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官方回应网谏有利于保障信息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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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社论 12月13日至15日,深圳网吧市场接受公开申请,然而一些市民因来不及准备材料等原因被拒之门外。15日,即有市民以实名在网络论坛发帖子,以公开、合法渠道向主管副市长反映意见,并迅速得到文化部门官员主动约见,正面回应公众的质疑。由此可见,深圳政府工作作风和效率观念正在一个上升通道里。
在深圳,官员、民意的良性互动由来已久——几年前深圳市长和网民的面对面接触,至今还在这个城市里传为佳话。今天,政府官员再应市民“网谏”,理当被视为当初传统的新演进和延续。 深圳重开网吧申请,市场之渴可望得解,且未设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准入限制,这说明市场原则得到更多尊重。而由深圳文化部门和市监察局联合行动——事先廉政教育、工作全程监督,以及邀请地方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参与监督的方式,来保证申请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更是体现了政府试图从制度设计层面落实公正施政原则的努力。在中央最高领导人提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理念的当下,这个为深圳文化部门负责人称为是次网吧申请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尤见其明。 网吧经营,非一般市场活动,因为这个市场使用的资源具有一定公共属性。正因此,政府对这个市场至今仍保持一定管制。深圳市这次通过公开申请的方式,把公开竞争机制引入管制市场,基本立意和程序设计都不错。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正是因为管制的存在,管制租金从理论上讲就不可避免。市民对此次网吧申请过程中信息分享的公平性怀有疑虑,正为理论逻辑必然性的验证提供了经验案例,也说明民意中的理性日趋成熟。有理由相信,这种不断成熟的理性会为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作为建构政策、民意良性互动模式的一种手段,“网谏”行为值得品味。从为政府了解民意建立公共空间平台,及时予以回馈,以消弭社会意见分歧等方面来看,“网谏”意义颇为积极。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网谏”这种特殊的意见表达方式也同样反映了现实政治参与中亟待回应、必须解决的问题。客观来讲,“网谏”还是在特殊时代出现过的传统全民政治参与运动的现代嬗变,如果我们过于依赖这样的方式来鼓励公民的政治参与,就势必会在现实中让通过正式人民代表地位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制度陷于某种可能的尴尬境地,而这一制度才是根本大计。“网谏”虽善,不可久从。 在深圳文化部门官员对于“网谏”的回应中,我们发现作为具体政策制定者、实施者,和地方市场管制权力执行人的深圳文化部门有必要对市民反映的信息分享公平问题再详加考虑,以便为今后类似政策的执行开辟典范。 首先,信息分享并非始自方案公布之日,而应起于政策起草之时。可以设想,如果在政策方案的起草之初就采用由地方人大主导、政协参与的形式,应当可以扩大这个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政治参与。另外,即便在基本政策框架业已形成的情形下,我们也认为应当有交与人大审读,并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政策征询期。如果这样,相信不仅可以完善政策的技术框架,还可以获得更大程度上的公众参与,避免在政策执行过程开始之后才发现设计考虑欠周详的问题。和谐社会,必须是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必先保证制度上的大法治,行政应当后此而行。 深圳文化管理部门为了网吧市场的开放做出了辛勤的努力,有关负责人在回应市民意见过程中也表现出一个问责型政府官员当有的容量和大气。这是令人欣喜的行政作风,也当可启发我们在转型环境下对效率和公平关系的新考虑。最后,我们希望,官员、民意沟通可以走出“网谏”模式,果如是,其善大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