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是政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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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2:08 京华时报 | |||||||||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得正当其时。就整个烟花爆竹行业而言,安全隐患还不少。 从企业层面看,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不少企业是家庭作坊,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一些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只顾赚钱。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存在力度不大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人手不足,职责不明,监管不严,导致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 从燃放环节看,继今年北京市对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后,全国约有170多个设区的市也将由禁放改为限制燃放或完全放开。这将使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大增,一些企图牟取暴利者早就蠢蠢欲动,欲将不合格产品推向市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蔽性,以及燃放人群的非理性和地点的不固定,都增加了政府监控的难度系数。 公共安全是一种公共服务,政府是公共安全这种服务的提供者。对于烟花爆竹,政府的监管职责就是使其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正常运行,保障公民的燃放权、人身权、健康权、财产权。如果烟花爆竹得不到有效的安全监控,伤人的“炸弹”满天飞,政府的公共服务就是不合格的。所以,如何管好烟花爆竹,确实在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 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老百姓、对政府部门都是个新课题。政府把燃放的权利交给公民,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相反,解禁为政府部门带来了更多的职责和义务。政府和群众要良性互动,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局部失控,把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摘编自新华社1月26日电文/王学江 王茜 相关专题:北京烟花禁改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