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住房过剩”要分清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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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2:11 生活报 | |||||||||
赵志疆 2005年前11个月,我国本年购置土地面积中,未完成开发土地面积近1.7亿平方米;按目前水平计算,我国商品房的年施工面积是年竣工面积的5倍多;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这三个房地产数据,揭示了一个问题———我国面临着潜在的住房过剩风险。
按照常理,既然住房存在过剩,那么房价就应该逐步下调才对,但是实际上房价走势却始终一路攀高。 空置房的大量存在,虽然不能简单理解为生产过剩,但绝对难逃盲目开发之嫌。所谓盲目开发,就是指楼盘开发与市场容量的对接出现偏差,以至于供销断路。某些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而穷尽奢华,但却忽略了楼盘本身的市场适应程度,致使楼盘的开发成为一种无效供给。与此相对,经济适用房由于利润空间有限而被开发商弃如敝屣。于是形成了一种一边万头攒动,另一边却门可罗雀的楼市怪状。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供应的不足,才引发了高档住房过剩、普通住房供不应求的结构矛盾,在视觉上给人造成一种住房过剩的假象。 在我国的住房市场上,没有生产过剩,只有营销过剩;没有卖不出去的住房,关键是看开发商准备把房子卖给谁。看看发放经济适用房房号现场的拥挤与火暴,也就不难明白,“住房过剩”对于他们来说依然是一个多么美丽而又遥远的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