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爱情理想只能在城市边缘徘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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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0:14 红网 | |||||||||
王寒 湖南益阳农村和中国其他许多地方的农村一样,大量男性青年外出打工,他们便利用回乡的短暂时间,与女方以签订协议方式迅速确定恋爱、婚姻关系,并在交纳不等的“婚约保证金”后一同外出务工、同居。此种实用性十足的“闪电式结婚”正在以更务实的态势演变成为农村新乡俗。(见2月12日《长沙晚报》)
对于在都市里成长起来的红男绿女而言,说“闪婚”是浪漫的童话也好,是勇敢者的游戏也罢,总之,那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情感方式抑或一种情感游戏,对于这样一份5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3分钟能谈一场恋爱,一个礼拜便能踏上“红地毯”的都市情感“快餐”,他们能“吃”能消化,在缘分尽了拍拍手就散了的洒脱里没什么大不了。但是,作为外出打工的农村青年,选择“闪婚”却实在是他们的无奈之举,而且,这种“选择”的本身就具有很大潜在的风险。 在不少农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早婚现象,孩子大了,首先急起来的是父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做父母的不把孩子的婚姻大事解决了就好像每完成任务,就不能放下心来,这一点,在农村体现得尤为明显。但是,远在外地打工的孩子回家一趟实在是不容易:需要一笔在他们看来不菲的路费开支;工厂不好请假,请假要扣工资;即使请假了,假期也相当短这些因素使外出打工青年没时间也没机会顾及自己的婚姻大事。而且,通常在一个工厂打工的男女青年大部分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地域性的差距以及双方父母的意愿使他们以后根本无法生活在一起。所以,回老家结婚几乎是农村外出打工青年的唯一选择,在男女双方仅有的一点假期中,根本没有机会去沟通,去了解,去适应,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恋爱”的过程,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在外打工的农村青年,尽管经济条件上远远没有城市青年那样的富足,尽管生活工作环境很差,但是长期在城市的耳濡目染中,对婚姻对爱情的标准也有了自己的认识,“闪婚”之后如果发现两个人在性情脾气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的话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农村的传统容不得他们对婚姻有过多的选择空间,难道农村打工青年的爱情理想也象他们的生存状态一样,仅仅只能够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徘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