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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未必妥限未必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5:38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2月6日电(记者王衡)今年除夕至正月初七期间,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兰州市发生了40余起火灾事故,其中因燃放鞭炮引起的占了较大比例;而“限放”的北京市从除夕到初五,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的火灾,也没有人因燃放鞭炮而摘除眼球和致死。这一对比鲜明的事例说明,单纯的“禁”并不是好办法,“禁”改“限”也并不一定引致混乱。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改变一“禁”了之的简单做法,调整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善于在满足群众需求和维护群众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许多城市都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燃放鞭炮会产生严重的

空气污染,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另一方面春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节日,放鞭炮是营造红火、喜庆气氛的重要习俗。对此,究竟该不该“禁放”,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仅靠一纸“禁令”并不能奏效。每年春节期间,实行“禁放”的城市都能听到鞭炮声。兰州市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为加大“禁放”

执行力度,兰州市公安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了3600多份《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规定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其所属人员遵守“禁放”规定,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即便有这样严厉的措施,除夕之夜,兰州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燃放鞭炮的人群,责任书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烟花爆竹不是单纯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它还与中国文化传承和民族习惯密切相关,解决这一矛盾堵不如疏,堵的效果是一时的,而且实施成本高,上善之策应当是加强管理和引导,将损害降到最低。近年来,“解禁”已成为主流趋势,“禁放”多年的北京也于去年变为“限放”,体现了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

  应当看到,因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类事故中,非法生产、质量低劣和不正当燃放都是重要原因,这主要是管理的缺失和缺乏安全意识。国务院新近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在生产、运输、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把精力放在有效管理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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