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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最好建在市民愿意去的地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0:29 新京报

  此次北京“两会”上,改善低收入者居住条件是一个热点话题。在人大宣武团的一次分组讨论中,宣武区副区长杜灵欣披露,宣武区的危旧房改造,有一部分规划搬迁到天通苑,但据统计,去年真正愿意去天通苑的危旧房户只有5%.对此,北京市委副书记杜德印表示,政府应下决心在市民可以接受的地方盖廉租房,加大提供廉租房面积,以解决危旧房改造的难题。

  近年来,北京对廉租房建设日益重视,不过,在廉租房建设规模扩大的同时,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如何让低收入市民接受它。

  许多市民虽然收入低,但如果政府提供给他们的廉租房处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远郊,处在第三产业欠发达、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边缘地带,即使这些房子租价再低,他们恐怕也不愿意去。所以,正如杜德印所说,要想廉租房被市民接受,只有把这些房子造在市民可以接受,愿意居住的地方。

  市民愿意居住的地方,当然首选城市的中心区域。

  但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在市区内为低收入者大规模兴建居民区?

  这个设想肯定要面临巨大阻力,因为许多人会认为,在市区内为低收入者大规模建造居住房,这会形成类似于国外的“贫民窟”,严重损害城市形象。这种担忧看似有道理,但实质上是一个需要扭正的观念。

  首先应明确,在许多危改区域,大规模的低收入者居民区本来就存在,这些区域如果不尽快进行符合居民意愿的改造,它们反而会有向“贫民窟”滑落的危险。

  从国外的情况看,“贫民窟”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决不简单是穷人大量居住在一块造成的,它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原因,如

城市规划的不合理、社区自我管理能力的匮乏、公共服务的不完善等。

  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大量低收入者居住在市区就会让城市秩序变得混乱。

  事实上,低收入者往往比任何人更都憧憬美好、安定的生活,可以相信,如果政府以较高标准去建造廉租房,为廉租房社区提供完善、负责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再加上有一个富有活力的社区自我管理机制,那根本没有必要为低收入者的未来和城市安定担心。

  其实,市区内建廉租房,这不但不会损害城市形象,反而会提高城市的声誉。设想一下,北京如果能把城市中一个极具商业开发价值的地块不是卖给

开发商,而是为低收入者造廉价租房,这种宁可舍弃经济利益也要确保民众福利的态度,难道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难道不值得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尊敬吗?

  抛开城市形象,市区内建廉租房还有更大的社会价值———一位著名学者提出这样一个概念:相互熟悉、融洽的社区居民关系,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资本。她认为,只有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合交往,一个社区才能将形成熟悉而稳定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对于预防犯罪、减少冲突、维护社区和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这个社区人际网络被人为破坏,那将是一个城市无法挽回的损失。

  可以看到,北京这些年来的城市改造过程中,我们把城市社区中存在的一个个小“熟人社会”不断拆散,制造出一个个小“陌生人社会”,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因此不断产生,社区和谐的建设之路也因此变得更加艰巨。

  相反,如果我们能在危旧房改造区域建造廉租房,容纳原居民,旧的社区人际网络将能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被保留下来,城市和谐与安定的“种子”也因此得以保留,一些棘手的社会问题可能最终将失去存在的土壤。

  □国华(北京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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