司其职,公众即便不操心,违规使用乃至私吞、瓜分专项经费现象也并非不能杜绝。 但现在的情形恰恰是,要求百姓“大力参与监督”的呼吁越来越多,一些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似乎就是“提请市民注意”。比如,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有关职能部门不是通过切实有效的行动纯净市场,而只知在媒体上教市民以各种识别伪劣商品的办法。 诸如此类“呼吁”、“敬告”及“授课”的增多,不能不让人怀疑,有关部门如此行事是否有借此推卸义务与责任的动机。 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其实并不是体现于对其工作细节的监督,因为民众已经通过选举制度,将监督功能让渡给了政府工作人员。因而,这种让渡结束之后,民众除了忙于自己的事务外,应该是享有免于监督的“清闲”的。而且选举的政府及其官员工作愈得力,百姓们也就愈加“清闲”。现在倒好,老百姓的“监督工作”越来越多,“监督范围”愈来愈广,这除了表明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责外,实在再没有其他更好的解释了。 实际上,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主要体现在政府届满与官员任期结束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据此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与代议机构对官员们的前途作出决定。因此,只有能够完全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民众的福祉才能真正对政府官员形成压力,他们也才能从各种不必要的繁重“监督工作”中解脱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