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矿难背后的四种侥幸心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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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1: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2月10日18时30分左右,郑州煤矿工业(集团)马岭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15名矿工遇难。 近几年来,煤矿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尽管每次矿难发生后,国家和地方政府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但事故还是接踵而至。今年1月19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兔街乡花红平村安磊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月1日,山西寺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的背后,总有一些人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心存侥幸。 少数政府官员心存侥幸。尽管国家早就禁止政府官员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兼任领导职务,但还是有少数官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要么直接在煤矿兼任领导职务,要么在煤矿投资入股,要么自己躲在幕后当老板。如广东大兴煤矿透水事故,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竟是国家现职的公职人员,一些执法部门、管理部门为其非法行为大开绿灯。一些安全执法人员心存侥幸。国家监察工作的落实到位是制止、打击违法开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一些安全执法人员却认为自己即使不认真履责别人也不知道,即使发生事故自己也不用承担责任。有些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一走了之,有些人把“隐患整改通知书”当成推卸责任的工具,有些人“吃别人嘴软、拿别人手短”,甚至还有个别安全执法部门把事故罚款当作增收财源。 许多矿主心存侥幸,明知道违法组织生产会发生事故,但却寄希望于“好运气”。他们对矿工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只重产出不重安全投入,使安全生产设备“带病”运行。新疆阜康神龙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正在进行9万吨改造,但该矿在改扩建工程尚未验收的情况下就擅自打开密闭冒险生产。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但在瓦斯、通风管理上系统不完善,设施缺失,并违反规程布置排瓦斯巷。 一些矿工同样心存侥幸。矿主是否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矿工们最清楚。但他们往往为了养家糊口而拿生命做赌注,只是希望“祸事”不要落到自己身上,而没有实行群众监督,也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更没有拒绝作业离开煤矿。七台河煤矿的不少职工,就把下班称为“生还”。 有关专家指出,要避免矿难频发,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措施消灭这四种侥幸心理,一方面要强力打击“官煤勾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安全执法部门的教育和管理,打造一支“铁面无私”的执法队伍。要加大对矿主和矿工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力度,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使矿主依法组织生产,矿工依法监督矿主、保护自己。要加大对违法者和渎职者的处罚力度,增大事故责任成本,最大限度地使有关人员不再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