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受批评纯属偶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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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0:06 红网 | |||||||||
武汉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报,对违反市委市政府公款吃喝禁令的新洲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少甫等有关干部全市通报批评。(2月11日人民网) 报道说,去年11月25日晚上,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司机金本斌为了安排从部队复员的儿子到新洲区第三中学工作,在阳逻紫薇山庄宴请他的亲戚刘少甫及新洲三中校长陈毓成等人,在推杯换盏之间,组织部长刘少甫要求三中校长陈毓成关照他的亲戚金本斌儿子的
显然,只因校长驾车撞了人,组织部长便受到了通报批评的处罚,而非真的违反什么吃喝禁令。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通报》中也有一句这样的话:“参加吃请的陈毓成酒后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因而,刘被通报批评完全是一种偶然,既不是别人的检举揭发,也不是纪检监督机关“火眼金睛”,而是校长的“不良社会影响”拔出的萝卜带出的泥,是运气差有点倒霉而已。由此笔者陡发奇想,倘若校长酒后驾车没有撞人,咋样? 可以想见,倘若校长酒后驾车摇摇晃晃回到了家,既使撞了人,但没有出现死亡事故,也自会有人帮其摆平。那么一切便回归了“正常”,吃了就这样吃了,根本不会有人去追究,就是真的用公款吃喝,也绝不会上升到违反禁令的高度。毕竟,组织部长的身份就是一道挡箭牌,不看僧面看佛面,大不了领导提醒一句“下不为例”。而且,刘所托付的事,不管原则不原则,校长都会尽力办好,能够与组织部长搭上关系,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于是,刘、陈便结成了一条道儿上的“哥们”,权力交易也就这样默契地形成了。 不难揣测,刘、陈酒桌上的交易,其实质就是一种权力寻租的腐败现象,刘自恃手中权力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而陈一旦满足了刘的要求,必会从刘处得到更丰厚的回报。因而,刘被牵出有点“冤”,然有关部门对其仅以违反吃喝禁令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又是不痛不痒,掩人耳目。 由此,笔者又想到,在元旦、春节前,全国不少地方纷纷发出禁止公款吃喝的紧急通知,称违反禁令会怎样怎样。可“两节”过后,点击网上,却找不到任何回音。难道真的是公款吃喝销声匿迹了吗?难道所有官员都问心无愧地经过了“廉关”?相信对此无人敢作肯定的回答,那么这只能说明此类禁令往往是一种形式,一种作秀,没有真正地落在实处。 刘接受吃请而曝光纯系偶然,值得一问的是,在这种偶然的背后,又有多少肮脏的吃请在我行我素、肆无忌惮?反腐绝不是开几个会发几个文,最关键的还是应铁腕出击。 陆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