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包围桂林山水缘于价值失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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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00 光明网 | |||||||||
要旅游,还是要水电?这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正摆在桂林几个县市面前;而这个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对桂林的发展前景具有重要影响,对每个热爱桂林山水的中国人也很重要。 《经济参考报》2月11日报道,驰名中外的风景名胜区桂林市目前已建的水电站达550座,在建待建的还有100多座。当地政府批准上马小水电项目,目的十分清楚:增加财政收
看起来收益不小。但根据常识,在河流上广泛建设小水电站,必定会对桂林山水中的水产生负面影响。其结果是,整个桂林地区有所得又有所失。 此时,人们有理由指望水利、环保部门承担起责任。但,“得”多还是“失”多,人们期待水利、环保部门给个答案。但让人失望。广西水文水资源局桂林分局官员承认,这些电站项目对河流的水流量是有一定影响;桂林市环保局官员也承认,小水电项目多少还是会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可奇怪的是,这些小水电站项目并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也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 人们当然可以指责这些政府专业部门没有尽责,但它们也有难处。比如,某地政府在小水电招商引资过程中,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便大幅度简化小水电审批程序。 2002年之前,上马小水电,只要下面写一个报告,个别主管领导签字即可。即使现在,也只是由政府常务会议直接审批。在这种情况下,水资源、环保、旅游等部门很难插上话。 不光是小水电。2004年8月媒体曾报道,桂(林)梧(州)高速公路阳朔段计划穿越桂林遇龙河以西的岩溶峰林密集区。这一设计比替代方案能节省1.05亿元。但地质和旅游专家则认为,高速公路穿越该地区,会破坏具有世界意义的峰林地貌的完整性。为此,来自北京、南宁的专家们奔走呼吁,但并未奏效。 发展经济是正当的。问题是,在任何一个地方,可追求的价值不止一个。像桂林,至少在GDP增长率或政府财政收入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价值,即桂林山水的文化、自然价值以及由此带来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值。 就这些价值而言,它不仅属于桂林、广西,而且属于整个中国和世界。桂林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也一直想就桂林山水申请“世界自然遗产”。 然而,如果桂林的水因为修建水电站而遭到负面影响,其中的得失究竟如何呢? 对这一点,当地有识之士也早已注意。小水电项目遍地开花在当地已经引发了“要电站还是要旅游”的争论。一方认为,应鼓励发展旅游项目而不是小水电项目,因为小水电项目已经严重过剩,应停止过度开发,否则将严重破坏当地生态;另一方则认为,发展水电项目对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意义重大,应予以支持。 不过,在这一争论中,即使是主张限制小水电发展的一方,对得失的考虑,大体上仍基于短期的计算。得失的计算是有时间维度的,短期的收益和损失,与长远的、可持续的收益和损失,可能是不同的。发展小水电,短期内当然可以带来较大财政收益,其对桂林环境和水资源的损害却未必马上看得出来,但长期看就是另一回事了。 因此,若要更合理地平衡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资源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方面,需要平衡部门间权责,强化负责保护环境、水资源的政府部门的权力,使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抗衡财政、电力、交通等部门。另一方面,也需要平衡长期与短期利益。在这方面,人大、政协与行政部门相比,因为较少GDP增长压力而更倾向于考虑长远利益,可以较多地考虑资源、文物、环境的价值。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今天,建议让人大、政协更实质性地参与那些可能影响环境、文物、资源的项目的论证和决策。这更能让桂林山水持久地“甲天下”。 |